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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8634-2022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透气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breather used for aviation composite materials
2022-04-24 发布 2022-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 言
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顾灵聪、胡 潇、刘卫平、翟全胜、王志刚、刘 颖、展学平、陈 萍、胡仲杰、周 静、黄莎莎、姜 盼。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透气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透气毡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
本规范适用于航空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用透气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20 纺织品和纺织品厚度的测定
GB/T 4666 纺织品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669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4802.2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 2 部分:改型马丁代尔法
GB/T 5453 纺织品 织物透气性的测定
GB/T 1578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 宽条拉伸实验
GB/T 19466.3 塑料 差示扫描法(DSC) 第 3 部分:熔融和结晶温度及热焓的测定
3 要求
3.1 原材料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透气毡根据不同原材料可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透气毡所用原材料见表 1,原材料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 1 透气毡的原材料
3.2 规格
透气毡的规格见表 2。
表 2 透气毡的规格
3.3 外观
产品应呈白色,厚度均匀;无尖锐硬物夹杂、油污等不良现象;起毛平均等级应不低于 GB/T 4802.2规定的 4 级。
3.4 物理力学性能
透气毡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见表 3。
表 3 透气毡的物理力学性能
4 质量保证规定
4.1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4.2 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相应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所有检验。
4.3 鉴定检验
4.3.1 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 产品试制定型时;
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和设备改变时;
c) 产品停产满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 产品转场生产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f) 顾客要求时。
4.3.2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及相应的要求和检验方法章条号见表 4。
表 4 检验项目
4.3.3 受检样品数
鉴定检验时根据试验方法规定的试样数量取足够的透气毡进行检验。
4.3.4 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要求时为合格。
4.4 质量一致性检验
4.4.1 检验项目
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及相应的要求和检验方法章条号见表 4。
4.4.2 抽样
4.4.2.1 组批规则
同一批次原材料、同一配方和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4.4.2.2 抽样方案
外观质量除起毛外 100%检验,起毛每批抽取 1 卷检验;物理力学性能按表 5 抽样检测,从每卷始端剪下 2 000 mm 作为检测样品。
表 5 抽样方案
4.4.3 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为合格。
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判定该卷透气毡不合格;其他性能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取双倍试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复验,复验结果符合要求时为合格;若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为不合格。
4.5 检验方法
4.5.1 外观
目视检查,起毛按 GB/T 4802.2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2 厚度
按 GB/T 382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3 幅宽
按 GB/T 4666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4 单位面积质量
按 GB/T 4669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5 常温透气率
按 GB/T 545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6 固化后透气率
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7 熔点
按 GB/T 19466.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8 伸长率
按 GB/T 15788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交货准备
5.1 包装
透气毡应卷在内径为 75 mm 的芯轴上,每卷透气毡长为 50 m,采用塑料包装袋单独包装,防止受潮。外包装采用纸箱包装。
5.2 标志
每批产品应附有标志,要求如下:
a) 芯轴标签应注明产品代号、名称、标准编号、批号、卷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生产单位;
b) 外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代号、名称、标准编号、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生产单位, 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和放置方向标记。
5.3 运输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并应避免日照和雨淋。
5.4 贮存
应贮存在密封、避光和清洁的库房内,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5 年。
5.5 质量证明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供方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文件,其上注明:
a) 产品名称、代号和批号;
b) 本规范编号;
c) 生产单位和生产日期;
d) 产品性能的检验结果;
e) 检验印章。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本规范所规定的透气毡预定用于航空树脂基复合材料制件的成型,也可用于航天、电子和舰船等复合材料制件的成型。
6.2 应用指南
透气毡的推荐使用条件见表 6。
6.3 订购文件中应明确的内容
订购文件中应规定下列内容:
a) 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b) 产品名称、代号、数量和规格;
c)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要求;
d) 供货日期;
e) 其他。
表 6 透气毡的推荐使用条件
6.4 代号
透气毡代号编写规则见图 1。
图 1 透气毡代号编写规则
示例:TQZ40T 表示的一种透气毡,该透气毡厚度为 4.0mm,材质为聚酯。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透气毡固化后透气率试验方法
A.1 实验设备
实验室设备包括热压罐、真空泵、油封真空表、钢板和真空接头。
A.2 试样制备
透气毡固化后透气率试验方法示意图如图 A. 1 所示。
1-真空袋薄膜;2-真空接头;3-透气毡;4-密封胶带;5-钢板
图 A.1 透气毡固化后透气率试验方法示意图
A.3 试验条件
不同代号的透气毡,保温条件见表 A. 1。
表 A.1 透气毡的推荐使用条件
A.4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 准备一块表面清洁无污染,尺寸为 0.5 m ×0.5 m 的钢板,沿钢板边缘粘贴密封胶带;
b) 将尺寸为 0.4 m ×0.4 m 的透气毡放置于钢板中心;
c) 在试验板的对角分别放置两个真空底座,从边缘开始覆盖真空袋薄膜,使用平整方正的真空袋薄膜,不要产生重叠和褶皱,进行真空袋薄膜密封;
d) 抽真空至真空度不低于 0.095MPa,关闭真空泵,10 min 后进行漏气检测,真空度降低不超过0.015MPa,移入热压罐, Ⅰ类透气毡以不超过 3℃/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 200℃, 期间升温至80℃时开始加压至罐内气体外压 0.6 MPa,达到 200℃后保温 6h;Ⅱ类透气毡以不超过 3℃/m的升温速率升温至 230℃,期间升温至 80℃时开始加压至罐内气体外压 0.6MPa,达到 230℃后保温 6 h;
e) 保温 6h后,Ⅰ类、Ⅱ类透气毡均以不超过 6℃/min 的降温速率降至室温,卸去罐内气体外压后,出罐按 GB/T 5453 规定的方法测定透气毡的透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