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CATAGS
中 国 航 空 运 输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CATAGS 98—2025
民航客票全渠道退改签服务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mnichannel ticket refund and change services in civil
aviation
2025 - 11 - 20 发布 2025 - 11 - 20 实施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发 布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雄清、李永、傅之凤、刘治云、肖巍、贾宇清、孙琼巍、雷震、齐静、李永进、张昭,李静芬、陈涌均、宋欣卉、刘红娜、陈光、许学熊、孙美玲、韦英儒、贺怀清、李建伏、文成、张晏铭、李贝。
民航客票全渠道退改签服务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民航客票全渠道退改签处理的业务流程,规定了技术要求、数据传输与交换接口。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提供民航客票销售服务的渠道方完成旅客(不包含特殊需求旅客)购买客票 (包括中性票)后的非自愿标识、自愿和非自愿退改签业务。
注:本文件涵盖中国航空公司承运的国内、港澳台(地区)及国际航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CATAGS 36-2022 、T/CATAGS 69-2023和IATA AHM-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客票订单项 ticket order item
订单中承载客票行程、价格、旅客等关键信息的核心组成部分。
注: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提取到旅客行程信息后,构建临时订单。订单包含多个客票订单项, 用于区分不同的行程。在旅客完成退改签操作后,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依据客票订单项维度,对包含旅客、行程与费用等信息的订单进行持久化存储,以备后续处理与核查。
3. 2
旅客保护 passenger protection
航空公司因为航班不正常和机型变更而对受影响旅客客票采取的处置措施。
[来源:T/ CATAGS 69-2023 ,3.9 ,有修改]
3. 3
非自愿变更旅客 involuntary passenger
受航班不正常、航班超售、机型变更等影响,在旅客运输过程中无法按照合同得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的旅客:
——未能得到已经定妥的座位(包括舱位等级);
——未能在中途分程地点或目的地停留;
——未能得到已经定妥座位的航班衔接。
3. 4
非自愿标志位 irregular indicator; IRR
客票上标识旅客因非个人原因(如航班超售、取消、延误、机型变更等)导致的行程变更的特殊标志位。
注:该标志位通常用于区分旅客自愿改签与非自愿改签,有这个标识的旅客有一次免费改期或者退票的机会。该标
志位在退改签环节将被全渠道唯一识别并向下游传递。
3. 5
特殊需求旅客 passengers with special needs
在乘机时需要航空公司提供特别协助的旅客。
注:特殊需求旅客主要涵盖:无成人陪伴儿童、婴儿、老年旅客、行动不便旅客(如轮椅、担架使用者)、病患、孕妇、残障人士,以及重要旅客、团队旅客和包机旅客等。
3. 6
旅客订座记录 passenger name record; PNR
旅客的旅行申请记录,反映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人员或销售代理人为旅客订座及填开票证业务处理过程中的所有必要的信息。
[来源:T/ CATAGS 36-2022 ,3. 1]
3.7
全渠道 omnichannel
能够为旅客提供完整的客票销售与退改签服务的所有终端或接口。
注:全渠道中典型渠道包括直销渠道、分销渠道、呼叫中心、售票处及机场柜台。
3. 8
航班变更旅客通知报文 schedule change queue message; SCQ
旅客服务系统执行航班变更的旅客保护之后,把受影响旅客的变更内容推送给航空公司等相关方的一种旅客权益保障信息,用于其进行旅客通知、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等后续操作。
3. 9
航班动态报文 schedule movement message; MVT
航空公司运行控制系统(FOC或SOC)生成的、用于官方通告航班计划变动的标准化数据信息。
注:当航班计划未发生变动时,如超过计划起飞时间未推出,也可标识为不正常航班,此时,航空公司运行控制系统(FOC或SOC)发布离港起飞类型的MVT报文。
[来源:IATA AHM-2020 ,7-6.AHM780]
3. 10
航班运行控制系统 flight operations control system; FOC
航空公司用于对航班进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航班起飞前的准备工作、飞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以及降落后的各项保障工作。
3. 11
运行控制系统 operations control system; SOC
航空公司使用的一种统筹管理全运行链条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注:包括飞行计划制定、飞行动态跟踪与控制、机组人员管理、航班配载平衡计算, 以及地面保障协调、运行资源协同调度等功能。
3. 12
旅客服务系统 passenger service system; PSS
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预定、销售、离港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来源:T/ CATAGS 69-2023 ,3.11 ,有修改]
3. 13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 irregular operations management system; IRROPS
当航空公司的计划运行流程因内外部因素(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空域管制等)影响而发生重大中断时,航空公司向受影响对象提供航班恢复、飞机恢复、机组恢复和旅客恢复等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中在旅客恢复功能中,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航班不正常信息通知、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以及旅客赔偿等服务。
注:部分航空公司没有独立的IRROPS,旅客恢复功能由旅客服务系统中部分模块扩展实现。
3. 14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 airline transaction system; ATS
由航空公司提供的面向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注:它接收各渠道的请求,完成客票退改签操作,是本文件中退改签接口的实施方。
3. 15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 airline ticket sales and service systems; ATSSS
各渠道向旅客提供客票销售及退改签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注:它是本文件中退改签相关接口的调用方,即本文件的使用方。
4 业务流程
4, 1 相关说明
4.1.1 业务接口及其关系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执行客票退、改、签时与航空公司交易系统通过以下接口完成相关数据的传输和交换:
a) 客票非自愿标识;
b) 客票提取;
c) 客票变更;
d) 客票退订。
以上各接口及其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全渠道退改签中的接口及其关系
4.1.2 客票订单项状态
4.1.2.1 全渠道退改签环节客票订单项的状态是唯一的,同一客票订单项在同一时刻仅可有一个有效状态。
4.1.2.2 全渠道退改签环节客票订单项的状态分为以下五种:
e) 等待支付:客票订单项付费变更生单成功时,进入到“等待支付”状态。该状态是客票订单项的初始状态;
f) 等待出票:客票订单项免费变更生单成功,或者付费变更支付成功时,进入到“等待出票”状态。该状态为客票订单项的中间状态之一;
g) 出票成功:客票订单项在客票提取完成、变更出票完成后,客票订单项状态为“出票成功”。该状态为客票订单项的最终状态之一;
h) 已取消:客票订单项在取消变更后,状态修改为“已取消”。等待支付的客票订单项,超出支付时限,仍未完成支付,将自动取消客票订单项,状态变更为已取消。该状态为客票订单项的最终状态之一;
i) 已退票:客票订单项在退票完成后,状态修改为“ 已退票”。该状态为客票订单项的最终状态之一。
以上客票订单项状态之间的转换关系如图2~图4所示。
图2 客票订单项付费变更中状态之间的转换关系
4. 2 客票非自愿标识
4.2.1 标识流程分类
图4 客票订单项在客票退票中状态之间的转换关系
客票非自愿标识需要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系统(FOC或SOC)、旅客服务系统(PSS)及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IRROPS)合作完成。客票非自愿标识流程分为以下两种:
a) 基本流程;
b) 标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分支流程。
4.2.2 基本流程
4.2.2.1 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的具体流程如下:
a) 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人员在运行控制系统发布航班变更信息;
b) 航空公司航班控制人员在其旅客服务系统中调整航班销售数据并提供旅客保护,同时通过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为被保护的旅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
c) 非自愿标志位添加成功后,同步广播变更事件。
4.2.2.2 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的具体方法如下:
a) 航空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完成航班销售数据变更及旅客保护,在限定时间内产生旅客保护 SCQ 报文;
b)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接收 SCQ 报文,对受影响航班上的旅客按照相应规则,分析受影响旅客类型,同时标识受影响航段;
c)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对被保护的主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被保护的联程错失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 PNR 订单添加非自愿原因的备注。
4.2.3 分支流程
4.2.3.1 客票非自愿标识过程中通常具有以下三种情况:
a) 航班变更信息未发布。天气、流量控制等因素导致航班超过计划起飞时间未起飞,且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人员无法确定此航班的预计起飞时间;
b) 航班变更信息已发布但航班控制人员未提供旅客保护。航空公司在航班临近起飞时不宜修改航班销售数据,因此该阶段无法对旅客订单进行保护;
c) 航班超售导致部分旅客无法成行。航空公司旅客服务部门征集自愿放弃行程的旅客,并为此类受影响旅客提供非自愿退改签服务。
无论发生上述哪种情况,航空公司旅客服务部门均应为受影响的旅客提供非自愿退改签服务。
4.2.3.2 在航班变更信息未发布的情况下,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的具体流程如下:
a) 航空公司通过规则确定受影响航班,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自动添加非自愿标志位;非自愿标志位添加成功后,同步广播变更事件;
b) 也可由航空公司服务保障人员人工识别航班不定期延误信息,手工为受影响的旅客客票添加非自愿标志位;非自愿标志位添加成功后,同步广播变更事件。
4.2.3.3 在航班变更信息未发布的情况下,旅客服务系统对受影响航班上旅客按照相应规则手动或者系统自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具体方法如下:
a) 手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
1) 航空公司服务人员获知受影响航班后,在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中输入标识指令;
2)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获取受影响的订单(PNR)列表,对受影响主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受影响的联程错失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订单(PNR)添加非自愿原因的备注和操作人员信息。
b) 系统自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
1) 运行控制系统定期轮询航班动态,识别已超过计划起飞时间但仍未实际起飞的航班,然后发送 MVT 报文的离港起飞类型到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
2)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获取受影响的订单(PNR)列表,对受影响主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受影响的联程错失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订单(PNR)添加非自愿原因的备注。
4.2.3.4 在航班变更信息已发布但主控人员未提供旅客保护的情况下,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的具体流程如下:
a) 航空公司通过 MVT 航班变更报文通知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自动添加非自愿标志位;非自愿标志位添加成功后,同步广播变更事件;
b) 也可由航空公司服务保障人员通过查询运行控制系统,手工为受影响的旅客客票添加非自愿标志位;非自愿标志位添加成功后,同步广播变更事件。
4.2.3.5 在航班变更信息已发布但主控人员未提供旅客保护的情况下,旅客服务系统对受影响航班上旅客按照相应规则手动或者系统自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具体方法如下:
a) 手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
1) 运行控制系统发布航班变更信息,航空公司服务人员获知受影响航班后在旅客服务系统中输入标识指令;
2)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获取受影响的订单(PNR)列表,对受影响主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受影响的联程错失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订单(PNR)添加非自愿原因的备注和操作人员信息。
b) 系统自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
1) 运行控制系统发布航班变更 MVT 报文,即预计出港延误报、预计到港延误报、航班取消报、航路变更报、实际到港延误报、实际撤轮挡报到旅客服务系统;
2)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获取受影响的订单(PNR)列表,对受影响主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其中实际到港延误报、实际撤轮挡报不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受影响的联程错失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订单(PNR)添加非自愿原因的备注。
4.2.3.6 在航班超售导致部分旅客无法成行的情况下,非自愿变更旅客标识的具体流程是:航空公司手工为受影响的旅客客票添加非自愿标志位;非自愿标志位添加成功后,同步广播变更事件。
4.2.3.7 在航班超售导致部分旅客无法成行的情况下,旅客服务系统对受影响航班上旅客手动标识非自愿变更旅客,具体方法如下:
a) 航空公司服务人员获得受影响旅客后,在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中输入标识指令;
b) 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获取受影响的订单(PNR),对受影响主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受影响的联程错失航段票面添加非自愿标志位,对订单(PNR)添加非自愿原因的备注和操作人员信息。
4. 3 客票提取
4.3.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通过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提供的该独立接口查询提取客票信息,提取方法有票号模式的提取和证件号模式的提取两种。客票提取具体流程如下:
a)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对查询提取请求信息验证通过后,向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返回客票对应的客票状态信息、乘机人及航段信息(包括联票的航段)、客票对应 PNR 和关联 PNR 中的所有乘机人信息、客票的非自愿标志位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b) 基于以上信息,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构建客票订单项数据,生成临时订单信息,暂存到缓存中,作为后续全渠道退改签操作的订单基本载体。
注:客票状态是电子客票在其有效期内于特定时间节点所呈现的系统状态。
4.3.2 票号模式提取具体方法如下:
a)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的请求信息,校验旅客输入信息格式和完整性;
b) 通过电子客票号提取旅客信息及行程信息;
c) 校验客票信息是否和旅客输入信息一致,不一致报错;
d) 校验通过后,根据提取的信息构建临时订单数据,输出回复报文。
4.3.3 证件号模式提取具体方法如下:
a)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的请求证件信息,校验旅客输入信息格式和完整性;
b) 通过旅客的证件号提取旅客所有的行程信息;
c) 在所有行程信息中,通过航班信息,过滤找到唯一的行程和对应的电子客票号;
d) 通过电子客票号提取旅客信息及行程信息;
e) 校验客票信息是否和旅客输入信息一致,不一致报错;
f) 校验通过后,根据提取的信息构建临时订单数据,输出回复报文。
4.3.4 为防止攻击者仅通过票号遍历非法获取行程信息,客票提取请求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一项身份验证信息:证件信息、姓名或旅客订座记录。
4,4 客票变更
4.4.1 详细事件组成
在客票变更接口能够完成客票的改期(变更航班或日期)和签转(更换承运航空公司)业务,覆盖改、签相关操作。该接口由以下六项详细事件组成:
a) 变更申请和校验;
b) 变更搜索可用航班;
c) 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
d) 变更确认;
e) 支付出票;
f) 取消变更。
前五项详细事件在客票变更接口工作流程中的关系如图5所示。
图5 主要详细事件在客票变更接口工作流程中的关系
4.4.2 变更申请和校验
4.4.2.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向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发起客票变更申请,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 4.3 的客票提取信息,在该详细事件中判断该客票是否能申请变更,同时确定变更原因。如果客票包含非自愿标志位,则返回非自愿变更原因,否则返回自愿变更原因给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供后续变更操作使用。
4.4.2.2 当变更申请仅包含部分航段时,如果这些航段和其他未申请航段共用票价计算组,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应识别并拒绝此类变更申请,确保变更金额能够独立、准确地单独核算。
4.4.3 变更搜索可用航班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变更申请和校验”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将新航班日期、变更原因传输给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航空公司交易系统结合客票原来的信息以及传入的数据,调用该详细事件进行下列变更搜索处理以便顺利准确地获取可变更航班:
a)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再次进行变更校验。即根据客票原来的票面信息,如客票状态、航段状态等进行校验,检查新日期是否有可用的航班,以及这些航班是否与客票原来的舱位等级、旅客数量等要求相符,检查旅客选择的变更原因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不符合,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会给出相应的提示,要求重新选择或调整;
b)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传入的变更原因,选择合适的报价来源,并结合具体的业务规则、价格策略、航班资源等因素,推荐最优的变更方案。
c)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计算变更费用。即计算新航班的购票费用以及可能的改签手续费等。如果是自愿变更原因,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会根据航空公司的政策、票价规则等因素,精确计算出应支付的总费用,并给出详细的费用明细。如果是非自愿变更原因,则免收变更手续费。
d)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对搜索结果过滤和封装。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航班时刻、航班价格、飞行时间等多个维度对搜索到的航班结果进行筛选和排序以推荐最符合旅客需求的航班。同时,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对搜索结果进行封装,以统一的格式返回给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方便进行展示和交互。
4.4.4 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变更搜索可用航班”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该详细事件将旅客指定的航班与舱位信息传输给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以查询实时的航班价格信息。查询完成后,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返回验价结果,即航空公司目前在售航班的真实价格信息。
4.4.5 变更确认
4.4.5.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该详细事件使得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向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发起变更预定请求。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收到请求信息后,要求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确认价格浮动信息,并对请求数据、客票状态和航段状态等信息再次校验,校验无误后主机生成占位信息,并生成标准订单数据,将变更申请记录计入订单,返回预定结果。
4.4.5.2 对于同 PNR 变更,客票变更后,客票订单项 PNR 不变。即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使用变更航班信息,在原 PNR 上预订占位变更航段;在原 PNR 上写入变更新运价信息;对原 PNR 做变更操作。
4.4.5.3 对于异 PNR 变更,客票变更后,客票订单项 PNR 也发生变更。即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对未变更航段统计后,获取对应的 OPEN 航段集合;使用变更航班信息,加上未变更航段对应的OPEN 航段集合,预订新 PNR;在新 PNR 上写入运价信息;对新 PNR 做出票操作;使用新 PNR 出票,同时绑定原来的 PNR,完成变更操作。
4.4.5.4 客票变更确认成功后,付费变更场景下客票订单项状态为等待支付,免费变更场景下客票订单项状态为等待出票。
4.4.5.5 付费变更场景下,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将变更订单置入预取消队列,在超过支付时限后,如果旅客未完成支付操作,则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自动触发取消操作,释放旅客的座位,终止本次操作。免费变更场景下,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将变更订单置入出票队列。
4.4.5.6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该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对客票提取产生的临时订单结合选择的航班信息和订座信息完成持久化入库操作,生成永久有效的订单,代替临时订单,成为全渠道变更的数据载体。
4.4.6 支付出票
4.4.6.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变更确认”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即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完成生单)后,对于付费变更,该详细事件使得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向支付中心发起支付请求。支付中心向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查询支付信息后,按照旅客选择的支付方式,支付中心收银台向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支付授权接口发起支付请求。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完成支付前的变更校验,校验通过后,将支付订单号传输到支付中心,支付中心进行支付处理,并将支付结果通过支付确认接口告知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接收到的支付确认信息进行后续操作。
4.4.6.2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到支付中心支付成功的通知后,进行出票;出票完成之后,对原航班座位进行释放,返回具体出票结果。
4.4.6.3 客票变更支付成功后,客票订单项状态为等待出票。在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完成出票操作后,客票订单项状态更新为出票成功。
4.4.7 取消变更
在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完成变更确认详细事件后,对于免费变更,自动执行出票及后续操作。而对于付费变更,航空公司交易系统通过支付和取消时限配置,控制变更占位时间。超时后,自动触发取消操作,进行后续处理。在此期间,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可主动发起取消操作,取消本次变更请求。
4.5 客票退订
4.5.1 详细事件组成
客票退订接口由以下五项详细事件组成:
a) 退票申请;
b) 应退票款计算;
c) 退订提交;
d) 自动生成退票单;
e) 退款。
客票退订详细事件在工作流程中的关系如图6所示。
图6 各详细事件在客票退订接口工作流程中的关系
4.5.2 退票申请
4.5.2.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向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发起退票申请,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4.3 的客票提取信息,在该详细事件中校验申退信息是否满足退票规则,若不满足,则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会拒绝退票申请并给出相应提示;若满足,则根据航空公司退票配置管理中的配置和是否包含非自愿标志位,提供可退票原因的返回并继续后续退票操作。
4.5.2.2 当退票申请仅包含部分航段时,如果这些航段和其他未申请航段共用票价计算组,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应识别并拒绝此类退票申请,确保退票金额能够独立、准确地单独核算。
4.5.3 应退票款计算
4.5.3.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退票申请”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将必要的退票信息(如旅客、航班、原因)传输给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调用该详细事件对传入内容进行校验(包括各业务必填项);校验通过后,对提交的客票校验和退票原因再校验是否满足对应退票原因的条件;校验通过后,根据退票原因进行手续费计算,自愿退票原因按照退改政策计算,非自愿退票原因则免收退票手续费;计算成功,则计算退款方式 (原渠道退款或者电汇),返回具体退票信息;校验不通过或计算失败,返回错误信息。
4.5.3.2 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订单和客票信息,计算出客票对应的退款方式。即判断客票的来源,如果客票来源是航空公司直销,则通过客票信息判断是否能在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中获取到客票的支付信息,能够查询到,则退款方式为原渠道,否则为电汇;如果客票来源是分销系统,则提取客票的结算号,通过结算号查询原渠道系统,判断分销系统是否符合原渠道退款要求,如果符合,则退款方式为原渠道退款,如果不符合,则退款方式为电汇。
4.5.4 退订提交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应退票款计算”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该详细事件将旅客确认后的应退金额提交给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对申退信息进行校验,不同退票原因的校验信息不同;如果退款方式为电汇,需要收集旅客的电汇信息,供后续退款使用;再次进行退订配置校验、客票校验、订单校验、退票原因校验;校验通过后进行票面申退处理,生成退票申请记录入库。
4.5.5 自动生成退票单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退订提交”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该详细事件使得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4.5.3手续费计算的结果,对旅客客票生成退票单信息,用于航空公司结算数据。退票单信息中包括票面金额、手续费、退税信息和实退金额。
4.5.6 退款
4.5.6.1 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自动生成退票单”详细事件成功完成后,该详细事件使得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根据退款方式发起退款。如果退款方式为原渠道退款,则退款额按照旅客的支付方式原渠道退回;如果退款方式为电汇,则使用旅客传入的电汇信息调用支付系统快速发起退款。
4.5.6.2 在航空公司直销客票的原渠道退款方式下,退款额可以直接通过航空公司支付系统,退回到旅客账户中。即当支付操作发生在当前订单中时,则直接使用申退客票订单项对应订单中的支付信息,构建退款请求,向支付系统发起退款申请;当支付操作发生在其他订单中时,则通过电子客票号找到系统中支付对应的订单,使用该订单中本次申退客票订单项对应的支付信息,构建退款请求,向支付系统发起退款申请;在支付系统确认无误后,直接向旅客发起退款。
4.5.6.3 在分销系统客票的原渠道退款方式下,退款额需要使用结算号,通过原渠道系统,通知分销系统,退回到旅客的账户中。即使用客票提取到对应的结算号信息;使用电子客票号、退款金额、结算号信息,向原渠道系统发起退款请求;原渠道系统收到退款请求后,通知分销系统,向旅客发起退款。
4.5.6.4 在电汇退款方式下,退款额需要使用旅客填写的电汇信息,通过支付系统,退回到旅客的账户中。即在退订提交详细事件中,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在电汇退款方式下,提交电汇信息;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使用电汇信息、退款金额,构建退款的请求,向支付系统发起退款申请;在支付系统确认无误后,直接向旅客发起退款。
5 技术要求
5. 1 通信
5.1.1 传输
每次交易中应能传输和接收至少1K的数据。传输中应采用XML或JSON报文标准,采用UTF-8编码,实时传输旅客保护和旅客客票退改签的相关数据。
5.1.2 报文
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系统及其旅客服务系统之间、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与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之间交互的报文主要应包括:
a) 客票非自愿标识:航空公司的旅客服务系统在旅客保护后发送给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的单个订单(PNR)旅客保护 SCQ 报文,用于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进行客票的非自愿标识;
b) 客票提取: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的客票提取请求信息,并应答返回提取结果或错误信息;
c) 客票变更: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客票变更各详细事件的请求信息,并应答返回处理结果或错误信息;
d) 客票退订: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客票退订主要详细事件(即退票申请、应退票款计算和退订提交)的请求信息,并应答返回处理结果或错误信息。
5. 2 安全
5.2.1 加密要求
旅客姓名中部分显示采用GB/T 32907中的对称加密算法(如SM4分组密码算法),以及以下加密规则。
a) 中文加密姓名采用 SM4 分组加密。
b) 英文加密姓名采用 SM4 分组加密。
c) 中文姓名显示遵循以下加密规则:中文姓名 (含少数民族姓名)中 2 个字的姓名,显示第 1 个字;大于 2 个字的姓名,显示前 2 个字。隐藏汉字按照实际数量,用*代替。
d) 英文姓名 (含拼音)显示遵循以下加密规则。英文姓名,分为两种情况:
1) 有分隔符的情况。最后一个分隔符后面的部分作为姓,第一个分隔符之前的部分作为名。姓全部显示,名少于等于 5 位,最后一个*。超出 5 位,每增加 1 位多 1 个*,最多 4 个*;
2) 没有分隔符的情况。少于等于 5 位,最后一个*。超出 5 位,每增加 1 位多 1 个*,最多 4个*。
示例:英文姓名(含拼音)加密前后的示例
加密前 —— 加密后
AB/ABCD —— A*/ABCD
ABC/ABCD —— AB*/ABCD
ABCD/ABCD —— ABC*/ABCD
ABCDE/ABCD —— ABCD*/ABCD
ABCDEF/ABCD —— ABCD**/ABCD
ABCDEFG/ABCD —— ABCD***/ABCD
ABCDEFGH/ABCD —— ABCD****/ABCD
ABCDEFGHI/ABCD —— ABCDE****/ABCD
ABCDAAAAAA/ABCD —— ABCDAA****/ABCD
5.2.2 网络与应用安全
为保障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和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中敏感的旅客信息与交易数据安全,防止网络攻击、未授权访问及数据泄露,网络与应用安全体系建设除应符合 GB/T 22239-2019 和 MH/T 0076-2020 中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a) 网络安全
在确保网络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深度防御措施:
1) 边界安全。应在网络边界部署下一代防火墙、入侵检测或防御系统等设备,实现基于安全策略的访问控制,并能够有效识别和阻断恶意流量、高级持续性威胁;
2) 通信安全。所有通过公共网络传输的敏感数据(如用户凭证、支付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应采用强加密协议进行保护;
3) 安全审计与监控。应建立集中的安全信息与事件管理系统,对全网安全日志进行采集、关联分析和实时监控,确保对安全事件的快速发现、报警与响应;
4) 冗余与可靠性。关键网络设备、线路应实现冗余部署,确保在单点故障时业务不中断,满足高可用性要求。
b) 应用安全
应用系统在设计、开发及运行阶段嵌入安全能力,确保其自身的安全性:
1) 数据保护。 应对存储的敏感数据进行加密或脱敏处理,并具备完善的防篡改机制,确保系统相关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 安全审计与追溯。应用系统应对所有数据访问和关键操作(如登录、查询、修改、删除)进行完整、准确的识别和记录,日志内容应包含操作时间、操作者身份、操作对象及结果等,确保操作过程全程可追溯;
3) 漏洞管理。应建立常态化的应用安全漏洞扫描和代码审计机制,并在系统上线前定期进行渗透测试,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5.2.3 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用来实现网络访问策略授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a) 网络访问控制:基于 IP 地址进行网络访问策略授权,经过授权的 IP 地址方可访问航空公司交易系统;
b) 权限访问控制:航空公司交易系统为具备不同授权的系统配置相应认证授权令牌,基于权限范围,可对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进行访问。
5.3 系统性能
为确保航空公司交易系统在高并发业务场景下仍能提供高效、流畅的用户体验,该系统满足以下性能指标要求:
a) 响应时间
1) 查询操作: 包括变更搜索、客票提取等,95% 的请求响应时间应 ≤ 8s;
2) 交易操作: 包括变更确认、退订提交等,95% 的请求响应时间应 ≤ 10s。
b) 并发处理能力
1) 系统应支持至少 5000 个并发用户/会话;
2) 在持续峰值负载下,系统核心功能的成功率应不低于 99.9%;
3) 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线性扩展能力,能够通过增加硬件资源平滑提升处理能力,以应对未来业务增长。
c) 吞吐量
1) 系统查询操作接口的吞吐量应不低于 300 TPS;
2) 系统应具备流量管控能力,在超出设计负载时能保证核心业务不瘫痪,并提供优雅降级方案。
5. 4 系统可用性与可靠性
为保障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能够提供不间断的连续服务,满足7d/24h的业务运营需求,该系统应具备以下高可用和灾难恢复能力。
a) 服务等级协议
系统整体年度可用性指标应不低于 99.95% (即年度计划内停机时间与意外宕机时间总和不超过 43.8h)。
b) 容灾备份与高可用架构
1) 高可用性: 关键应用服务器、数据库及网络设备均应采用集群或负载均衡部署,避免单点故障,实现故障自动切换,确保业务连续性;
2) 数据备份: 应建立完善的本地及异地数据备份策略。业务数据须每日进行全量或增量备份,备份数据保留周期不低于 30d。定期进行备份数据恢复演练,验证备份有效性;
3) 容灾恢复: 应建立同城或异地灾难恢复中心。核心系统须具备数据级容灾能力,并力争实现应用级容灾。恢复时间目标应不大于 4h,恢复点目标应不大于 15min。
6 接口要求
6. 1 客票非自愿标识接口
6.1.1 客票非自愿标识接口应用范围
客票非自愿标识接口描述了4.2客票非自愿标识业务流程中,旅客服务系统执行完旅客保护后,给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发送的SCQ报文,用于航班不正常保障系统进行非自愿标识。
6.1.2 客票非自愿标识接口请求
当请求客票非自愿标识时,按照4.2要求,旅客保护SCQ报文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预案标识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
b) 旅客基础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
c) 联程航班信息,即航班单天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
d) 旅客保护结果,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4;
e) 旅客保护前后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5。
表1 预案标识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2 旅客基础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3 联程航班信息 (即航班单天信息) 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3 联程航班信息 (即航班单天信息) 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4 旅客保护结果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5 旅客保护前后航班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1.3 客票非自愿标识接口回复
当回复客票非自愿标识的请求时,应包括回复信息。回复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6。
表6 回复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 2 客票提取接口
6.2.1 客票提取接口应用范围
客票提取接口描述了4.3客票提取业务流程中,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的请求和回复。
6.2.2 客票提取接口请求
当请求提取客票信息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8;
c) 客票提取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9。
表7 系统参数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8 渠道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9 客票提取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2.3 客票提取接口回复
6.2.3.1 当客票提取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客票订单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3。
e) 客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4;
f)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5;
g)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6。
表10 订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11 航班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11 航班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12 旅客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13 客票订单项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13 客票订单项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14 客票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15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16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2.3.2 当客票提取的请求失败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错误响应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表17 错误响应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 客票变更接口
6.3.1 客票变更接口应用范围
客票变更接口描述了4.4客票变更业务流程中,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客票变更各详细事件的请求和回复。
6.3.2 客票变更接口中变更申请与校验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3.2.1 当进行变更申请与校验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变更申请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9。
表18 请求中订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19 变更申请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2.2 当变更申请与校验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变更申请与校验详细事件请求回复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0。表20 变更申请与校验详细事件请求回复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2.3 当变更申请与校验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3.3 客票变更接口中变更搜索可用航班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3.3.1 当进行变更搜索可用航班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变更搜索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1。
表21 变更搜索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21 变更搜索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6.3.3.2 当变更搜索可用航班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b) 变更报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2;
c) 旅客和航段新价格和差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3;
d) 手续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4;
e) 品牌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5。
表22 变更报价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23 旅客和航段新价格和差价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23 旅客和航段新价格和差价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24 手续费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25 品牌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3.3 当变更搜索可用航班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3.4 客票变更接口中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3.4.1 当进行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变更验价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6。
表26 变更验价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26 变更验价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6.3.4.2 当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b) 变更报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2;
c) 旅客和航段新价格和差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3;
d) 手续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4;
e) 品牌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5;
f) 变更验价浮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7。
表27 变更验价浮动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4.3 当变更验价获取实时价格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3.5 客票变更接口中变更确认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3.5.1 当进行变更确认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变更确认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8;
e) 联系人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9。
表28 变更确认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28 变更确认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29 联系人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5.2 当变更确认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客票订单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3;
e) 客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4;
f)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5;
g)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6;
h) 联系人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9;
i) 变更申请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0;
j) 变更差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1;
k) 取消时限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2。
表30 变更申请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31 变更差价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32 取消时限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5.3 当变更确认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3.6 客票变更接口中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3.6.1 当进行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支付授权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支付授权请求信息,其中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3。
表33 支付授权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6.2 当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支付授权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客票订单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3;
e) 客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4;
f)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5;
g)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6;
h) 联系人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9;
i) 变更申请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0;
j) 变更差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1;
k) 取消时限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2;
l) 支付记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4。
表34 支付记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34 支付记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6.3.6.3 当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支付授权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3.6.4 当进行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支付确认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支付确认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5。
表35 支付确认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35 支付确认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6.3.6.5 当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支付确认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客票订单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3;
e) 客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4;
f)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5;
g)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6;
h) 联系人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9;
i) 变更申请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0;
j) 变更差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1;
k) 取消时限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2;
l) 支付记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4;
m) 支付集成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6。
表36 支付集成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6.6 当支付出票详细事件的支付确认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3.7 客票变更接口中取消变更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3.7.1 当进行取消变更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取消变更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7。
表37 取消变更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3.7.2 当取消变更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客票订单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3;
e) 客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4;
f)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5;
g)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6;
h) 联系人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9;
i) 变更申请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0 ;
j) 变更差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31。
6.3.7.3 当取消变更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4 客票退订接口
6.4.1 客票退订接口应用范围
客票退订接口描述了4.5客票退订业务流程中,航空公司交易系统接收民航客票销售和服务相关系统客票退订主要详细事件的请求和回复。
6.4.2 客票退订接口中退票申请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4.2.1 当进行退票申请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退票申请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8。
表38 退票申请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4.2.2 当退票申请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退票申请回复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39。
表39 退票申请回复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4.2.3 当退票申请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4.3 客票退订接口中应退票款计算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4.3.1 当进行应退票款计算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应退票款计算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40。
表40 应退票款计算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4.3.2 当应退票款计算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手续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4;
c) 退票旅客和航段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1;
d) 退票报价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2;
e) 应退票款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3;
f) 实退票款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4;
g) 可退票款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5。
表41 退票旅客和航段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42 退票报价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43 应退票款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44 实退票款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44 实退票款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45 可退票款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6.4.3.3 当应退票款计算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
6.4.4 客票退订接口中退订提交详细事件的请求与回复
6.4.4.1 当进行退订提交详细事件的请求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系统参数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7;
b) 渠道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8;
c) 请求中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8;
d) 联系人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9;
e) 退票提交请求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6;
f) 请求中电汇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7。
注:当应退票款计算接口的响应中,退款方式代码为电汇(UPW)时,需要在请求中传入电汇信息 ;如果退款方式代码为原渠道退款(NTOR),航空公司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退款信息,不需要传入电汇信息。
表46 退票提交请求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47 请求中电汇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47 请求中电汇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6.4.4.2 当退订提交详细事件的请求成功时,回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订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0;
b) 航班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1;
c) 旅客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2;
d) 客票订单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3;
e) 客票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4;
f) 旅客和航段价格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5;
g) 航段关联关系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6;
h) 手续费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25;
i) 应退票款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43;
j) 订单电汇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48。退订提交详细事件的请求中提交了电汇信息时,响应中会返回电汇信息;
k) 退票申请单信息,其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表 49。
表48 订单电汇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48 订单电汇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表49 退票申请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
表 49 退票申请单信息中各项内容及其表示形式(续)
6.4.4.3 当退订提交详细事件的请求失败时,回复错误响应信息。错误响应信息中包括的内容及其表示形式见表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