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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8706-2025 民用飞机试飞飞行事故征候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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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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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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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征候   试飞   复制   民用   飞行
资源简介

  ICS 49.090 V 35

  HB 8706-2025

  民用飞机试飞飞行事故征候判定标准

  Incident of flight test for civil aircraft

  2025-08-19 发布 2026-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 康、冀 宇、王 戈、钟 海、李 云、雷 宝、李 宁、陈 晨、田 红。

  民用飞机试飞飞行事故征候判定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试飞飞行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试飞飞行事故征候的确定,其他飞机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飞行事故征候 flight incident

  自民用飞机为准备试飞而依靠自身动力开始移动时起,至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时间段内,所发生的严重危及飞行安全但未构成飞行事故的事件。

  3.2

  飞机受损 aircraft damage

  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因内部或外部因素受到损坏。

  注:损坏程度低于飞机放行标准,使用打磨、填充、黏贴金属胶带、补漆、冲洗、安装临时紧固件等方式进行临

  时修理后符合放行标准的情况除外。

  4 通用部分

  4.1 地面保障

  4.1.1 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使用超过飞机时限寿命件清单规定。

  4.1.2 未落实危及飞行安全的咨询通告、适航指令、服务信函等,且飞机参加飞行。

  4.1.3 飞机未在规定起飞构型而继续起飞。

  4.1.4 飞机低于最低放行清单(MEL)、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及外形缺件清单(CDL)规定的标准起飞。

  4.1.5 未盖好燃油、液压油、滑油等油箱盖,未取下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静压孔塞、尾撑杆等地面固定、防护器材或带多余物滑出。

  4.1.6 电门、开关、手柄等未放在规定位置或未按要求复位,危及飞行安全。

  4.1.7 飞机机翼、尾翼、进气道、操纵面及其活动关节等积冰,且超过手册规定的标准起飞。

  4.1.8 未按规定加注油料、气体。

  4.1.9 夜间飞行,跑道灯或滑行道灯全部熄灭,且 30s 内未恢复。飞机起飞滑跑中或四转弯后有下滑着陆的飞机,跑道灯突然熄灭。

  4.1.10 定向台或着陆雷达引导员报错航向、方位、高度,造成重大飞行偏差。

  4.2 空中操作

  4.2.1 舵面锁未解除开始起飞滑跑。

  4.2.2 飞机在起飞或初始爬升过程中明显未达到预定性能。

  4.2.3 未按规定打开自动供油或未锁前轮起飞。

  4.2.4 起飞、复飞时低于规定高度收起落架或襟翼,飞机出现不稳定状态。

  4.2.5 误操作导致飞机一个操纵系统应急脱开。

  4.2.6 操作襟翼、缝翼错误,导致飞机状态急剧改变。

  4.2.7 起飞离陆、复飞,出现大迎角、小速度不稳定状态。

  4.2.8 减速板未收起;襟翼或缝翼未置规定位置;调整片、安定面配平超出允许范围起飞。

  4.2.9 超过最大允许重量起飞、着陆。

  4.2.10 起飞、着陆中非机轮(尾橇、尾钩等)部位触地。

  4.2.11 超出允许使用范围放下起落架、襟翼,导致飞机受损。

  4.2.12 未经允许,逆方向加入起落航线、通场或着陆。

  4.2.13 飞机着陆前起落架未放到位,高度下降到机场标高 100m 以下。

  4.2.14 下滑(进近)着陆,通过远、近距导航台的高度低于规定的二分之一。

  4.2.15 落错机场跑道,临时起降点除外。

  4.2.16 未经批准,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

  4.2.17 把公路、河流、桥梁等当成跑道准备着陆(建立着陆航线、放下起落架)。

  4.2.18 在关闭、占用、未指定的跑道上中断起飞。在关闭、占用、未指定的跑道上起飞。在关闭、占用、未指定的跑道上着陆或尝试着陆。

  4.2.19 着陆增幅跳跃。

  4.2.20 冲出、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

  4.2.21 场内、外迫降。

  4.2.22 超出机场规定的最低起降标准或飞行员最低起降条件飞行。

  4.2.23 大于最大允许速度,超过最大允许载荷飞行。

  4.2.24 低于规定的安全高度飞行。

  4.2.25 为避免飞机相撞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危险接近,按民航标准判定。

  4.2.26 飞行中,未被定性为事故的相撞。

  4.2.27 意外进入急盘旋下降、失速、螺旋、飘摆等复杂状态。

  4.2.28 飞行员产生错觉,飞行状态出现明显的非正常变化。

  4.2.29 飞行人员空中出现意识模糊、晕厥、突发疾病, 或发生严重危及飞行安全的高空减压症、气压性损伤、飞行失能等航空病。

  4.2.30 飞行人员违反规定用药、在 24h 内饮酒(含酒精饮料)实施飞行。

  4.2.31 违反规定,从电线、桥梁等下方穿越。

  4.2.32 无防冰、除冰设备的飞机进入积冰区, 未立即脱离;有防冰、除冰设备的飞机进入积冰区, 机载除冰设备未工作,或因积冰影响正常操纵。

  4.2.33 调错导航台、仪表着陆系统、无线电全向信标台频率, 输错惯导、卫星导航系统数据, 并已依据其飞行。

  4.2.34 错误使用通信资料并实施飞行。

  4.2.35 飞错进离场航路(线)并导致其他飞机避让,或错误的偏离指定航线(迹)超过 25km 或偏离指定航路中心线超过 25km。

  4.2.36 迷航。

  4.2.37 天气现象,导致飞行人员受伤(须住院治疗或 7 日内无法正常工作),飞机操纵困难或受损。

  4.3 飞机故障

  4.3.1 自动驾驶仪无法断开。

  4.3.2 平显、下显(指显示姿态的下显)、主地平仪和应急地平仪均故障。

  4.3.3 飞机起火;座舱冒烟影响飞行人员视线和操纵。

  4.3.4 飞行中,需要飞行人员紧急使用氧气的情况。

  4.3.5 操纵机构卡滞、断脱; 四余度电传操纵系统出现两个(含)以上通道故障;两侧襟翼开度不一致,影响飞机操纵。

  4.3.6 飞机飞控报“caution”(含)以上故障,影响飞机平衡或操纵。

  4.3.7 运输航空类飞机上全部主供电发电机持续不供电或电压失调、不稳定,通用类航空飞机失去全部电源。

  4.3.8 飞机被迫转入模拟操纵或硬连接。

  4.3.9 具有两套(含)以下液压系统的飞机(不含备用和应急系统),一套液压系统失效或告警;具有三套(含)以上液压系统的飞机(不含备用和应急系统),有两套液压系统失效或告警。

  4.3.10 飞机因漏油、漏气、测试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告警、失效,或被迫中断该次飞行。

  4.3.11 飞机起飞过程中转速悬挂、发动机推力(拉力)明显下降。

  4.3.12 发动机自动停车、被迫关车;油门操纵系统失效。

  4.3.13 单发飞机出现发动机不能正常使用的告警信号;具有两台(含)以上发动机的飞机,出现两台发动机不能正常使用的告警信号;发动机虚警除外。

  4.3.14 飞机操纵面脱落,发动机整流罩、维护检查盖板脱落造成飞机、发动机受损并影响飞行操纵。

  4.3.15 外来物、机上脱落物、鸟撞造成机体、机载设备损伤,需更换机件或返厂修复。

  4.3.16 发动机叶片受损,需要返厂修复。

  4.3.17 起落架折断或在地面收起。

  4.3.18 轮胎爆破或脱层,造成飞机其他部件受损或飞机操纵困难,通用航空飞机除外。

  4.3.19 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造成调整其他飞机避让等后果,或者区域范围内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 15min(含)以上,进近或塔台范围内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 3min(含)以上。

  4.3.20 飞机起飞过程中,左、右座座椅向后移动影响操纵。

  4.3.21 货物、设备、配重非正常移动导致飞机重心改变, 造成操纵困难或损坏舱壁、设备; 飞机重心位置超过允许范围飞行。

  4.3.22 着陆或超低空飞行时出现人工诱发振荡。

  4.3.23 空中出现剩余油量最低告警信号。

  5 特定科目试飞

  5.1 执行飞机结冰科目试飞时,有除防冰系统的飞机除防冰系统故障,积冰造成飞行员操纵困难。

  5.2 执行失速速度、失速特性及尾旋科目试飞时,反尾旋伞故障或低于决断跳伞高度改出。

  5.3 执行液压系统故障科目试飞时,出现飞行员不可接受的操纵困难。

  5.4 执行抗荷系统性能科目试飞时,飞行员空中出现意识模糊、晕厥。

  5.5 执行地形跟踪/地形回避科目试飞时,地形跟踪/地形回避功能异常导致飞机高度低于规定的安全高度或姿态剧烈变化。

  6 说明事项

  在本文件所列条款外,飞行中发生的其他严重危及飞行安全的事件,应判定为飞行事故征候。因飞行试验需要主动进入 4 所述条款现象的专项试飞,不判定为飞行事故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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