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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T 83-2024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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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海关行业标准
  • 更新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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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口岸   智慧   体系   HS   83
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Standard system for smart ports
2024-12-05 发布2025-01-01 实施
ICS 35.240
CCS L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 布
HS/T 8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开本 880×1230 1/16 印张 1.75 字数 52 千字
2025 年1 月第一版 2025 年1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书号:155175·1078 定价 28.00 元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行 业 标 准
HS/T 83—2024
*
*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 号(100023)
编辑部:(010)65194242-7530
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I
目 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构建原则… …………………………………………………………………………… 2
4.1 整体规划 目标明确… ………………………………………………………………………………… 2
4.2 分类构建 协调一体… ………………………………………………………………………………… 2
4.3 分步推进 注重实效… ………………………………………………………………………………… 2
4.4 对标国际 创新引领… ………………………………………………………………………………… 2
5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 2
5.1 标准体系框架… ……………………………………………………………………………………… 2
5.2 标准体系内容及适用范围… ………………………………………………………………………… 3
附录A(资料性)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 ………………………………………………………………… 7
参考文献………………………………………………………………………………………………………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市
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成石、仲伟玲、周金萍、于洋、张荫芬、郑文丽、熊涛、肖玲华、陈烁、
李科。
IV
引 言
智慧口岸建设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和口岸业务深度融合,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打造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更好地统筹口岸发展和安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构建智慧口岸标准体系是运用系统理论指导智慧口岸规范化建设的一种方法。其中,绘制标准
体系结构图和编制标准体系表是构建标准体系的两项主要工作,是全面开展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
提,也是后续编制标准、调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重要依据。标准体系结构图描绘了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的结构和层次关系,标准体系表描绘了智慧口岸的现有、制定中和待制定标准的完整蓝图。
根据《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GB/T 13016—
2018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智慧口岸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标准体系框架、标准体系内容及适用范围,以及
标准体系表等。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口岸标准的规划、制定、管理和修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3016— 2018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016— 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口岸 smart port
以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为手段,以统筹推进、科技赋能、协同共享、规范安全为原
则,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数字底座,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
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口岸。
3.2
标准 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
性,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 来源:GB/T 20000.1— 2014,5.3]
3.3
标准体系 standard system
由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 来源:GB/T 13016— 2018,2.4]
3.4
标准体系表 diagram of standard system
一种标准体系模型,通常包括标准体系结构图和标准体系表,还可以包括标准统计表。
[ 来源:GB/T 13016— 2018,2.6]
2
3.5
规范性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
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注1 :“规范性文件”是诸如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等文件的通称。
注2 :“文件”可理解为记录有信息的各种媒介。
[ 来源:GB/T 20000.1— 2014,5.1]
4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构建原则
4.1 整体规划 目标明确
以推动构建协调统一的智慧口岸标准体系为目标,根据智慧口岸建设实际需要,对涉及水运、
航空、公路、铁路等各领域相关标准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合理界定和协调衔接,以更好地规范智慧口
岸建设。
4.2 分类构建 协调一体
多维度分类构建覆盖不同应用领域的二级标准体系,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
体标准等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一体支撑智慧口岸规范化建设需求。
4.3 分步推进 注重实效
运用标准化理论和方法,分析智慧口岸建设需求,体现口岸行业特点,分步骤实施智慧口岸相
关标准制修订。注重标准质量及推广应用,在使用中不断迭代、优化完善,确保标准化建设实效。
4.4 对标国际 创新引领
对标口岸及国际贸易领域相关标准和规则,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标准体系,推动先进
技术与口岸及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融合创新,以标准化引领口岸高质量发展。
5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5.1 标准体系框架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按照该体系下相关标准涉及的不同方面,分为通用基础标准、设施设备标准、
数据交换与技术支撑标准、管理与服务标准、评价标准和安全标准6 个子体系和26 个二级子体系组
成。每个子体系可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不同层级的标准。智慧口岸标准
体系结构如图1 所示。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1.通用基础标准
1.1
1.2
1.3
1.4
2.1
2.2
2.3
2.4
2.5
2.6
3.1
3.2
3.3
3.4
3.5
4.1
4.2
4.3
5.1
5.2
6.1
6.2
6.3
6.4
6.5
6.6
术语标准
标准化指南标准
规划建设标准
编码与标识标准
机房设施设备标准
指挥中心设施设备标准
卡口设施设备标准
场所设施设备标准监管设施设备标准
现场快筛\初筛设施设备标准
电子单证标准
数据资源标准
数据交换标准
应用系统标准
平台支撑标准
监管协同标准
物流协同标准
公共服务标准
评价管理标准
评价指标标准
设施设备安全标准
网络和数据安全标准
口岸作业安全标准
进出口岸管理安全标准
安全防范标准
应急处置标准
2.设施设备标准3.数据交换与技术支撑标准4.管理与服务标准5.评价标准6.安全标准
图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结构
3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包括了现有、制定中和待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
准等,具体见附录A。
5.2 标准体系内容及适用范围
5.2.1 通用基础标准
5.2.1.1 概述
规定智慧口岸总体规划设计等相关规范性要求。包括术语、标准化指南、规划建设、编码与标识
等标准。适用于指导智慧口岸标准制定及总体规划建设等。
5.2.1.2 术语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领域通用术语、术语定义和使用等相关规范性要求。包括术语标准的编写原则和方
法,以及智慧口岸领域常用术语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标准建设及管理。
5.2.1.3 标准化指南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标准化工作通用要求和标准体系、编写规则等规范性要求。包括标准化目标与任
务、组织结构、智慧口岸标准体系、编写规则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标准建设及管理。
5.2.1.4 规划建设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设计规划和建设内容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包括场所设计规划要求、建设指南等标
准。适用于针对不同类型(水运、航空、公路、铁路口岸等)和功能性质的口岸进行智慧口岸规划、
设计、建设、升级改造等。
5.2.1.5 编码与标识标准
规定口岸及口岸相关信息(如货物、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和设备、人员、场所、地点等信息)的
分类、编码和标识等规范性要求。包括口岸及相关地点代码、运输工具类型代码、货物类型代码等方
面标准。适用于规范口岸和贸易相关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换。
5.2.2 设施设备标准
5.2.2.1 概述
规定智慧口岸设施设备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机房设施设备、指挥中心设施设备、卡口设施设
备、场所设施设备、查验设施设备、现场快筛/ 初筛相关设施设备等方面标准。适用于规范智慧口岸
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
5.2.2.2 机房设施设备标准
规定口岸区域内供电、接地防雷、空调、综合布线、监控、消防报警等机房智能化设施,以及
机房配套的网络通讯、存储、计算、服务器及相关智能化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包括机房设计建设
要求、验收规范、管理要求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机房全套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等。
5.2.2.3 指挥中心设施设备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指挥中心配套的通讯、监控、指挥等相关智能化设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包括
指挥中心的设计建设要求、验收规范、管理要求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指挥中心的设计、建设、验
收和管理等。
5.2.2.4 卡口设施设备标准
规定多种智能化卡口设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包括集装箱号自动识别设备、集装箱空箱识别
设备、车牌动态电子识别设备、电子关锁、电子地磅、自动道闸、防冲撞路障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质量
要求、操作管理规范等标准。适用于卡口设备的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等。
5.2.2.5 场所设施设备标准
规定口岸的场站、码头、仓储、堆场、配送中心等各作业场所智能化设施及区域内智能化理货、
堆存、转运和堆装,以及集装箱和散货智能装卸等设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包括智能货架、自动
4
导引车(AGV)、配送无人机、智能分拣机、智能包装机、堆高机、装卸叉车、自动化岸桥、自动化
轨道吊、远程操控桥吊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质量要求、操作管理规范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场所智能
化设施设备的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等。
5.2.2.6 监管设施设备标准
规定与出入境人员、进出口货物和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和设备等的核查、检查、监管、查验、
检测、检验、检疫、处置等相关的智能化设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包括针对出入境人员的自助
申报终端、智能闸机通道、红外人体测温仪等,针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X 光机查验设备、CT 设
备、开包查验台、大型集装箱检测设备(H986)及单兵作业设备、检验检疫设备、核辐射探测相
关设备等,以及针对交通运输工具和设备的车底查验设备、集装箱探测设备、运输工具安检设备等
相关设施设备的技术质量要求、操作管理规范等标准。适用于智能查验设施设备的配备、应用和管
理等。
5.2.2.7 现场快筛/ 初筛设施设备标准
规定口岸相关理化检验、食品检验、化矿金检测、动植卫生检疫等现场快筛/ 初筛工作相关配套
设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包括快速检测、智能查验、远程监测、智能试剂柜、智能危化品柜、转
运机器人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技术质量要求、操作管理规范等标准。适用于现场快筛/ 初筛工作相关设
施设备的配备、应用和管理等。
5.2.3 数据交换与技术支撑标准
5.2.3.1 概述
规定智慧口岸电子单证、数据资源、数据交换、应用开发、平台支撑等规范性要求。包括电子单
证、数据资源、数据交换、应用系统和平台支撑等方面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内外部数据交换及平台
支撑体系建设。
5.2.3.2 电子单证标准
规定国际贸易相关单证电子化和数字化的业务流程、数据要求、基本样式及应用规范等相关要
求。包括商务单证、运输单证、监管单证、金融单证等电子单证样式及应用、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数
据规范等标准。适用于电子单证的设计和使用。
5.2.3.3 数据资源标准
规定数据资源的采集、表达、分类、标识、管理等要求。包括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共享数
据库的描述规范,以及数据存储、处理、管理等相关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
传输、处理和管理等。
5.2.3.4 数据交换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内部各系统之间,以及智慧口岸与境内外相关机构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和管
理要求。包括数据交换涉及的各种业务报文格式、对接技术要求、数据边界管理、数据接口规范、数
据传输要求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的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以及数据交换共享等。
5.2.3.5 应用系统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的应用系统开发、运维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口岸融合指挥调度系统技术要
求、口岸运行管理平台技术要求、货物物流监控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口岸客户服务平台要求等标准。
适用于智慧口岸相关应用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
5.2.3.6 平台支撑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的系统部署、身份认证、信息集成和共享、数据分析、运维管理等相关技术要求。
包括集成部署指南,算力支撑中心、人工智能支撑中心、人机交互平台技术要求、开放平台、共性技
术与支撑平台、数字底座技术要求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支撑性平台的设计、建设、使用、运行和
维护等。
5
5.2.4 管理与服务标准
5.2.4.1 概述
规定口岸智慧化运行相关管理及服务等要求。包括监管协同、物流协同、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
适用于智慧口岸相关监管、物流协同和公共服务的实施、运行和管理。
5.2.4.2 监管协同标准
规定口岸监管部门之间开展联动管理、联席指挥、联合验放等协同监管的业务流程要求。包括口
岸联合查检业务规程和技术指南、口岸联合验放业务规程和技术指南等标准。适用于口岸监管部门间
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的实施、运行和管理。
5.2.4.3 物流协同标准
规定口岸相关部门、企业等各主体之间物流协同的业务流程要求。包括舱单互通业务设计、直装
直提业务流程、多式联运业务流程、智能卡口联动管理、智能共舱管理等方面标准。适用于口岸相关
主体间的物流协同业务设计、建设、实施和管理。
5.2.4.4 公共服务标准
规定口岸相关部门及服务机构为外贸相关企业、出入境人员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要求。包括通
关、仓储、物流等服务设施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规则、服务质量与评价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相
关公共服务的实施和管理。
5.2.5 评价标准
5.2.5.1 概述
规定智慧口岸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包括评价管理、评价指标等方
面标准。适用于对智慧口岸建设水平进行评价。
5.2.5.2 评价管理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评价的目标、原则、要求、组织程序、工作流程等评价管理相关规范性要求。包括
评价规程、评价管理办法等标准。适用于对智慧口岸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5.2.5.3 评价指标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评价指标相关规范性要求。包括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计算方法等标准。适用于对智
慧口岸建设水平开展评价活动。
5.2.6 安全标准
5.2.6.1 概述
规定智慧口岸安全运行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设施设备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口岸作业
安全、进出口岸管理安全、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
管理。
5.2.6.2 设施设备安全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机房、指挥中心等场所的设施设备在安装、配置、运转、安防、管理等方面的安
全规范性要求。包括机房、指挥中心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安全使用准则、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应急处置机制等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5.2.6.3 网络和数据安全标准
规定智慧口岸所涉有关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要求。包括密码技术与鉴别授权、网络与通信安
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云计算安全、移动互联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
智慧口岸网络和数据的安全管理。
5.2.6.4 口岸作业安全标准
规定在口岸场站、码头、锚地、仓储、堆场、配送中心等各场所开展采集、追踪、调度、装卸、
6
理货、堆存、转运、堆装、提离等智能化作业的安全要求。包括口岸智能化作业安全要求等相关标准。
适用于智慧口岸智能化作业的安全管理。
5.2.6.5 进出口岸管理安全标准
规定进出口岸的人员、货物和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和设备等涉及卫生、健康、质量、环保、反
欺诈、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安全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人员安全管理要求、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管理
要求等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岸相关安全管理。
5.2.6.6 安全防范标准
规定口岸安全防范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视频安防监控安全防范要求、入侵报警安全防范要
求、防爆设备安全防范要求、电子围界安全防范要求等标准。适用于口岸安全防范管理。
5.2.6.7 应急处置标准
规定口岸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机制、程序以及应急处置平台体系架构等相关技术和
管理要求。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公共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性标准。
适用于口岸应急处置管理。
7
附 录 A
(资料性)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结构由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类型、标准性质、标准状态、主
要内容7 个属性构成,各属性分别说明如下:
——序号:对智慧口岸标准体系结构及其所包含标准的标识;
序号编码规则如图A.1 所示:
图A.1 序号编码规则
——标准名称:现有、指定中或待制定标准的名称;
——标准编号:现有标准的编号;
——标准类型: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
——标准性质:分为推荐或强制两类;
——标准状态:分为现有、制定中、待制定三种状态;
——主要内容: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并非一成不变,需要定期动态调整。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中所列仅为
当前智慧口岸建设相关标准,随着智慧口岸建设有关业务、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化,智慧口岸标准体系
表也需要进行更新维护,见表A.1。
注:“现有”为现行发布并有效实施的标准;“制定中”为当前已处于制定中待发布的标准;“待制定”为有待后
续制定并发布的标准。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1. 通用基础标准
1.1 术语
1.1.01
智慧口岸术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智慧口岸建设涉及的智能化设施
设备、新一代数字技术等相关术语。
1.1.02
国际贸易便
利化术语
GB/T 39458—
2020
国家
标准
推荐
已发

本标准界定了国际贸易便利化常用术语的中文名
称、英文名称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便利化过程中概念的统一。
1.1.03
货物多式联
运术语
GB/T 42184—
2022
国家
标准
推荐
已发

本标准界定了货物多式联运的基础术语,以及
与货物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装备、设施、换
装作业、经营者、服务与管理、国际联运相关
的常用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货物多式联运相关活动。
8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1.1.04
海关信息化
术语
H S / T 2 2 —
2018
行业
标准
推荐
已发

本标准规定了海关信息化中的常用术语,包括
业务信息化、信息资源、项目管理、软件开
发、系统运维、网络安全、应急、网络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信息化建设。
1.2 标准化指南
1.2.01
标准化工作导
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规

G B / T 1 . 1 —
2020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确立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及其起草的总
体原则和要求,并规定了文件名称、层次、要
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以及文件的编排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行业的地方标准化文件的
起草,其他标准化文件的起草参照使用。
1.2.02
海关标准编
写规则
HS/T 1— 2022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确立了海关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基本要
求,规定了海关标准要素的编写规则、表述规
则,以及标准的编排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标准的编写、审查、出版和
标准化管理。海关领域的其他标准化文件可参
照执行。
1.2.03
智慧口岸标
准体系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给出智慧口岸标准体系结构、各子体
系的说明及标准明细表。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标准的规划、管理和制
修订。
1.3 规划建设
1.3.01
口岸场所设
计规划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不同类型口岸的功能定位、场所
规划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类型(水运、航空、铁路、
公路等)和功能性质的口岸场所的智慧化设计
与规划。
1.3.02
智慧口岸建
设指南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智慧口岸的建设原则、总体架
构、主要内容和必要保障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相关新建和升级改造活
动。
1.4 编码与标识
1.4.01
中华人民共
和国口岸及
相关地点代

GB/T 15514—
2021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及相关地点
代码的编码原则、代码结构和代码。本标准不
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台湾省的口岸及相关地点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的数据交换
和信息处理。
1.4.02
中国及世界
主要水运口
岸及相关地
点代码
GB/T 7407—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
码的编码原则、代码结构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的数据交换
和信息处理。
1.4.03
中国及世界
主要铁路口
岸及相关地
点代码
GB/T 44372—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及世界主要铁路口岸及相关
地点代码的编码原则、代码结构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的数据交换
和信息处理。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9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1.4.04
中国及世界
主要航空口
岸及相关地
点代码
GB/T 44379—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及世界主要航空口岸及相关
地点代码的编码原则、代码结构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的数据交换
和信息处理。
1.4.05
海关业务代
码集
H S / T 1 8 —
2006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海关业务信息处理所使用的
代码型数据元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海关所有业务流程中的信息
处理。
2. 设施设备标准
2.1 机房设施设备
2.1.01
数据中心设
计规范
G B 5 0 1 7 4 —
2017
国家
标准
强制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数据中心的
设计。
2.1.02
模块式空调
机房设备
GB/T 40411—
2021
国家
标准
推荐


本标准规定了模块式空调机房设备的术语和定
义,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志适用于模块式空调机房设备的生产和检
验。
2.2 指挥中心设施设备
2.2.01
移动消防指
挥中心通用
技术要求
GB/T 25113—
2010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的术语和定
义、构成、技术要求、设备配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消防指挥中
心。以船舶为载体的移动消防中心以及独立方
舱式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的技术要求可参考本标
准。
2.3 卡口设施设备
2.3.01
海关物流监
控前端集成
系统
H S / T 3 7 —
2012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8 部分:
——第 1 部分:数据接口;
——第 2 部分:卡口建设;
——第3 部分:油气采集换算系统集成和验收;
——第4 部分:RFID 设备;
——第5 部分:IC 卡设备;
——第6 部分:安全智能锁;
——第7 部分:前端设备准入;
——第8 部分:卡口前端工程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的功能要
求、性能要求、应用环境要求、操作指令与参
数、安全授权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的建设。
2.3.02
公共安全视
频监控联网
系统信息传
输、交换、
控制技术要

GB/T 28181—
2022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的互联结构,
传输、交互、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性要求,以
及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的方
案设计、系统监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
备研发、生产等。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0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2.3.03
公共安全视
频监控联网
技术测试规

GB/T 39272—
2020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技术的测
试对象、测试分类、测试工具、测试环节和测
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
用中对符合GB/T 28181 要求的平台或设备进行
功能和性能测试、工程检验及相关质量评价等。
2.4 场所设施设备
2.4.01
自动化集装
箱码头操作
系统技术要

GB/T 42809—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的系统
结构、总体要求、子系统、接口以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的设
计、研发和应用。
2.4.02
自动化干散
货码头综合
管控系统技
术要求
GB/T 43380—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化干散货码头综合管控系统
的功能架构、通则、功能、数据交换、性能、
网络、安全和数据资源。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化干散货码头综合管控系统
的设计、开发和应用。
2.4.03
港口集装箱
大型起重机
械检测技术
规范
J T / T 7 9 —
2008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集装箱大型起重机械检测范
围、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2.5 监管设施设备
2.5.01
口岸监管移
动查验单兵
设备技术要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监管移动查验单兵设备的技
术要求、标准、标志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监管移动查验单兵设备的选
型和设计参考。
2.5.02
智能审图设
备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智能审图设备的术语、技术指标
和测试方法等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审图设备的设计、采购和验
收要求。
2.5.03
微剂量X 射
线海关查验
设备
H S / T 6 5 —
2021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4 部分:
——第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 部分:透射式行包查验设备;
——第3 部分:透射式货物查验设备;
——第4 部分:封闭式X 射线人员查验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微剂量X 射线海关查验设备的分
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
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X 射线发生装置能量小于
500keV 的微剂量X 射线海关查验设备的设计、
选型、制造、检验、验收和使用。
2.5.04
海关CT 型
行包或货物
智能检查设
备技术要求
H S / T 6 6 —
2021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海关CT 型行包或货物智能检查
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包装、标志、运输、
贮存、随机文件等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确
立了设备的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CT 型行包或货物智能检查
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1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2.5.05
海关辐射型
货物和(或)
车辆检查系

H S / T 6 7 —
2021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6 部分: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第2 部分:组合移动式检查;
——第3 部分:车载移动式检查;
——第4 部分:通过式快速检查;
——第5 部分:火车快速检查;
——第6 部分:航空托盘类检查。
本标准规定了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
查系统的组成、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随
机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伽马射线或X 射线能量大于
500keV 的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
系统的选型、制造、检验、验收和使用。
2.5.06
海关毫米波
个人安检扫
描设备技术
要求
H S / T 6 9 —
2022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海关系统毫米波个人安检扫描设
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系统毫米波个人安检扫描设
备的选型、制造、检验、选型、验收和使用。
2.5.07
集装箱安全
智能锁通用
技术规范
GB/T 29752—
201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安全智能锁的功能要求、
性能要求、应用环境要求、操作指令与参数、
安全授权管理等技术要求,部分内容涉及锁与
阅读器之间的系统。
2.5.08
基于NFC 的
集装箱电子
箱封及系统
GB/T 40710—
2021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近场通信(NFC)的集装箱
电子箱封及系统的构成、技术要求及作业要
求。
2.5.09
集装箱电子
箱封技术规

GB/T 42684—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电子箱封的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数据保护与身份认证要求、安装与外
壳强度要求。
2.5.10
国门生物安
全设施设备
配置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进境动植物检疫场所的设施布局
和分区、设施设备的配备标准等。
2.6 现场快筛/ 初筛设施设备
2.6.01
海关有害生
物和外来物
种初筛鉴定
室通用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海关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初筛鉴
定室进行能力核定时,在人员、设备设施、管
理制度及场所环境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海关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初
筛鉴定室。
3. 数据交换与技术支撑标准
3.1 电子单证
3.1.01
跨境电子商
务 物流信
息申报和支
付信息申报
电子单证
GB/T 39676—
2020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中物流信息申报和
支付信息申报的业务流程和要求、数据元描述
方法、数据结构以及数据元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信息和支
付信息的申报。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2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3.1.02
国际贸易电
子单证认证
规范
国家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国际贸易单证电子签名、验签以
及可在电子单证传输过程中进行电子认证的方
法要求。
3.1.03
国际贸易电子
单证 关键电
子单证及数据
元目录
国家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关键国际贸易单证和数据元,以
便贸易、金融、物流、监管各方在合规程序制
定时选择电子单证最小集进行设计。
3.1.04
国际贸易电
子单证 生
物多样性单
证目录
国家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用于珍稀动物保护和生物多样性
所需的电子单证。
3.1.05
国际贸易电子
单证 固废类
单证目录
国家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用于固废类物质及产品进出口所
需的电子单证。
3.1.06
国内集装箱
多式联运电
子运单
J T / T 1 2 4 5 —
2019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电子运单的
用例及设计原则、内容属性、信息模型及主要
内容和代码集。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相关参与方
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性以及国内多式联运
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3.1.07
便利海运公
约电子表格
J T / T 1 1 7 5 —
2017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7 部分:
——第1 部分:总申报单;
——第2 部分:货物申报单;
——第3 部分:船舶物料申报单;
——第4 部分:船员个人物品申报单;
——第5 部分:船员名单;
——第6 部分:旅客名单;
——第7 部分:危险货物舱单。
本标准规定了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物
料申报单、船员个人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
旅客名单、危险货物舱单的报文定义、XML 报
文格式和平台报文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履行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公约
的船公司与口岸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
3.2 数据资源
3.2.01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基础
数据元目录
H S / T 6 8 —
2021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
中数据元的表达格式、分组与标识、维护与管
理,以及海关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的标记、
名称、说明、表示等有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项
业务活动和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资源的开发利
用等。
3.2.02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世界
海关组织数
据模型协调
数据映射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对应
WCO DM 数据模型之间的数据元映射关系。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3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3.2.03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 跨境
公路运输数
据元目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跨境公路运输所需数据元。
3.2.04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 国际
海运运输数
据元目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国际海运运输所需数据元。
3.2.05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 跨境
航空运输数
据元目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跨境航空运输所需数据元。
3.2.06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 跨境
铁路运输数
据元目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跨境铁路运输所需数据元。
3.2.07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 跨境
寄递业务数
据元目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跨境寄递业务所需数据元。
3.2.08
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 危化
品业务数据
元目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确定跨境危化品转移所需数据元。
3.3 数据交换
3.3.01
智慧口岸数
据交换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明确智慧口岸数据交换规范,包括数据
格式、接口设计、报文定义、交换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口岸相关信息系统与其他系
统间的数据交换。
3.3.02
国际贸易业
务流程规
范 数据管
道载体 数
据交换架构
GB/T 43791—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载体构建和业务模型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与跨境贸易运输业务相关的行政
服务、业务实体之间的信息交换,亦适用于数
字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开发和运营
活动。
3.3.03
数字政府架
构框架 信
息交换模型
T/CESA 1245—
2023
团体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交换模型相关的元模型框
架、构建、建模设施以及管理规程。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政府信息交换模型的构建、
管理与使用。
3.3.04
港口海铁联
运电子数据
交换技术要

GB/T 42808—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海铁联运电子数据交换的基
本要求、数据交换规则、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要
求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海铁联运电子数据交换业
务,不适用于危险货物港口海铁联运的电子数
据交换业务。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4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3.3.05
电子口岸数
据交换技术
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口岸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
包括数据交换概述、数据交换格式要求,数据
交换安全要求、数据交换转换要求和数据交换
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口岸与成员单位之间,中国
电子口岸和地方电子口岸之间,地方电子口岸
之间,以及与银行、企业、境外机构等外部联
网单位之间的数据交换。
3.4 应用系统
3.4.01
口岸融合指
挥调度系统
技术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融合指挥调度系统的系统架
构、融合通信、指挥调度、预警联动、终端接
入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融合指挥调度系统的设计、
建设、使用、运行与维护。
3.4.02
口岸运行管
理平台技术
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运行管理平台的系统架
构、数据融合、态势感知、可视化展示等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运行管理平台的设计、建
设、使用、运行与维护。
3.4.03
口岸客户服
务平台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集成如在线工单、各作业岗位工
单分配、在线聊天、QA 资料、作业系统联动
信息、工单跟踪、微信等移动端对接信息同
步、智能聊天机器人等应用的客服服务平台的
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客户服务平台的设计、建
设、使用、运行和维护。
3.5 平台支撑
3.5.01
口岸人工智
能算力中心
技术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多级算力中心的系统架构、
部/ 省级中心、口岸级中心的训练算力、推理
算力及多级联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部/ 省级算力中心、口岸级算
力中心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运行与维护。
3.5.02
分布式计
算 算力资
源描述
20241508-T-
469
国家
标准
推荐
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分布式计算环境下的算力资源
描述。采用XML Schema 语法对云端、边缘端
和终端的算力资源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形式化定
义,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算力资源的标识方法,
为算力资源的度量、调度和评价奠定基础。
本标准适用于云端、边缘端、终端算力资源生
产者、调度者、交易者以及使用者。
3.5.03
分布式计
算 算力度
量方法
20241511-T-
469
国家
标准
推荐
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分布式计算的算力度量参数,描
述了对应的度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分布式算力协同场景中的算
力资源统一度量。
3.5.04
“单一窗口”
数字底座技
术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单一窗口”数字底座的总体架构、
云、数据治理等各模块功能及性能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单一窗口”数字底座的设计、
建设、使用、运行与维护。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5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3.5.05
电子口岸平
台运营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平台运营的组织机构与职
责、运营管理机制、运营管理工具、业务应用
运营、数据运营、信息系统运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平台运营机制的设计、建
设、使用、运行与维护。
4. 管理与服务标准
4.1 监管协同
4.1.01
口岸联合查
检业务规程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监管部门联合对货物、人
员、交通工具及设备进行登船、登机检查的业
务流程及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监管部门查检业务的设计与
实施。
4.1.02
口岸联合验
放业务流程
及技术指南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联合验放的业务流程设计要
求及相应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联合口岸验放业务的设计、建设
与实施。
4.2 物流协同
4.2.01
口岸场所物
流协同流程
及技术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场所物流协同流程、物流监
控、场站管理、在途监管、卡口混行管理等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场所物流协同业务的设计、
建设与实施。
4.2.02
港口集装箱
作业系统技
术要求
GB/T 42811—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集装箱作业系统的构成与配
置、总体要求、功能要求和基础环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集装箱作业系统的设计、开
发及应用。
4.2.03
多式联运业
务流程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多式联运在口岸进行设备交接的
业务流程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物流运营机构对多式联运设
备的操作。
4.3 公共服务
4.3.01
口岸公共服
务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公共服务的术语,以及服务
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口岸经营单位
等。
4.3.02
基本公共服
务标准化工
作指南
GB/T 43713—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给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基本原
则、工作职责,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构
建、标准制定及标准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4.3.03
基本公共服
务标准实施
评估指南
GB/T 43712—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提供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评估的评
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内容和指
标体系、报告编写和成果利用等方面的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评估。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6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5. 评价标准
5.1 评价管理
5.1.01
智慧口岸
评价管理
办法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智慧口岸评价的目标、原则、要
求、工作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智慧口岸评价工作的组织、开
展、考核。
5.1.02
智慧口岸
评价规程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解决智慧口岸评价活动的评价主体、
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评价报告编
制要求及格式等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
5.2 评价指标
5.2.01
智慧口岸
评价指标
及计算方

行业
标准
推荐
制定

本标准拟规定智慧口岸的评价原则、指标体系
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智慧口岸建设水平进行评价。
6. 安全标准
6.1 设施设备安全
6.1.01
口岸机房
安全操作
和管理规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口岸机房工作人员对设备的安
装、维护等操作及管理规范。
6.2 网络和数据安全
6.2.01
信息安全
技术 网络
安全等级
保护基本
要求
GB/T 22239—
2019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第一级到第
四级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
要求,对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不在
本标准中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分等级的非涉密对象的安全
建设和监督管理。
6.2.02
信息安全
技术 信息
系统密码
应用基本
要求
GB/T 39786—
2021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第一级到第四级的密码
应用的基本要求,从信息系统的物理和环境安
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
和数据安全四个技术层面提出了第一级到第四
级的密码应用技术要求,并从管理制度、人员
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四个方面提出了第
一级到第四级的密码应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规范信息系统密码应用的
规划、设计、运行和测评。在本标准基础之上,
各领域和行业可结合本领域和行业的密码应用
需求来指导、规范信息系统密码应用。
6.2.03
信息安全
技术 关键
信息基础
设施安全
保护要求
GB/T 39204—
2022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分析识别、安
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主动防御、事
件处置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运营者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进行全生存周期安全保护,也可供关键信息基
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其他相关方参考使用。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7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6.2.04
信息安全
技术 网络
数据处理
安全要求
GB/T 41479—
2022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开展网络数据收集、
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
处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网络运营者规范网络数据处理,
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网
络数据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6.2.05
电子口岸
信息安全
管理规范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电子口岸信息安全管理的总体原
则和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电子口岸平台的信息安全管理,用
于指导中国电子口岸和地方电子口岸的信息安
全管理。
6.2.06
信息安全
技术 网络
安全从业
人员能力
基本要求
GB/T 42446—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确立了网络安全人员分类,规定了各类
从业人员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对网络安全从业人员的
使用、培养、评价、管理等。
6.3 口岸作业安全
6.3.01
港口作业
安全要求
GB 16994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标准分7 个部分:
——第1 部分:油气化工码头;
——第2 部分:石油化工库区;
——第3 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
——第4 部分:普通货物集装箱;
——第5 部分:件杂货物;
——第6 部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
——第7 部分:水泥。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化工码头、油气化工库区、
危险货物集装箱、普通货物集装箱、件杂货
物、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水泥在作业过程中的
一般要求、作业安全要求、特殊作业要求及应
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的装卸、储存作业。
6.3.02
港口集装
箱箱区安
全作业规

GB/T 35551—
2017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集装箱箱区的基本条件和要
求、箱区堆拆垛、装卸机械和车辆的行驶、抵
御灾害性气候等操作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集装箱箱区,专为港区配套
的港外储存集装箱箱区可参照使用。
6.3.03
海运危险
货物集装
箱装箱安
全技术要

G B 4 0 1 6 3 —
2021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作业的
基本要求、装箱前准备工作、装箱和封箱操作
要求、装箱后要求以及记录与单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
作业。
6.3.04
港口作业
安全要求
第3 部分:
危险货物
集装箱
GB 16994.3—
2021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总体
要求、作业前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堆存作业
要求、拆装箱作业要求、应急要求和作业信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8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6.3.05
口岸智能
化作业安
全要求
行业
标准
推荐
待制

本标准拟规定非危险货物口岸作业总体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堆存作业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非危险货物在口岸的装卸、转
运、堆存等作业。
6.4 进出口岸管理安全
6.4.01
出入境特
殊物品生
物安全风
险分级管
理规程
SN/T 4707—
2016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
级的方法和监管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对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
时的生物安全风险分级和结果应用。
6.4.02
危险品风
险管理通

SN/T 3060—
2011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风险管理的管理原则、管
理框架和管理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
a)任何公共、私人或组织,协会,团体或个
人的危险品风险管理;
b)整个组织的各种活动;
c)危险品的任何风险,无论其性质是否带来
积极或消极的后果。
6.4.03
重大呼吸
道传染病
国境口岸
卫生检疫
规程
SN/T 3890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3 部分:
——第1 部分:疫情信息管理;
——第2 部分:疑似病例检疫处置;
——第3 部分:口岸卫生控制。
规定了国际间出现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时,
检验检疫人员在国境口岸对重大呼吸道传染病
的传染病染疫人或疑似病例相关信息处理的程
序和要求、对入出境交通工具搭载旅客、交通
员工中疑似病例实施卫生检疫的程序和要求,
以及卫生控制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间发生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
情时,口岸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进行的
信息收集、信息整理、统计分析及信息上报工
作,对入出境交通工具搭载旅客、交通员工中
疑似病例的处置,以及口岸的卫生监督和卫生
处理等卫生控制。
6.4.04
口岸公共
卫生核心
能力建设
技术规范
G B 4 2 3 0 1 —
2022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的通
用要求和提升要求, 并描述了相应的验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航空、水
运、公路和铁路等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
设。临时开放口岸、口岸开放预验收的技术要
求可参照本文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跨境通道、边民集市贸易区,
以及非口岸区域的进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货
物、物品的卫生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的场所。
6.4.05
危险货物
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
安全技术
规范
G B 4 4 5 0 5 —
2024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的
安全技术要求、包装规范、标记、检验方法及
结果判定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包装的
救助包装的检验。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19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6.4.06
停车设备
安全标志
与危险图
示 通则
GB/T 44354—
202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停车设备安全标志的形式、颜
色、危险图示、设置要求和检查与维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 26476 所定义的各种类型
机械式停车设备。
6.5 安全防范
6.5.01
安全防范
视频监控
人脸识别
系统技术
要求
GB/T 31488—
2015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
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的视频监控人
脸识别系统的方案设计、项目验收以及相关的
产品开发。
6.5.02
港口安全
防范系统
技术要求
GB/T 34316—
2017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安全防范系统总体要求及系
统配置、各子系统及集成、安防中心控制室以
及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客运码头、专门从事危险品装卸
运输的港口码头、国际航线货物运输港口码头
以及为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码头。
6.5.03
安全防范
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
和试验方

G B 1 6 7 9 6 —
2022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标准确立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安全防护设
计原则,规定了防电击要求、防机械伤害要
求、防热灼伤要求、防着火要求、防辐射要
求、安全防护的指示性要求、标志和说明书要
求,并描述了各相应要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系统中各类设备的设
计、制造、检验和应用等。
6.5.04
重点场所
防爆炸安
全检查
GB/T 37521—
2019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3 个部分:
——第1 部分:基础条件;
——第2 部分:能力评估;
——第3 部分: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其他
场所需要进行防爆炸安全检查时也可参照使用。
6.5.05
爆炸危险
化学品汽
车运输安
全监控系

GB/T 42474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6 个部分:
第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 部分:车载装置;
第3 部分:车载装置安装;
第4 部分:监控客户端;
第5 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
第6 部分: 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数据
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
控系统的应用。
6.5.06
爆炸危险
场所防爆
安全导则
GB/T 29304—
2012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包
括各类爆炸性危险场所业主对工作人员安全保
护要求,以及设备和防护系统在设计、制造、
检验、销售、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时的共
性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业主对爆炸危险场
所工作人员安全保护,以及爆炸危险场所使用
设备和防护系统。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20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6.6 应急处置
6.6.01
安全与韧
性 应急
管理 危
险性设施
监测指南
GB/T 41694—
2022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性设施的监测、监测过程的
实施与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对危险性设施的监测。
6.6.02
危险货物
运输应急
救援指南
GB/T 39652—
2021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分为4 个部分:
——第1 部分:一般规定;
——第2 部分:应急指南;
——第3 部分:救援距离;
——第4 部分:遇水反应产生毒性气体的物质
目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
6.6.03
消防应急
救援 作业
规程
GB/T 29179—
2012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救援作业的术语和定
义,以及作业程序和作业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消防
应急救援作业,其他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可参
照执行。
6.6.04
危险化学
品泄漏事
故处置行
动要则
G A / T 9 7 0 —
2011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术语与定
义、总则、处置程序、防护、处置行动、洗消
和处置人员资质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处
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6.6.05
民用运输
机场应急
救护设施
设备配备
G B 1 8 0 4 0 —
2019
国家
标准
强制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机场的应急救护保障等
级,应急救护工作机制、组织机构和人员,应
急救护机构用房,应急救护医疗设备,应急救
护物资,应急救护车辆,应急救护通信设备,
应急救护标志标识,应急救护制服,强制原机
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场设计、建设、安全运行和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阶段的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
备。
6.6.06
生产经营
单位生产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 29639—
2020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
附件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编制工作,核电厂、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
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6.6.07
信息安全
技术 网
络安全事
件应急演
练指南
GB/T 38645—
2020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给出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实施的目
的、原则、形式、方法及规划,并描述了应急
演练的组织架构以及实施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相关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事件
应急演练活动。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序号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计划编号)
标准
类型
标准
性质
标准
状态
主要内容
6.6.08
信息技术
服务 应
对突发公
共安全事
件的信息
技术应急
风险管理
GB/T 43046—
2023
国家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确立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情况下IT 应
急风险管理的总则、框架,并规定了相关的顶
层设计、环境、体系、要素及实施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a)决策层或最高管理者实施相关的IT 应急风
险管理顶层设计职能;
b)建立或完善组织相关的IT 应急风险管理
体系;
c)明确组织相关IT 应急风险管理流程的要求;
d)规范组织相关IT 应急风险管理的实施;
e)第三方或其他机构开展相关IT 应急风险管
理咨询业务。
6.6.09
入出境交
通工具群
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
调查与应
急处置总

SN/T 3556—
2013
行业
标准
推荐现有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交通工具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的原则、方法和能力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出境交
通工具上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和应
急处置。
表A.1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表(续)
参 考 文 献
[1] 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 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ISO/IEC
指南2 :2004,MOD)
[2] 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 署岸发〔2021〕91 号)
[3]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移民局 国家铁路局 中
国民航局 国铁集团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署岸发〔2024〕89 号)
HS/T 83—2024
书号:155175·1078
定价: 2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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