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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8502-2014
民用飞机燃油系统附件耐久性试验要求
Endurance test requirements for fuel system accessories of
civil aircraft
2014-07-09 发布 2014-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 给定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谷立新、孙华伟、李元喜、郭耀东。
民用飞机燃油系统附件耐久性试验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燃油系统附件耐久性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项目和试验程序、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录取和处理、试验结果评定及试验报告的编写等。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燃油系统各附件的耐久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 8453-2014 民用飞机燃油系统附件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油系统附件 accessories of aircraft fuel system
飞机燃油系统中具备特定功能和性能,安装、使用和维护相对独立的成品。
3.2
耐久性 durability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及使用期限内,保持规定性能的能力。
4 一般要求
4.1 试验目的
燃油系统附件耐久性试验的目的是考核燃油系统各附件寿命周期内持续工作的能力。
4.2 试验大纲
试验大纲是进行试验的依据性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试验目的;
b) 试验项目;
c) 试验条件要求;
d) 试验方法和步骤;
e) 试验合格判据。
4.3 试验条件
4.3.1 试验样件
4.3.1.1 概述
试验样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HB 8453-2014,其技术状态应能代表附件的研制状态。
4.3.1.2 燃油泵
燃油泵的干运转耐久性试验采用一台试验样件进行,其余耐久性试验项目在另一台试验样件上完成。
4.3.1.3 燃油阀
除非另有规定,燃油阀的所有耐久性试验项目在一台试验样件上完成。
4.3.2 试验介质
除非另有规定,进行耐久性试验的试验介质应是符合要求的实际工作介质。当采用替代工作介质进行试验时,应征得订货方的同意。
4.3.3 试验环境
4.3.3.1 温度
除非另有规定,高温耐久性试验温度为(70±3)℃, 低温耐久性试验温度为-(55±3)℃, 常温耐久性试验项目的温度值为 15℃~35℃, 若常温耐久性试验温度不符合上述值,应标明试验时的实际温度。
4.3.3.2 高度
除高度耐久性试验项目或与高度相关的组合耐久性试验项目外,其余耐久性试验项目在当地海拔高度条件下进行。
功能和性能受飞行高度影响明显的附件,应进行高度耐久性试验考核,试验高度及其允差按产品规范的要求执行。
4.3.3.3 湿度
除非另有规定,环境湿度应不高于 85%,若试验时环境湿度不符合要求,应标明试验时的实际湿度。
4.3.4 试验压力、流量
4.3.4.1 概述
试验过程中试验样件承受的压力、流量等条件应尽可能模拟实际工作情况。
4.3.4.2 燃油泵
燃油泵在试验过程中应测试增压值、流量等性能参数,并应满足技术要求。
4.3.4.3 燃油阀
对于以打开-关闭方式工作的燃油阀,试验过程中应能判断试验样件处于完全打开和完全关闭位置,而无须测试性能参数,但在试验结束后应进行性能测试,并应满足技术要求。
4.4 试验装置
4.4.1 污染控制
试验装置的污染控制要求如下:
a) 试验装置应有防锈、防腐蚀措施, 以燃油为工作介质的试验装置,接触燃油的所有部件还应耐
燃油;
b) 试验装置入口应设置过滤装置,保证流经试验样件的工作介质符合清洁度要求,过滤装置的设置应使油箱、管路等不易受到污染,并应定期更换滤芯;
c) 试验装置与燃油接触的表面不应包含能与试验介质发生反应的物质,如润滑剂、铜、镁、镉等;
d) 试验装置的设计应保证所有与燃油接触的表面都能进行清洗;
e) 运行试验设备时,应盖好所有敞开的管路和接头;
f) 燃油储存容器底部最低处应设置放油开关,以便放出油箱中沉淀的水和杂质;
g) 低温耐久性试验若向油箱中增压,则增压气体应通过过滤器/水分离器装置,分离出所含的杂质和水。
4.4.2 安装与连接
试验装置的安装与连接要求如下:
a) 管路连接应可靠,连接处的密封宜使用聚四氟乙烯垫;
b) 当需要同轴和隔振措施时,可以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波纹管可作为免洗设备;
c) 试验装置及安装夹具应尽量采用被试附件实际的安装方式;
d) 以通用环境箱模拟试验环境温度的耐久性试验装置应设计成可移动式,方便移入环境箱;
e) 高温、低温环境可通过通用的环境箱进行模拟, 考虑到安全因素,以燃油为工作介质的高温环境一般通过热交换器进行模拟,宜使用直管热交换器;
f) 试验装置应接地良好,能够消除试验中产生的静电。
4.4.3 测量
4.4.3.1 概述
试验装置应满足以下测量要求:
a) 流量、温度、压力等仪器仪表精度应不低于被测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
b) 流量测量可由一个或者几个流量计组合起来进行测量。
c) 试验装置应设有自动监控措施,试验过程中当试验样件功能或性能指标不满足要求时,试验人员应能及时发现。如试验样件工作状态不能监控时, 每进行一定时间间隔的试验后应进行性能复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4.3.2 燃油泵
燃油泵的耐久性试验,其油箱容积应不小于燃油泵 1 min 的最大试验流量。例如, 燃油泵最大试验流量为 0.3 m3/min,则油箱容积应不小于 0.3 m3。
4.4.3.3 燃油阀
试验装置应设计成自动运行的控制方式,使试验样件在试验过程中自动进行打开-关闭循环工作,工作次数通过自动计数装置进行累积和显示。
4.5 试验时间
4.5.1 燃油泵
全程工作连续运转的燃油泵,其耐久性试验时间按产品规范规定的寿命时间要求,并乘以一定的裕度系数,裕度系数一般按 1.5 选取;断续运转的燃油泵,其耐久性试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合,折合方案应取得订购方的认可。
4.5.2 燃油阀
以打开-关闭方式进行工作的燃油阀,一般采用工作次数的形式进行耐久性试验,每飞行小时折合的工作次数由产品规范规定。飞行小时数与工作次数的对应关系见公式(1):
N=K ·A ·H…………………………………………………(1)
式中:
N——总的耐久性试验工作次数;
A——每飞行小时折合的附件工作次数;
H——附件寿命要求的飞行小时数;
K——裕度系数,一般取 1.5。
4.5.3 非运行附件
在工作过程中无任何运动部件的附件,如射流传感器、引射泵等, 通过分析确认可以满足寿命要求时,可无需开展耐久性试验,或者与订购方协商确定耐久性试验时间。
4.6 试验中断和处理要求
4.6.1 概述
当出现试验样件工作异常、试验条件超出允差范围等情况时,试验应中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6.2 工作异常
当出现试验样件工作异常时,应停止试验,分析原因。如果是因试验设备故障导致, 可以排除故障,达到试验条件后继续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从中断前的持续时间累积;如果是因试验样件自身原因导致,则需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重新进行试验。
4.6.3 欠试验
试验条件低于允差下限时为欠试验状态,出现欠试验时应中断试验,当试验条件达到要求时重新恢复试验,欠试验持续时间应从总试验持续时间中扣除。
4.6.4 过试验
试验条件高于允差上限时为过试验状态,过试验可能会对试验样件产生损伤,引起后续试验失败,导致无效试验而造成损失。当出现过试验时应中断试验, 进行认真分析,在确认试验条件不会对试验样件产生影响时,重新恢复试验条件达到要求,继续进行试验;否则该次试验无效,用新试验样件重新进行试验。
5 试验项目和试验程序
5.1 试验项目
耐久性试验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a) 高度耐久性试验;
b) 高温耐久性试验;
c) 低温耐久性试验;
d) 常温耐久性试验;
e) 组合耐久性试验;
f) 干运转耐久性试验。
在制订具体试验方案时,可以根据附件工作特点,对高度耐久性试验和干运转耐久性试验进行适当
裁剪,但至少应包括高温、低温及常温耐久性试验。
组合耐久性试验是指,为模拟真实工作环境,把一部分高温耐久性试验和低温耐久性试验与高度耐久性试验结合起来。附件耐久性试验应优先选用组合耐久性试验。
每项试验进行前和结束后,应对试验样件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5.2 试验程序
5.2.1 试验准备及状态检查
进行耐久性试验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和检查:
a) 试验所依据的试验大纲完整、有效,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清晰、明了;
b) 试验设备状态完好,测试仪器、仪表处于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c) 试验设备设置有工作状态监视措施,能够在试验过程中准确判断试验样件是否工作正常;
d) 试验样件标识清楚,经性能检测满足技术要求;
e) 记录手段明确、合理,能够正确反映耐久性试验全过程;
f) 对于存在危险性的试验项目,如干运转耐久性试验、以燃油为工作介质的耐久性试验等, 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5.2.2 试验测试
进行耐久性试验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试验样件安装在试验设备上,在 4.3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
b) 按 4.5 规定的试验时间进行试验,对于以打开-关闭形式进行的试验,试验过程中应能判断出试验样件全开和全关状态;
c) 对试验过程中需要测试的性能参数进行测试;
d) 试验结束后,全面测试试验样件的性能参数。
全部试验项目结束后,分解检查试验样件,并做出记录。
6 试验方法
6.1 高度耐久性试验
功能、性能受飞行高度变化影响明显的附件应进行高度耐久性试验。高度耐久性试验应在飞行高度所遇到的各种临界工作条件下进行。附件在高空工作时, 若产生一些特殊效应,如起动缓慢、超速或过热等,这些特殊效应试验应进行足够的循环次数或持续足够的时间。除非另有规定, 高度耐久性试验的时间或工作次数至少应为总耐久性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的 20%。
6.2 高温耐久性试验
附件应进行高温耐久性试验。试验的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至少应为总耐久性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的 20%。
6.3 低温耐久性试验
附件应进行低温耐久性试验。试验的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的 10%。
6.4 常温耐久性试验
在其他阶段的耐久性试验时间确定以后,常温耐久性试验应为总耐久性试验时间减去其他各阶段耐
久性试验时间,常温耐久性试验通常可以先进行。
6.5 组合耐久性试验
当选用组合耐久性试验时,试验时间由产品规范的规定。
6.6 干运转耐久性试验
装机后可能干运转的附件应进行干运转耐久性试验。如果附件装有干运转自动断开装置, 则试验时应验证该装置的工作性能。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至少应为总耐久性试验时间或工作次数的 5%,但不应少于两次湿运转之间的干运转时间的四倍。
7 试验数据录取和处理
试验过程中,应采用专用载体记录试验情况,内容应包括:
a) 试验项目、试验样件编号;
b) 需记录的试验样件工作参数;
c) 试验条件变化情况;
d) 试验持续时间或工作次数;
e) 试验中断及处理情况;
f) 试验设备运行情况;
g) 试验人员及检验人员。
所有耐久性试验结束后,试验样件应分解检查,不应有过量磨损和影响安全等现象。必要时,还应按试验报告的详细内容拍摄相关零件或关键部位的照片。试验样件应妥善保管, 便于后续的对比、分析使用。
所有试验数据应认真核对,确认符合产品规范或耐外性试验大纲后,由试验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8 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样件满足以下条件,则耐久性试验合格:
a) 完成规定的所有耐久性试验项目;
b) 试验过程中试验样件工作正常,需要测试的性能指标满足试验大纲要求,试验后试验样件性能满足技术要求;
c) 全部试验结束后,试验样件分解检查,无异常磨损,无影响系统安全的现象。
9 试验报告的编写
试验结束后,应尽快完成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能正确反映试验全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试验目的;
b) 试验项目要求和判据;
c) 试验样件描述;
d) 试验参数、试验持续时间以及其他试验要求说明;
e) 试验方法、步骤、设备等;
f) 试验过程记录;
g) 试验结果;
h) 试验中断分析及处理情况;
i) 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的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