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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8577-2020
民用飞机维修计划文件编写要求
Drafting requirements for civil aircraft maintenance planning document
2020-09-14 发布 2021-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冯军利、王俊斌、李 飞、陈 亮、杜彦旭、袁 锴、刘朝晖。
民用飞机维修计划文件编写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维修计划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编写要求。
本标准为民用飞机制造商编制型号专用的维修计划文件提供指导,适用于运输类民用飞机,其他类别民用飞机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463 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
AC-25.1529 审定维修要求
MSG-3 运营人/制造商的计划维修制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修计划文件 maintenance planning document (MPD)
由飞机制造商提供的该型飞机的维护信息和方案,航空器运营人可依据该文件编制适合自己机队情况的维护计划。该文件包含了所有满足局方持续适航要求和飞机制造商推荐的维修任务和计划。
3.2
维修大纲 maintenance program (MP)
指由飞机制造商制定并由局方批准的、针对新型或衍生型飞机制定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的文件,该文件包含了对飞机、装机发动机维修方案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 但并未包含对独立未装机发动机的维修方案。维修大纲也称为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3.3
持续适航维修方案 continuous airworthiness maintenance program (CAMP)
指民用航空运营人根据飞机结构、运行环境和维修经验,执行维修大纲(MP)或技术维修规程、试行和运行规章要求及飞机制造商建议而编制的计划维修检查要求。
3.4
偶然损伤 accidental damage (AD)
一个产品的实际恶化状况。恶化是由于该产品与飞机以外的物体接触或相碰、或者其他非飞机本身的影响因素造成的,也可能是飞机制造、使用或维修过程中的人为差错造成的。
3.5
环境恶化 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 (ED)
由于产品与气候或者环境的化学作用引起产品强度和抗故障能力的实际恶化。
3.6
疲劳损伤 fatigue damage (FD)
由于交变载荷和持续扩张所产生的一个或多个裂纹。
3.7
腐蚀防护和控制大纲 corros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rogram (CPCP)
该方案的目的是通过维修工作使飞机结构的腐蚀状况控制在一级腐蚀或更好的状态。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C——Advisory Circular,咨询通告;
ALS——Airworthiness Limitations Section,适航限制部分;
ALI——Airworthiness Limitation Item,适航限制项目;
AMM——Aircraft Maintenance Manual,飞机维修手册;
APU——Auxiliary Power Unit,辅助动力装置;
CAT——Failure-effect category,故障影响类别;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MR——Certification Maintenance Requirement,审定维修要求;
CSDB——Common Source Database,公共源数据库;
DET——Detailed Inspection,详细检查;
DIS——Discard,报废;
DM——Data module,数据模块;
EWIS——Electrical Wiring Intercommection System,电气线路互联系统;
FC——Flight Circle,飞行循环;
FH——Flight Hours,飞行小时;
FNC——Functional Check,功能检查;
FTS——Fuel Tank Safety,燃油箱安全;
GVI——Gengral Visual Inspection ,一般目视检查;
LLI——Life Limitations Item,寿命限制项目;
LUB——Lubrication,润滑;
MTBF——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s,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UR——Mean Time Between Unscheduled Removals,平均非计划拆换时间;
NTM——Nondestructive Testing Manual,无损检测手册;
OPC——Operational Check,操作检查;
RST——Restoration,恢复;
SB——Service Bulletin,服务通告;
SDI——Special Detailed Inspection,特殊详细检查;
SVC——Servicing,保养;
VCK——Visual Check,目视检查;
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标记语言。
5 编制原则
5.1 编制目的
5.1.1 编制 MPD 的目的是将 MSG-3 分析产生的维修大纲检查要求、适航审定过程中产生的适航性限制内容、适航和运行规章要求和飞机制造商所要求的维修任务与相配套维修手册、无损检测手册中的相关维护程序联系起来,以便于运营人按照规定的维护程序完成上述所要求的维修任务。
5.1.2 MPD 是飞机制造商编制的推荐性技术出版物,运营人按照它制订的 CAMP,有助于当地局方接受和批准。
5.1.3 MPD 的内容比维修大纲更加详细和全面,特别是在维修大纲很简单的情况下,飞机制造商提供比较详细的 MPD,可以帮助运营人更容易制订适用于运营人机队的 CAMP 。MPD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 维修大纲检查任务、适航性限制内容、适航和运行规章所要求的维修任务和飞机制造商所要求的维修任务;
b) 制造商推荐完成维修任务所需的维修人力-工时;
c) 维修任务的维修间隔;
d) 不同组合形式的维修工时分析和维修间隔延长;
e) 飞机制造商指定的完成维修任务需要参考的实施程序。
5.2 编制依据
5.2.1 MPD 编制主要依据经 AEG 批准的维修大纲以及适航审定部门批准的适航性限制内容,是以维修大纲和适航性限制内容为框架,制订的更详细的计划维修要求文件。
5.2.2 MPD 中包含飞机制造商和供应商推荐的、满足飞机制造商适航当局持续适航要求的计划维修任务。MPD 中所有维修任务和计划来源于对该航空器持续适航的不同方面要求,下面列出了其中的几种可能(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来源):
a) 该型飞机最新版的维修大纲;
b) 该型飞机的服务通告;
c) 该型飞机的服务信函;
d) 该型飞机制造商适航当局颁发的该型飞机的适航指令;
e) 该型飞机型号审定维修要求;
f) 该型飞机适航和运行规章要求;
g) 该型飞机结构适航限制部分要求;
h) 飞机制造商所要求的维修任务。
注:服务通告、服务信函和适航指令必须由各运营人自行确认后,将适用于本机队的要求完善到 CAMP。
5.3 编制流程
MPD 和 CAMP 编制流程参见图 1。
CMR 和 ALS
维修大纲
维修计划文件
飞机维修手册
无损检测手册
图 1 MPD 和CAMP 编制流程图
6 一般要求
6.1 MPD 与维修大纲中的维修任务的对应及识别
6.1.1 MPD 中的维修任务不仅包含维修大纲中的全部维修任务,还包括从其他来源的维修任务。MPD的维修任务与维修大纲的维修任务并非完全一一对应。
6.1.2 考虑到 MP 和适航性限制内容由不同的部门批准,将 MP 和适航性限制内容编排在不同的章或篇中。
6.1.3 当 MPD 项目号与 MP 项目号采用不同的编号规则时,通过对照清单明确两份技术出版物维修任务之间的对照关系。
6.1.4 在适当的部分,对维修任务来源的标注信息和 MPD 与 MP 维修任务对照进行说明,如前言。
6.2 维修间隔
维修间隔是根据类似机型运营经验、系统的试验数据以及工程判断确定。维修间隔由一个检查频率和使用参数组成,如 200(检查频率)FH(使用参数)。维修间隔适用性是根据该维修任务最敏感的参数来确定,有效性是根据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合适的时间间隔来确定。
a) 确定维修间隔的一般步骤:
1) 第一步,确定适用的使用参数,如飞行小时(FH)、飞行循环(FC)和日历时间等;
2) 第二步,根据维修经验、系统的试验数据、工程分析数据、以及预计或实际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或平均非计划拆换时间(MTBUR),采用数学方法结合设计特点来确定。
b) 对于飞机制造商推荐的维修任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调整在原则上应保持原有的设计安全性和可靠性。调整时考虑如下信息:
1) 外场信息;
2) 内场试验数据;
3) 供应商的意见;
4) 运营人特点;
5) 人员素质;
6) 其他方面的因素。
c) 当飞机的利用率较低时,此时要从实际出发,参考相似机型使用情况、设计阶段编制的维修策略、外场机队的平均水平,编制适合的低利用率 MPD 项目及维修间隔。
d) 维修间隔采用以下 4 种表示方法:
1) 飞行小时;
2) 飞行循环;
3) 日历时间;
4) 对于以发动机/APU/起落架的循环或小时控制的维修任务,在任务描述中注明该维修任务维修间隔是以发动机/APU/起落架的循环或工作小时计算。
6.3 任务参考的标注
6.3.1 为保证维修大纲、适航性限制内容、适航和运行规章以及飞机制造商推荐的维修任务实施, MPD 不仅规定飞机在使用过程中何时做何种维修工作,而且还指出完成各项维修任务需要参照的实施程序。
6.3.2 由于 MPD 不涉及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的离位维修,通常不参照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的维修技术出版物。一般情况下 MPD 任务参考栏中仅引用AMM 和 NTM 内容或程序,除非某项工作所要求的内容或程序在 AMM 和 NTM 两本技术出版物中不具备或不详尽的时候,才考虑引用机载设备维修手册、发动机维修手册和结构修理手册等。
6.3.3 引用时一般标出所引用的技术出版物缩写和任务编号。
6.4 维修人力-工时
6.4.1 维修人力-工时的评估对完成维修任务是必需的,维修人力-工时不包括打开口盖、放置工作梯、油箱添加燃料和清理、检查等所需的时间。
6.4.2 维修人力-工时的评估基于工具和设备就绪状态下(航材辅助材料、工具、设备均在手边),熟练维修人员(经过培训的)正常工作所用的时间。
6.4.3 维修人力-工时的确定从 3 个方面进行考虑:
a) 飞机是飞机制造商设计的,飞机制造商对飞机的维修性能了解得最充分,维修工作量的确定由飞机制造商给出;
b) 充分考虑大多数运营人中有资格进行维修的人员素质及能力;
c) 考虑到飞机的复杂性,维修人力-工时初始不可能就确定的很准确,后续随着维护经验的积累和维修数据的采集逐步对其进行调整。
6.5 适用性标注
6.5.1 MPD 对应某种特定型号或某个系列的飞机,在 MPD 中标注出每一项目适用的机型信息;对于同一型号或系列的飞机,由于构型不同在发动机或某些项目上也存在差异,对这些差异,也标出其适用的构型。
6.5.2 此标注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并依据构型管理要求加以选择。
6.6 MPD 的构成
6.6.1 基本构成
MPD 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a) 前置部分;
b) 正文部分;
c) 附录部分(可选)。
6.6.2 前置部分
a) 封面;
b) 版权信息;
c) 更改单记录;
d) 修订摘要;
e) 有效页清单;
f) 目录。
6.6.3 正文部分
正文的编制采用下列顺序:
a) 前言;
b)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
c) 结构维修大纲;
d) 区域检查大纲;
e)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
f) 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性限制部分。
6.6.4 附录部分(可选)
附录部分的编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a) 飞机尺寸和站位;
b) 飞机区域划分;
c) 飞机维护口盖、面板图(外部);
d) 飞机维护口盖、面板图(内部);
e) 任务转移索引;
f) 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限制限制项目任务对照清单。
6.6.5 相关系统或章节
正文的系统或章节编号来源于飞机型号设计时型号对系统或章节编号的规定。
7 前置部分的编写
7.1 封面
包含文件名称、型号及初版日期。
7.2 版权信息
包含飞机制造商的版权声明内容。
7.3 更改单记录
更改单记录包含正常更改和临时更改的信息,信息包括版本号和出版日期。更改单也可称为修订单。
7.4 修订摘要
修订摘要按实际出现的顺序记录,列出版本号和初版日期。每次发布新版本同时发布修订摘要。
7.5 有效页清单
有效页清单标识出按页发布的每一页状态信息,列出当前出版物的出版日期,所有新增、更改及删除的页面做上修订标识,以字母 N(新增)、R(更改)和 D(删除)标识。
7.6 目录
文件目录中的标题按在内容中出现的顺序排列。
8 正文部分的编写
8.1 前言
“前言”简要说明 MPD 以下内容:
a) 用途;
b) 内容划分;
c) MPD 编制原则;
d) 维修检查适用标准和维修间隔的使用要求;
e) 术语;
f) 飞机制造商对 MPD 修订方式、修订标记及修订管理。
8.2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
8.2.1 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通常包括概述以及必要的注释等内容。主要包括:
8.2.1.1 概述
在概述中简要说明各系统和零部件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飞机各系统和零部件的维修内容和维修要求。
8.2.1.2 内容说明
根据 MSG-3 中系统/动力装置程序分析产生的任务。
8.2.1.3 注释
需要特别说明的规定和特殊要求在此予以说明。
8.2.2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任务列表编制
8.2.2.1 任务列表
a) MPD 项目号;
b) 故障影响类别(CAT);
c) 任务类型;
d) 区域;
e) 接近方式;
f) 任务描述;
g) 维修间隔;
h) 任务来源;
i) 任务参考;
j) 人力-工时;
k) 适用性。
8.2.2.2 主要要素
a) MPD 项目号:每个任务都有一个唯一的 MPD 项目号。
b) 故障影响类别(CAT):从 MSG-3 的逻辑决断图分析的结果得出故障影响类别,共分 5 个类别:
1) 5 类:明显的安全性影响;
2) 6 类:明显的运行性影响;
3) 7 类:明显的经济性影响;
4) 8 类:隐蔽的安全性影响;
5) 9 类:隐蔽的非安全性影响。
c) 任务类型:MSG-3 逻辑决断图分析的结果,任务类型分别是:
1) 润滑(LUB):通过润滑进行消耗品补充;
2) 保养(SVC):通过保养进行消耗品补充;
3) 操作检查(OPC):一个项目是否能实现其设计的功能,它不需要定量的容限;
4) 目视检查(VCK):目视检查是一种观察性工作,即确定一个项目是否能实现其设计的功能,它不需要定量的容限;
5) 功能检查(FNC):一种定量的检验,以确定项目的一种或几种功能是否在规定的限度之内;
6) 一般目视检查(GVI):寻找明显的损伤、故障或不正常的迹象;
7) 详细检查(DET):对特定的结构区域,系统、安装或组件进行仔细的目视观察,以寻找损伤、故障或不正常的迹象;
8) 特殊详细检查(SDI):使用专门的检查技术和设备,对特定产品、安装和组件进行的仔细观察,以寻找损伤、故障或不正常的迹象;
9) 恢复(RST):把产品恢复到规定的水平所需进行的工作,恢复工作包括从单一部件的更换、清洁到整体翻修;
10) 报废(DIS):产品按规定的寿命服役。
d) 区域:区域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处的位置。
e) 接近方式:接近方式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需打开的口盖/门。
f) 任务描述:在“任务描述”一栏内应指明完成该项任务所需的检查方法、检查要求以及维修间隔和适用性栏中出现的“注”的额外解释信息。
g) 维修间隔:维修间隔的频率和使用参数在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任务中规定以飞行小时、飞行循环和日历时间控制。
1) 本栏规定一个检查周期,表示首次检查期与重复检查期相同;若两者不同,则按首次检查期(T)和重复检查期(I)分别予以说明。
2) 首次检查期(T):每个重要结构项目检查工作的首次检查。
3) 重复检查期(I):首次检查工作完成后,重复检查间期定了至下次检查工作的期限。
h) 任务来源:用明显的方法对维修任务的来源进行标注说明,该任务来源于维修大纲、CMR、 ALI 、SB 等。
i) 任务参考:它提供了定期维修任务在相关手册中的任务要求,除非特殊说明,通常状态任务参考为飞机维修手册,参见 6.3。
j) 人力-工时: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包括打开口盖、放置工作梯、油箱添加燃料和清理、检修等必需的时间,参见 6.4。
k) 适用性:可适用的飞机构型,参见 6.5。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任务列表示例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1。
8.3 结构维修大纲
8.3.1 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通常包括概述、内容说明及必要的注释等内容。
8.3.1.1 概述
在概述中简要说明结构维修大纲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8.3.1.2 内容说明
8.3.1.2.1 检查方法和要求
a) 概括叙述结构检查的一般方法及要求,通常检查方法包含一般目视检查、详细检查、特殊详细检查等;
b) 在机队的所有飞机符合本部分规定,它包括内、外部结构检查、腐蚀防护和控制以及疲劳相关检查的要求;
c) 特殊详细检查用于检查隐蔽的部分或者作为详细检查的替代程序;
d) 在内部和外部适当区域进行特殊详细检查时需要无损检测程序,无损检测程序包含在飞机制造商提供的无损检测手册中;
e) 正常的清理程序用于一般目视检查和详细检查之前,指定的清理程序用于特殊详细检查;
f) 在所有检查中发现的腐蚀防护物品产生的灰尘、碎屑以及超范围的喷涂都有可能降低飞机的防火性能,需要把清除这些材料作为维修任务的一个标准内容;
g) 为了及时探测机队的疲劳损伤情况,验证疲劳试验结果的真实性,需要对同一机型中机龄最长的飞机进行适当抽样检查,使用抽样检查的飞机是运营人机队中从交付开始使用时间最长的20%的飞机或者最少选择一架飞机用于抽样。
8.3.1.2.2 疲劳相关的检查
在结构检查项目中,当初始预定维修检查不能及时探测到潜在的疲劳故障,需要补充额外的疲劳相关检查,并且补充检查将从定义的周期开始控制。
8.3.1.2.3 腐蚀防护和控制检查
结构维修要求决定了在维修基础上保持和恢复内在腐蚀预防测量标准和结构表面漆层;结构腐蚀和疲劳检查要求均包含在相关的结构检查项目中,它的目的是防止和控制危害飞机持续适航的腐蚀问题;腐蚀防护和控制检查不能排除所有的腐蚀问题,但它可以提供一种方法将腐蚀控制在一级或更好。
a) 一级腐蚀,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
1) 发生在相继两次腐蚀检查任务之间的腐蚀是局部腐蚀,并可以在容许极限内清除;
2) 超出了容许极限的局部腐蚀,但不是运营人同一机队其他航空器可能发生的典型腐蚀情况(例如水银溢出引起的腐蚀);
3) 以往相继腐蚀检查之间都只有轻微腐蚀,最近一次腐蚀检查任务发现腐蚀,清除腐蚀后超出容许极限。
b) 二级腐蚀,任何两次相继的腐蚀检查任务之间超出容许极限的腐蚀;二级腐蚀需要进行修理、
加强、全部或部分替换相应结构。
c) 三级腐蚀,指在第一次或以后各次腐蚀检查任务中,运营人认为是严重危及适航性的腐蚀情况。
8.3.1.3 注释
需要作特别说明的规定和特殊要求在此予以说明。
8.3.2 结构维修大纲任务列表编制
8.3.2.1 任务列表
a) MPD 项目号;
b) 区域;
c) 接近方式;
d) 任务描述;
e) 维修间隔;
f) 任务来源;
g) 任务参考;
h) FD/CPCP;
i) 人力-工时;
j) 适用性。
8.3.2.2 主要要素
a) MPD 项目号:每个任务都有一个唯一的 MPD 项目号。
b) 区域:区域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处的位置。
c) 接近方式:接近方式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需打开的口盖/门。
d) 任务描述:在“任务描述”一栏内应指明完成该项任务所需的检查方法、检查要求以及维修间隔和适用性栏中出现的“注”的额外解释信息。
e) 维修间隔:维修间隔的频率和使用参数在结构维修大纲任务中规定以飞行循环和日历时间进行控制。
1) 本栏规定一个检查周期,表示首次检查期与重复检查期相同;若两者不同,则按首次检查期(T)和重复检查期(I)分别予以说明。
2) 首次检查期(T):每个重要结构项目检查工作的首次检查。
3) 重复检查期(I):首次检查工作完成后,重复检查间期定了至下次检查工作的期限。
4) 对于选择进行抽样检查的飞机,检查从规定的时间开始,在后面的每次重复检查间隔时继续。
f) 任务来源:用明显的方法对维修任务的来源进行标注说明,该任务来源于维修大纲、CMR、 ALI 、SB 等。
g) 任务参考:它提供了定期维修任务在相关手册中的任务要求,除非特殊说明,通常状态任务参考为飞机维修手册,参见 6.3。
h) FD/CPCP:FD/CPCP 描述了检查工作是否包含 FD 或 CPCP 要求。若此项为 FD 检查项目,在此栏填写了“FD”;若此栏含有 CPCP 检查要求,在此栏填写了“CPCP”。
i) 人力-工时: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包括打开口盖、放置工作梯、油箱添加燃料和清理、检修等必需的时间,参见 6.4。
j) 适用性:可适用的飞机构型,参见 6.5。
结构维修大纲任务列表示例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2。
8.4 区域检查大纲
8.4.1 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通常包括概述、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要求及必要的注释等内容。
8.4.1.1 概述
在概述中应简要说明区域检查大纲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工具及检查的类型, 区域检查是对飞机的一般性检查。
8.4.1.2 检查范围和内容
区域检查大纲包含标准区域分析和增强区域分析。
标准区域分析用来检查飞机每一区域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恶化情况,也包含在区域中受影响的系统和结构项目附件的安全和一般条件下的物理检查。重要维修项目(除失效后果分类为 5 类和 8 类)和重要结构项目中产生的一般目视检查也合并到标准区域分析中。
增强区域分析用来检查与安全相关的导线恶化情况,特别是对易燃物可能出现的区域。如果区域有EWIS,则要进行增强区域分析,增强区域除了产生区域 GVI 检查以外,还可能产生详细检查、单独的GVI 检查、清理检查任务。
8.4.1.3 检查方式
标准区域检查方式通常包括外部一般目视检查和内部一般目视检查等。
增强区域检查方式通常包括一般目视检查、详细检查和清理等。
8.4.1.4 区域程序规则
a) 区域检查程序包括一系列被视为检查区域的任务,以寻找明显的损伤、故障或不正常的迹象;
b) 区域任务包括在区域中与系统和所有可见结构相连的所有电线、液压管路、水/污物管、空气管、组件和配件,区域的范围通过所检查接近方式定义;
c) 除非特殊规定,只要物理可能,区域检查将在涉及的距离进行检查;
d) 在区域检查中明显的结构、系统和动力安装或组件的一般目视检查将探测明显的不足、损伤、故障、不规则/矛盾的状态,不包括在区域检查中的检查作为一个单独任务列在各自系统、动力或结构检查中;
e) 详细检查和特殊详细检查不包括在区域检查中;
f) 包含系统、部件、组件的指定区域检查任务在指定的维修间隔进行检查;
g)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中故障影响类别非“5”和“8”类的一般目视检查任务和结构维修大纲中的一般目视检查任务通过区域检查要求被放入区域检查大纲中;
h) 根据运营人接近方式的结构、经验和编制计划要求,接近方式的要求也可能被运营人修订;
i) 在所有检查中发现的腐蚀防护物品产生的灰尘、碎屑以及超范围的喷涂都有可能降低飞机的防火性能,清除这些材料应该作为维修任务的一个标准部分。
8.4.1.5 区域检查要求
区域检查中所有可见部分都必须检查其是否有明显损坏,安装是否可靠,以及腐蚀和渗漏等不正常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a) 金属件
包括所有结构、各系统设备的本体和外壳、安装件、导管、拉杆和摇臂等。检查要求:
1) 支架、紧固件可见的连接处安装牢固,保险和搭铁线良好。
2) 没有裂纹变形、压坑、划伤、碰擦和明显的磨损; 紧固件(如铆钉、螺栓和螺钉等)未被拉长或脱落;金属粘结处无分离;焊缝无开焊;保护层无损坏、锈蚀、渗漏和液体浸入等。
3) 外部清洁,通气管、溢流管孔、余油孔等无堵塞。整流罩和整流条位置正确。固定锁扣完好。
b) 非金属件
包括套管、软管、减震器、电缆绝缘层和玻璃等,检查要求:
1) 没有裂纹、划伤、碰擦、扭结、扭曲、压坑、收缩、变质、老化、过热、受液体浸泡等;
2) 安装连接牢固,支撑包扎正确,保险和搭接线良好。
c) 操纵系统部件
检查要求:
1) 操纵正常、运动灵活、安装连接可靠、保险和搭铁线良好;
2) 没有变形、弯曲、划痕、碰擦、钢索断丝、扭结、磨损、裂纹、铆钉松动、保护层损坏、锈蚀等。
d) 电子产品、电气、仪表部件
检查要求:外表清洁、无锈蚀、过热、液体侵入、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减震良好等。
8.4.1.6 注释
需要作特别说明的规定和特殊要求在此予以说明。
8.4.2 区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编制
8.4.2.1 任务列表
a) MPD 项目号;
b) 区域;
c) 接近方式;
d) 任务描述;
e) 维修间隔;
f) 任务来源;
g) 任务参考;
h) 人力-工时;
i) 适用性。
8.4.2.2 主要要素
a) MPD 项目号:每个任务都有一个唯一的 MPD 项目号。
b) 区域:区域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处的位置。
c) 接近方式:接近方式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需打开的口盖/门。
d) 任务描述:在“任务描述”一栏内指明完成该项任务所需的检查方法、检查要求以及维修间隔和适用性栏中出现的“注”的额外解释信息。
e) 维修间隔:维修间隔的频率和使用参数在区域检查大纲任务中规定以飞行小时和日历时间进行控制。
f) 任务来源:用明显的方法对维修任务的来源进行标注说明,任务来源一般为维修大纲、CMR、 ALI 、SB 等。
g) 任务参考:它提供了定期维修任务在相关手册中的任务要求,除非特殊说明,通常状态任务参考为 AMM,参见 6.3。
h) 人力-工时: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包括打开口盖、放置工作梯、油箱添加燃料和清理、检修等必需的时间,参见 6.4。
i) 适用性:可适用的飞机构型,参见 6.5。
区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示例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3。
8.5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
8.5.1 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通常包括概述、内容以及必要的注释等内容。
8.5.1.1 概述
在概述中简要说明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检查的目的。
8.5.1.2 内容说明
在内容说明中给出任务列表中各列的具体说明和定义原则。
8.5.1.3 注释
需要特别说明的规定和特殊要求在此予以说明。
8.5.2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编制
8.5.2.1 任务列表
a) MPD 项目号;
b) 任务类型;
c) 区域;
d) 接近方式;
e) 任务描述;
f) 维修间隔;
g) 任务参考;
h) 人力-工时;
i) 适用性。
8.5.2.2 主要要素
a) MPD 项目号:每个任务都有一个唯一的 MPD 项目号。
b) 任务类型: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任务类型包括:一般目视检查、详细检查、功能检查、报废。
c) 区域:区域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处的位置。
d) 接近方式:接近方式描述了进行该项任务所需打开的口盖/门。
e) 任务描述:在“任务描述”一栏内指明完成该项任务所需的检查方法、检查要求以及维修间隔和适用性栏中出现的“注”的额外解释信息。
f) 维修间隔:维修间隔的频率和使用参数在区域检查大纲任务中规定以飞行小时和日历时间进行控制。
g) 任务参考:它提供了定期维修任务在相关手册中的任务要求,除非特殊说明,通常状态任务参考为 AMM,参见 6.3。
h) 人力-工时: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包括打开口盖、放置工作梯、油箱添加燃料和清理、检修等必需的时间,参见 6.4。
i) 适用性:可适用的飞机构型,参见 6.5。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示例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4。
8.6 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性限制部分
8.6.1 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通常包括概述、审定维修要求(CMR)及适航性限制部分(ALS)内容的介绍以及来源。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性限制部分,是经适航审定部门批准和控制的文件。主要要素包括:
a) 审定维修要求(CMR)。
b) 适航性限制部分(ALS):
1) 适航性限制项目(ALI);
2) 寿命限制项目(LLI);
3) 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部件的强制更换项目;
4) 燃油箱安全(FTS)防护要求相关任务。
8.6.2 审定维修要求(CMR)
8.6.2.1 审定维修要求(CMR)应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飞机制造商根据飞机类型选择 CCAR - 23/CCAR-25/CCAR-27/CCAR-29 和AC-25.1529)要求,在飞机的适航审定过程中确定的作为型号合格证操作限制要求而进行的周期性任务。审定维修要求(CMR)项目是在飞机各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中所确定的。
8.6.2.2 审定维修要求项目划分为两类,包括一个星 CMR 项目(★)和两个星 CMR 项目(★★),规定如下:
a) 一个星 CMR 项目(★):规定的维修工作和时间间隔是强制性的,未经当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不得更改、延长或取消;
b) 两个星 CMR 项目(★★):运营人可以按照批准的延长方法或批准的可靠性方案对维修工作间隔进行调整,但是未经当地适航审定部门批准之前,不得更改或取消该项工作。
取证以后对 CMR 项目的任何更改都应通过当地适航审定部门的评审,并得到批准。
注:CMR 项目是强制性的维修任务,运营人 CAMP 中必须包括本文件所列出的所有 CMR 项目。
审定维修要求任务列表示例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5。
8.6.3 适航性限制部分(ALS)
8.6.3.1 飞机的适航性限制部分(ALS)是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25、CCAR-26 和咨询通告AC-21.25 要求,对飞机进行:
a) ALI 是按照 CCAR-25 批准的每一个强制性的更换时间、结构检查时间间隔以及相关结构检查程序;
b) LLI 是按照CCAR-25“疲劳(安全寿命)评定”,对于有寿命限制的项目,规定其报废时限;
c) EWIS 是按照 CCAR-25 定义的 EWIS 部件的任何强制更换时间;
d) FTS 是按照 CCAR-25 批准的对燃油箱系统的每一个强制性的更换时间、结构检查时间间隔以及按照 CCAR-25 批准的所有关键设计构型控制限制。
8.6.3.2 适航性限制部分(ALS)的修订,只有获得了当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8.6.3.3 如果由于修理或改装等原因,不能完成本节规定的检查任务,替代的检查方案应获得当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
适航性限制部分任务列表示例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6。
8.6.4 动力装置适航性限制项目
a) 发动机:发动机适航性限制内容参见发动机制造商适航当局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发动机维修手册适航限制部分。
b) 螺旋桨:螺旋桨适航性限制内容参见螺旋桨制造商适航当局批准的现行有效的螺旋桨维修手册适航限制部分。
c) 辅助动力装置(APU):APU 适航性限制内容参见 APU 制造商适航当局批准的现行有效的 APU维修手册中相应的适航限制部分。
动力装置适航性限制项目不列入飞机适航性限制部分。
9 附录部分的编写(可选)
9.1 飞机尺寸和站位
用图示给出飞机的尺寸、面积和站位/框的主要尺寸。
9.2 飞机区域划分
用图示给出区域的标识方法及内容。
9.3 飞机维护口盖、面板图(外部)
用图示给出口盖的标识方法及内容。
9.4 飞机维护口盖、面板图(内部)
用图示给出口盖的标识方法及内容。
9.5 任务转移索引
根据同一区域、检查方法、接近方式和检查间隔相同的原则用列表形式给出被合并在区域检查大纲中的系统/结构中的一般目视检查任务。
9.6 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限制项目任务对照清单
对于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性限制部分中的项目,为了确保其任务的执行,在任务对照清单中详细列出了其相对应的任务参考编号。
9.7 MPD 与 MP 项目对照清单
当 MPD 与 MP 维修任务采用不同的项目号时,通过项目对照清单给出两份技术出版物维修任务之间的对照关系。
10 MPD 数字化
10.1 数字化要求
为解决纸质 MPD 所存在的费用高、体积与重量大、交付与传递的及时差、易污染、使用不方便等不能适应飞机使用与维修要求的问题,维修计划文件编制推荐使用数字化方式。
10.2 实现方法
基于 GB/T 24463 开发 MPD 数字化工具,以数据模块(DM)为最小单元、以数据为中心,实现单一数据源,采用由 XML 标记语言对不同的文档类型定义逻辑结构。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任务列表模板
A.1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任务列表示例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任务列表参见图 A.1。
图 A.1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大纲任务列表
A.2 结构维修大纲任务列表示例
结构维修大纲任务列表参见图 A.2。
图 A.2 结构维修大纲任务列表
A.3 区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示例
区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参见图 A.3。
图 A.3 区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
A.4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示例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参见图 A.4。
图 A.4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检查大纲任务列表
A.5 审定维修要求任务列表示例
审定维修要求任务列表参见图 A.5。
图 A.5 审定维修要求任务列表
A.6 适航性限制部分任务列表示例
适航性限制部分任务列表参见图 A.6。
图 A.6 适航性限制部分任务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