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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TAGS
中 国 航 空 运 输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CATAGS 16—2020
航空食品企业传染病疫情
应急处置规范
Specification on Emergency Response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for Air Catering
2020-12-31 发布 2020-12 -31 实施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英富、叶小琴、张婉滨。
航空食品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航空食品企业处置传染病疫情的总体原则、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个人卫生防护、公共设施设备预防性消毒、常用消毒剂和消毒方式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航空食品企业应急处置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需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治法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可能通过航空运输传播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641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316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航空食品车 highlift truck
在民用机场内使用,为航空器上的旅客和机组工作人员配送食品的地面专用设备。
3.2 餐车 cart
用于承载航空食品或机上供应品等服务机上旅客的轮式运输工具。
3.3 餐箱 standard carrier
用于承载机上供应品等服务机上旅客物品的箱式运输工具。
3.4 烤箱架 ovenrack
用于承载冷链热食食品的层架式装配工具。
4 总体原则
4.1 航空食品企业应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要求,启动本应急处置规范。
4.2 航空食品企业应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或航空公司发布的航班风险等级及要求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
4.3 当同一时期出现两个等级的传染病疫情,应采取就高原则,按风险等级高的处置程序对航班上有关物品进行回收处置。
4.4 传染病疫情如有最新防控措施,以最新防控措施为准。
4.5 航空食品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个人防护知识与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培训。
4.6 传染病疫情预警解除后,航空食品企业应及时总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验与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形成制度。
4.7 航空食品企业应保留各类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台账记录。记录保存 2 年。
5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5.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与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立若干工作组。
5.2 成立应急办公室,负责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及效果监控、人员监控及管理、物资供应保障、信息发布宣传等 。
5.3 必要时,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临时专家委员会,共同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防控措施。
6 应急处置程序
6.1 信息沟通
6.1.1 信息收集
接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及时向航空公司核定传染病疫情的性质和等级。
6.1.2 信息发布
航空食品企业应向内部各职能单位发布最新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和防控要求,并向员工实时发布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和安全提示;同时,向配餐代理人(若有)发布启动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
6.1.3 信息传递
应持续监控传染病疫情动态,并将动态信息及时传达至所属各单位。
6.1.4 信息报送
应密切关注、掌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类信息填报要求, 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并按要求报送归口单位。
6.1.5 信息安全
6.1.5.1 应要求接触敏感信息的员工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人为故意的信息泄密。
6.1.5.2 应禁止非机要渠道传播涉密内容。
6.1.5.3 内部文件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转载到本单位以外的任何传媒媒介。
6.2 物资保障
6.2.1 全面梳理传染病疫情保障物资清单(包括手套、口罩、消毒剂、防护服等),核定安全库存量。
6.2.2 全面梳理生产物资清单(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饮料、酒水等),核定安全库存量。
6.2.3 全面排查生产物资清单的产地是否来自疫区。若是,应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物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制定替代方案。
6.2.4 实时跟进、定期盘点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与日均消耗量,对低于安全库存量的物资下达紧急采购计划。
6.2.5 若物资无法及时供应,应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对因标准调整而暂时不用的物资,应妥善安排使用和处置,防止存放过期。
6.2.6 应建立采购物资配送人员健康档案,并密切关注配送人员健康状况,外防疫情输入。
6.3 风险管理
6.3.1 启动风险管理,识别传染病疫情对航空食品企业可能造成的各类风险。
6.3.2 针对传染病疫情防控的特点和要求,对航空食品生产与配送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辨识,全面识别危险源,分析危险源构成因素,评估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形成记录。
6.3.3 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情况。
6.4 员工健康管理
6.4.1 日常健康监测
6.4.1.1 应实时监控员工的健康状况。当员工体温≥37.3℃时,应严禁上岗并及时就医,同时将信息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4.1.2 应使用校准后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测量体温。如体温≥37.3℃, 应及时用水银体温计复核。
6.4.2 出行管理
6.4.2.1 员工因公或因私进出疫区必须提前进行申请,离开工作地需报备。
6.4.2.2 根据传染病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应暂停外出人员返回工作地或暂停人员离开工作地,防止人员流动感染。
6.4.2.3 暂停返回驻地或居家观察的员工,返回驻地或返回工作岗位前应提交返回工作地及返岗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返回或返岗。
6.4.2.4 根据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应排查员工当中是否有密切接触者。如有,应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控要求,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员工在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
6.4.3 卫生管理
应指导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具体个人卫生防护要求参见附录 A。
6.4.4 员工关爱
6.4.4.1 对一线从业人员因保障航班运行和自我防护带来的压力,应做好员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6.4.4.2 对隔离员工,应指派人员与其保持联系,主动关注其情绪变化、生活困难、睡眠及饮食情况。
6.4.4.3 必要时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及时平复不良情绪,保持员工心理健康。
6.4.5 其它要求
6.4.5.1 应按以下要求做好会议管理:
a) 尽量避免人员密闭式集中开会。
b) 必须召开会议的,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
c) 会议现场,与会人员应保持间距 1 米以上。
6.4.5.2 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员工用餐管理:
a) 员工出入食堂应佩戴口罩。
b) 员工用餐应分批安排,用餐人员相互之间宜保持 1 米及以上距离,避免人员扎堆或高峰用餐。
c) 食堂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禽畜、水产品或野生动物为食料。
d) 食堂供应的食物应充分煮熟,不提供生冷食物。
6.5 外来人员1)管理
6.5.1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前,需出示个人当日有效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当体温≥37.3℃, 严禁进入并终止相应活动。
6.5.2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应进行健康信息登记并佩戴口罩。进入生产区域还应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6.6 过程管理
6.6.1 过程食品安全管控应符合《GB31641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中相关要求。
6.6.2 根据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
6.7 配餐服务
6.7.1 收集信息
及时收集、汇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配餐服务的政策和要求, 收集代理单位关于运行保障方面要求以及通告。
6.7.2 调整标准
根据信息收集情况,必要时调整航班餐食与机供品配备标准,形成航班配餐计划调整标准。
6.8 运行保障
1) 外来人员包括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政府监管单位、来访人员等。
6.8.1 应组织学习,掌握传染病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保障航班的风险等级。
6.8.2 根据航班计划,合理安排参与疫情航班保障的车辆与人员。
6.8.3 根据航班保障任务,做好个人防护及疫情航班餐食、机供品的配送与回收保障工作。
6.8.4 岗后,应做好航空食品车车厢、出港区域与回收区域地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6.8.5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运行作业责任。
6.9 回收处置
6.9.1 处置标准
6.9.1.1 低风险航班按常规航班进行回收处置。
6.9.1.2 中、高风险航班按疫情航班进行回收处置。
6.9.2 疫情航班回收
6.9.2.1 疫情航班回收应在指定回收口操作。
6.9.2.2 疫情航班回收物品应卸载在指定位置。
6.9.2.3 卸载后,应按程序做好航空食品车车厢、回收平台地面与卷闸门及所有回收物品表面的消毒工作。
6.9.2.4 消毒后,应将航班回收的物品整齐摆放在疫情航班回收处置区。
6.9.2.5 对回收再利用机供品应按程序做好物表消毒。
6.9.2.6 应做好航班物品回收处置记录。
6.9.2.7 具体疫情航班回收处置程序可参照附录 B 执行。
6.9.3 疫情航班分拣与清洗
6.9.3.1 分拣与清洗应在疫情航班回收处置区完成。
6.9.3.2 分拣前,应做好回收餐车、餐具、机上服务用具、口布等物品表面的消毒工作。
6.9.3.3 分拣后,应做好回收餐车、餐具、机上服务用具、口布等物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6.9.3.4 应做好回收餐厨垃圾消毒、存放与交接工作。
6.9.3.5 应做好航班分拣、清洗消毒记录。
6.9.3.6 具体疫情航班餐具与餐厨垃圾回收处置程序可参照附录 C 执行。
6.9.4 疫情航班餐厨垃圾处置
6.9.4.1 餐厨垃圾应放置于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或粘贴“生物有害垃圾”标签的废物收集袋中。
6.9.4.2 餐厨垃圾袋封口前后,应用含氯消毒剂对袋内垃圾及袋口进行喷洒消毒。
6.9.4.3 封口的餐厨垃圾袋应存放在指定位置,防止丢失和破损。
6.9.4.4 餐厨垃圾应按医疗废物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6.10 代理人管理
6.10.1 风险评估
应评估配餐代理单位公共卫生与安全运行保障情况,包括疫情防控机制、应急响应措施,并根据评估结果重新调整和分配代理计划。
6.10.2 标准发布
6.10.2.1 应制定配餐代理服务标准,提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6.10.2.2 将配餐代理保障调整方案下发至所有代理人,确认所有代理人收到并同意执行此方案。
6.10.3 监督与考核
6.10.3.1 通告执行前,各责任单位应做好相关物资的调拨和准备工作。
6.10.3.2 通告执行后,各责任单位应监督检查各自负责项目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 应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并记录。
6.11 异常处置
6.11.1 疑似或确诊病例
6.11.1.1 员工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11.1.2 应将身体不适的员工尽快转移、离开生产场所,并及时送医院就治。
6.11.1.3 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
6.11.1.4 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隔离密切接触者,并按规定处置污染物。
6.11.1.5 非密切接触者可正常上班,但必须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
6.11.1.6 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员工作业和出现的区域、使用的物品、加工的食品进行采样、送检。
6.11.1.7 应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行清洗消毒,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6.11.1.8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暂时关闭工作区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6.11.2 染疫物品
6.11.2.1 出现染疫物品,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11.2.2 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染疫物品、相关工作区域和仓储区域排查。
6.11.2.3 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按以下要求对染疫物品和环境采取应急处置:
a) 染疫物品应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
b) 染疫物品应使用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盛装,封口严密。
c) 染疫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
d) 参与染疫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e) 应对相关的工作区域和仓储区域进行消彻底消毒。
6.11.2.4 应对可能接触的人员及时开展健康检测和筛查等措施。
6.12 监督检查
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的事前、事中与事后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7 公共设施设备预防性消毒
7.1 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地面、门把手及门禁按键、电梯厢体、洗手台、厕所坐盆、空气循环系统等。
7.2 公共设施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可参照附录 D 执行。
8 常用消毒剂和消毒方式
常用消毒剂和消毒方式参见附录 E。
附 录 A
(规范性)
个人卫生防护要求
A.1 岗位防护标准
A.1.1 疫情航班保障相关人员
疫情航班保障相关人员个人防护标准参见表 A.1。
表 A.1 疫情航班保障岗位防护标准
A.1.2 其他风险岗位相关人员2)
其他风险岗位相关人员个人防护标准参见表 A.2。
表A.2 其他风险岗位防护标准
A.1.3 生产人员
A.1.3.1 员工工作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着岗位服装上岗。
A.1.3.2 特殊岗位(解冻、生鲜宰杀)的员工除岗位工服外,应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
A.1.3.3 员工在生产配送过程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佩戴手套不可以代替洗手。
2) 其他风险岗位相关人员指接触高风险物品或暴露在高风险环境中如疫情航班处理现场的质检员、安检人员、验收人员等。
A.2 洗手消毒
A.2.1 处理高风险物品或接触高频接触面后,应及时清洁消毒手部。
A.2.2 具体洗手消毒程序见图A.1。
图A.1 洗手消毒程序示范图
A.3 佩戴口罩
A.3.1 口罩应紧贴面部,完全罩住口鼻。
A.3.2 口罩佩戴期间和摘口罩时,手不能触摸口罩外面,避免手污染。
A.3.3 口罩被分泌物浸湿或其它污染时,必须立即更换,更换前后均需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A.3.4 具体口罩佩戴程序见图A.2。
图A.2 口罩佩戴方法示范图
附 录 B
(规范性)
疫情航班回收处置程序
B.1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指定专门的航空食品车用于回收疫情航班。
B.2 航班物品回收人员登机前应按“岗位防护标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B.3 航班物品回收应在指定的回收入径和场所进行。
B.4 开启卷闸门前,航班物品回收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防护罩,用 1000-2000mg/L 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由外到里对回收平台地面、由上到下对卷闸门进行喷洒消毒。
B.5 开启航空食品车车门之前,航班物品回收人员应以 1000-2000mg/L 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对航空食品车车门由上到下进行喷洒消毒。
B.6 打开航空食品车车门,航班物品回收人员应以 1000-2000mg/L 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由前到后对车厢地面进行喷洒消毒,再由外到内对回收餐车和车上物品进行包围式喷洒消毒。
B.7 航班物品回收人员将餐车、毛毯、寝具等物品卸到指定区域,应以 1000-2000mg/L 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由上到下逐一对餐车、餐车上的物品(烤架、标准箱)、毛毯、寝具袋子等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
B.8 消毒后的餐车、烤架、摇篮车等按类别整齐摆放在疫情处置区域。
B.9 卸车后,航班物品回收人员应以 1000-2000mg/L 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由上到下对航空食品车前车门及车厢两侧内壁,由上到下分段喷洒消毒,再由内到外对航空食品车厢底部进行喷洒消毒。结束后关上后车门。
B.10 最后,再由上到下对航空食品车后车门及回收场地地面进行退离式喷洒消毒。
B.11 回收消毒结束,航班物品回收人员应按正确流程脱去个人防护服并做好个人卫生消毒。
B.12 交接班时应使用 1000-2000mg/L季胺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对送餐车辆(航空食品车及加餐车)驾驶室内高频接触表面(方向盘、门把手、座椅等)进行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B.13 每日岗后应使用 1000-2000mg/L季胺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对送餐车辆(航空食品车及加餐车)车厢进行喷洒消毒,自然风干。
附 录 C
(规范性)
疫情航班餐具与餐厨垃圾回收处置程序
C.1 餐具与餐厨垃圾分拣
C.1.1 航班物品回收清洗人员分检餐厨垃圾时应按“岗位防护标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C.1.2 餐厨垃圾分拣、餐具及服务用具回收处理应在疫情处置专区进行。
C.1.3 航班回收物品分拣前,应以500-1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由外到里对操作地面进行喷洒消毒。
C.1.4 打开两边餐车门,以500-1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喷洒消毒餐食表面,闭门30 min后打开车门进行分拣。
C.1.5 分拣结束后,用500-1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由里到外对操作地面进行喷洒消毒。
C.1.6 航班上所有未用的餐食不再回收利用,直接用黄色生化袋或粘贴“有害垃圾”标签按废物处理。
C.2 餐厨垃圾处理
C.2.1 餐厨垃圾应用黄色生化袋或粘贴“有害垃圾”标签的废物收集袋装。
C.2.2 垃圾装袋后,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喷洒垃圾表面,然后扎紧垃圾袋口,再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喷洒垃圾袋表面。
C.2.3 航班垃圾存放至指定的疫情垃圾存放区。
C.2.4 航班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C.3 餐车、烤架/层片、机上服务用具清洗消毒
C.3.1 放置餐车外面的烤架/层片、标准箱等物品,垃圾清空后,用1000-2000mg/L 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均匀喷洒消毒,10min后用水冲洗干净。
C.3.2 放置餐车内的烤架/层片、冰桶、机上服务用具等物品,垃圾清空后,用500-1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均匀喷洒消毒,作用30min以上,用水冲洗干净。
C.3.3 空餐车,用500-1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均匀喷洒消毒内壁,作用30min以上,用水冲洗干净。
C.3.4 疫情航班回收的餐车、用器具等需单独清洗。清洗结束后需换水才能进行其它航班的清洗消毒工作。
C.4 餐具(托盘)清洗消毒
C.4.1 瓷餐具、玻璃杯,塑料餐具(托盘)。常规清洗消毒前在指定专用容器内用500-1000mg/ L含氯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浸泡30min以上。浸泡过程要求消毒液没过餐具。
C.4.2 不锈钢餐具。常规清洗消毒前,用75℃以上热水浸泡15min以上。
C.4.3 疫情航班餐具(托盘)需单独清洗。清洗结束后需换水后才能进行其它航班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C.5 口布、毛毯、寝具、枕头
C.5.1 口布、毛毯、寝具等机上服务用品需黄色垃圾袋装好,用1000-2000mg/L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喷洒口布、毛毯和寝具表面,再扎紧垃圾袋口,后用1000-2000mg/L季铵盐消毒液或等效消毒液喷洒垃圾袋表面。
C.5.2 采用消毒剂熏蒸、热力蒸煮等方式对口布、毛毯、寝具等机上服务用品进行消毒。
C.6 可回收利用的机上物品
C.6.1 消毒方式: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或75%酒精消毒。
C.6.2 臭氧消毒:60mg/m3臭氧消毒1小时,6小时后使用。
C.6.3 紫外消毒:1.5w/m3紫外线消毒30min,30min后使用。
C.6.4 酒精消毒:75%酒精消毒,3min后使用。
附 录 D
(规范性)
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指南
D.1 地面
D.1.1 所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干净后,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拖地消毒或冲洗消毒,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1.2 验收厅、出港厅、回收厅、等待室地面消毒频次为每日1次,岗后消毒。
D.2 扶手、门把手、电源开关、门禁按键
D.2.1 所有公共区域扶手、门把手、电源开关、门禁按键清洁干净后, 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30min后,再擦拭去除残留。
D.2.2 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3 电梯
D.3.1 厢体
D.3.1.1 电梯厢体清洁干净后,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30min后,再擦拭去除残留。
D.3.1.2 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3.2 电梯按键
D.3.2.1 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D.3.2.2 行政梯、货梯消毒频次为每日4次,上午、下午各两次;垃圾梯、半成品梯、成品梯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4 风淋室厢体
D.4.1 风淋室厢体清洁干净后,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30min后再擦拭去除残留。
D.4.2 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5 更衣室门帘
D.5.1 更衣室门帘清洁干净后,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30min后再擦拭去除残留。
D.5.2 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6 洗手台
D.6.1 洗手台清洁干净后,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30min后再擦拭去除残留。
D.6.2 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7 厕所坐盆
D.7.1 厕所坐盆清洁干净后,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10-30min后再擦拭去除残留。
D.7.2 消毒频次为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D.8 空气
D.8.1 空气使用臭氧或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消毒作用时间30min;消毒频次每日1次。
D.8.2 空气循环系统定期进行清洗。风口使用75%酒精喷洒消毒,自然风干;消毒频次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D.9 排水管道消毒
每周至少1次对排水管道进行冲洗消毒。
D.10 办公设施
D.10.1 办公设施包括电话、电脑、键盘、办公桌面、对讲机等。
D.10.2 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D.10.3 消毒频次每日1次。
D.11 员工餐厅消毒
D.11.1 地面。清洁后,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消毒,每天消毒2次。
D.11.2 餐桌、餐椅。清洁后,用25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时间10min后擦拭干净,每天消毒2次。
D.11.3 餐饮用具。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冲洗干净。
D.12 员工宿舍消毒
地面每日清洁后,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消毒,消毒后注意通风。
D.13 废弃防疫物品处置
D.13.1 设置防疫物品专用回收桶,回收口罩、一次防护服、一次性手套等物品。
D.13.2 废弃防疫物品每天清理一次。废弃防疫物品装袋后,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表面,然后扎紧垃圾袋口,再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袋表面。
D.13.3 废弃防疫物品垃圾交由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D.13.4 回 收 桶 : 每 天 清 洁 后 , 用 2 5 0 - 5 0 0 m g / L 含 氯 消 毒 剂 进 行 喷 洒 消 毒 。
附 录 E
(规范性)
常用消毒剂和消毒方式
E.1 热力消毒
E.1.1 热水消毒。75℃热水,浸泡30min。
E.1.2 消毒柜消毒。80℃消毒柜,消毒30min。
E.2 化学消毒
E.2.1 含氯消毒剂。以有效氯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含氯消毒剂使用时应现用现配,有效氯浓度及作用时间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使用方法参照产品说明书。
E.2.2 季胺盐。季铵盐的消毒对象和使用剂量参照产品说明书,或参照《GB/T 26369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E.2.3 75%酒精。适用于一般物体、皮肤表面消毒。皮肤消毒作用时间1min,接触面消毒作用时间3min。
E.2.4 其它化学消毒剂。参照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国家标准执行。
E.2.5 使用消毒剂时,应注意不同化学品混用时可能产生的不良化学反应。
E.3 臭氧消毒
E.3.1 臭氧消毒过程参照《GB 28232 臭氧发生器卫生要求》中相关规定执行。
E.3.2 臭氧消毒应在封闭空间、室内无人的条件下进行。
E.3.3 臭氧消毒结束后,应注意空气中的臭氧含量。当空气中臭氧浓度≤ 0.3mg/m3,允许人员进入。
E.4 紫外线消毒
E.4.1 紫外线消毒过程参照《GB 28235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卫生要求》中相关规定执行。
E.4.2 紫外线消毒应在封闭空间、室内无人的条件下进行。
E.4.3 对于产生臭氧的紫外线灯,应紫外线消毒结束30min后,允许人员进入。
E.5 其它消毒方式
其它消毒方式可参见具体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参 考 文 献
[1] GB 27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
[2] GB 27948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3] GB 28235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卫生要求
[4] GB 28232 臭氧发生器卫生要求
[5] GB/T 26369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6] GB/T 26373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7]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T/CATAGS 16-2020《航空食品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规范》
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于2026年1月23 日批准 , 自2026年1月23 日起实施 。
一、将6.4.1.2修改为:应使用校准后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测量体温。如体温≥37.3℃,应及时用接触式体温计复核。
二、将D.2.1修改为:所有公共区域扶手、门把手、电源开关、门禁按键清洁干净后,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三、将E.2.2修改为:
季铵盐。季铵盐的消毒对象和使用剂量参照产品说明书,或参照GB/T 26369《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四、将E.3.1修改为:
臭氧消毒过程参照GB 28232 《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将E.4.1 ”修改为:
紫外线消毒过程参照GB 28235 《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将参考文献[3]-[6]修改为:
[3] GB 28235 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
[4] GB 28232 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
[5] GB/T 26369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6] GB/T 26373 醇类消毒剂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