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智慧口岸建设指南
Guidlines for smart port construction
2024-12-05 发布2025-01-01 实施
ICS 35.020
CCS L 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 布
HS/T 82—2024
I
目 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则… ……………………………………………………………………………………………………… 1
4.1 统筹推进 分类施策… ………………………………………………………………………………… 1
4.2 智慧引领 科技赋能… ………………………………………………………………………………… 2
4.3 多跨协同 共建共享… ………………………………………………………………………………… 2
4.4 标准规范 安全可控… ………………………………………………………………………………… 2
5 总体构架… ………………………………………………………………………………………………… 2
5.1 参考架构图… ………………………………………………………………………………………… 2
5.2 设施设备… …………………………………………………………………………………………… 3
5.3 数字底座… …………………………………………………………………………………………… 3
5.4 运行管理… …………………………………………………………………………………………… 3
5.5 协同监管… …………………………………………………………………………………………… 3
5.6 综合服务… …………………………………………………………………………………………… 3
5.7 区域合作… …………………………………………………………………………………………… 3
6 设施设备… ………………………………………………………………………………………………… 3
6.1 机房… ………………………………………………………………………………………………… 3
6.2 指挥中心… …………………………………………………………………………………………… 4
6.3 智能卡口… …………………………………………………………………………………………… 4
6.4 仓库、堆场和监管作业场所… ……………………………………………………………………… 4
6.5 人员通道… …………………………………………………………………………………………… 4
6.6 货物通道… …………………………………………………………………………………………… 5
6.7 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 …………………………………………………………………… 5
6.8 特殊作业区… ………………………………………………………………………………………… 5
6.9 实验室… ……………………………………………………………………………………………… 6
6.10 服务窗口……………………………………………………………………………………………… 6
7 数字底座… ………………………………………………………………………………………………… 6
7.1 数字底座架构… ……………………………………………………………………………………… 6
7.2 数字底座建设… ……………………………………………………………………………………… 6
8 运行管理… ………………………………………………………………………………………………… 9
8.1 日常运行管理… ……………………………………………………………………………………… 9
8.2 绩效评估… ……………………………………………………………………………………………10
8.3 联防联控… ……………………………………………………………………………………………11
8.4 可视化… ………………………………………………………………………………………………11
9 协同监管… …………………………………………………………………………………………………12
9.1 口岸智能通关… ………………………………………………………………………………………12
II
9.2 口岸监管协作… ………………………………………………………………………………………14
10 综合服务……………………………………………………………………………………………………14
10.1 口岸物流服务…………………………………………………………………………………………14
10.2 多元化物流服务………………………………………………………………………………………15
10.3 跨境贸易服务…………………………………………………………………………………………16
10.4 口岸经济合作…………………………………………………………………………………………17
11 区域合作……………………………………………………………………………………………………17
11.1 国内区域协作…………………………………………………………………………………………17
11.2 国际互联互通…………………………………………………………………………………………17
12 标准体系……………………………………………………………………………………………………18
12.1 总体要求………………………………………………………………………………………………18
12.2 主要方面………………………………………………………………………………………………18
13 保障体系……………………………………………………………………………………………………18
13.1 总体要求………………………………………………………………………………………………18
13.2 安全运行保障…………………………………………………………………………………………18
附录A(资料性) 区域合作案例… …………………………………………………………………………19
参考文献………………………………………………………………………………………………………20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国家移民管理局边检司、重庆市
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中国口岸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成石、仲伟玲、周金萍、于洋、陈烁、肖玲华、李科、杨嵘、段京新、
马佳、陈景宜、董乐、贺庆、任荔荔、安第斯、李泓锟。
IV
引 言
智慧口岸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的部署要求,是数字中国、
数字政府建设整体布局的重要方面,是《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建设智慧口岸
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和口岸业务深度融合,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更好地统筹口岸发展
和安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以《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移民局 国家铁路
局 中国民航局 国铁集团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署岸发〔2024〕89 号)为依据,以建设国
际一流现代化口岸为目标,就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
代数字技术开展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
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口岸建设给出针对性说明和规范性指导。
本文件用于指导各地方针对不同类型口岸,结合本地实际发展需要开展智慧口岸建设,建立口
岸、海关、海事、边检、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物流、电信等相关主体间智慧互联、协同联动、
高效运行良好生态,打造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
1
智慧口岸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口岸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必要保障措施等。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口岸相关新建和升级改造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口岸 smart port
以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为手段,以统筹推进、科技赋能、协同共享、规范安全为原
则,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数字底座,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
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口岸。
3.2
数字底座 digital base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运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和现代化技术架构,对原始数据进行采集、
分析、处理并形成相关主题库,支持各种数据应用和数据管理解决方案,能够为智慧口岸提供可靠、
安全、可持续的技术基础环境的一种数字基础设施。
3.3
智能通关 intelligent clearance
运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对口岸通关流程进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最大程度减少通
关过程中的人工干预,实现口岸通关信息共享和作业协同,并为口岸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和风险预警
处置,从整体上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的一种高效、便捷、安全的新型通关
模式。
4 原则
4.1 统筹推进 分类施策
落实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口岸发展实际需要,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局观念,统筹相
关资源,对智慧口岸建设进行整体设计、分类实施,大胆创新、稳步推进。
2
4.2 智慧引领 科技赋能
发挥新一代数字技术对口岸管理、运行和服务的赋能增效作用,加强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
擎作用,促进口岸全方位管理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激发口岸经济发展动能。
4.3 多跨协同 共建共享
发挥口岸协调机制作用,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关境、跨系统的口岸整体智治体系;
发挥各参与方积极性,推动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业务运行高效协同。
4.4 标准规范 安全可控
智慧口岸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构建制度、管理、技术
衔接配套的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实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5 总体构架
5.1 参考架构图
智慧口岸建设主要包括口岸的设施设备、数字底座、运行管理、协同监管、综合服务、区域合
作六大板块和保障体系、标准体系两大体系支撑。具体见图1 :
标
准
体
系
国内区域协作
区域
合作
综合
服务
国际互联互通
口岸物流服务多元化物流服务口岸经济合作
物流信息服务多元化物流服务网络
物流作业服务多式联运
物流方案服务
口岸智能作业
与交通运输协同
与智慧海关协同
口岸快捷通关口岸智慧监管
与智慧边检协同与智慧海事协同跨部门监管协作
口岸监管协作
跨地区监管协作
物流服务模式创新
跨境贸易服务
“一站式”协同办理
跨境贸易特色服务
跨境贸易全链条服务
口岸与园区合作
口岸与地方产业合作
口岸跨地区产业合作
口岸智能通关
运行管理绩效评估
指标体系
评估程序
系统建设
联防联控
制度保障
信息管理
协同防控
可视化
综合展示
智能驾驶舱
视频监控
统计分析
监测预警
通关运行
趋势预测
指挥调度
数据治理
数据抽取
数据处理
治理规则
基础数据库
数据主题库
数据业务域
数据辅助域
沙箱演练数据区
技术基础支撑
业务支撑
口岸互联
开放服务
指挥中心
通讯设备
监控设备
指挥设备
仓库、堆场和监管作业场所
智能理货设备
智能堆存、转运和堆装设备
集装箱和散货智能装卸设备
机房
实施
设备
数字
底座
运行
管理
协同
监管
人员通道
通关设备
查验设备
处置设备
货物通道
前端设备
查验设备
处置设备
交通运输工具及
跨境运输设备
前端设备
查验设备
处置设备
特殊作业区
人员隔离
检疫区
植物隔离
检疫圃
动物隔离
检疫场
口岸限定
区域
检疫处理处置区
实验室
初筛鉴定室
智慧实验室
证件研究室
智能卡口服务窗口
保
障
体
系
图1 智慧口岸参考架构图
3
5.2 设施设备
智慧口岸建设相关设施设备,包括机房、指挥中心、智能卡口、仓库、堆场和监管作业场所、
人员和货物通道、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特殊作业区、实验室、服务窗口等设施,以及相关
附属配套设备。应针对出入境旅客及行李物品、进出口货物、交通运输工具、寄递物等不同监管作业
需求,为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提供参考,并推动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与数字底座互联互通,为
通关物流作业提供硬件支撑。
5.3 数字底座
运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升级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国一体化平台,建设智慧口岸数字底座,
可通过构建基础数据库,搭建相关主题库,完善数据治理,优化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支持数据资源开
放创新应用,为智慧口岸业务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5.4 运行管理
应建立集视频监控、通关运行、统计分析、趋势预测、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于一体的口岸运
行管理体系;建立全面科学衡量口岸综合效能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建立健全口岸联防联控工作机
制,推动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口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工作;整合
口岸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可视化展示口岸日常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分析口岸运行关键指标,实现口岸
全景式运行管理。
5.5 协同监管
应将智慧口岸与海关、边检、海事等相关部门的智慧化工程深度融合,推动监管部门间信息互
通共享,深化口岸监管部门协作,建立跨部门纵横联动、共管共治、高效协同的一体化监管体系,实
现精准监管和智能通关。
5.6 综合服务
应打通水、空、公、铁等口岸物流领域信息,推动口岸运营单位、外贸、物流、仓储、场站、
代理等各参与主体信息互联互通和在线协同作业;打通通关物流节点,构建内畅外联的多元化物流服
务网络体系;优化口岸场站作业流程,便利跨境贸易;促进数字技术与口岸实体经济融合,推动口岸
相关产业发展。
5.7 区域合作
可创新跨地区通关合作模式,推动区域口岸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业务协调联动,
助推口岸集群、国家重大区域及地区一体化融合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
家及全球贸易伙伴国开展口岸领域交流与合作,探索智慧口岸国际合作新模式,实现口岸智享联通、
协同管理、共同发展。
6 设施设备
6.1 机房
机房设备通常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终端设备、安全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4
6.2 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位于场站或独立场所,配备能与口岸现场实时信息数据联通的设施设备。通常由通讯、
监控和指挥三类设备组成。
a)通讯设备:为口岸指挥中心与现场人员间的实时沟通、调度提供媒介,包括手持式通讯设备、
集群接入网关等。
b)监控设备:向口岸指挥中心实时传输现场音频、视频信息,方便指挥人员实时掌握现场动态,
辅助指挥人员决策,包括控制台、视频监控设备、语音通话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等。
c)指挥设备:汇总通讯系统、监控系统传输的口岸音频、视频信息,提供直接指挥口岸资源和
人员调度的渠道,包括指挥台、显示大屏、全息投影设备、数字会议设备等。
6.3 智能卡口
智能卡口分为多混合验放智能卡口、运抵直通智能卡口、分流式查验智能卡口等多种类型。其
中,多混合验放智能卡口用于实现不同业务类型车辆复用同一通道;运抵直通智能卡口用于实现企业
提前申报农产品等特定业务、直通入园理货和快速出关等;分流式查验智能卡口用于实现非中控车辆
快速直通、中控车辆自动引导查验等。
可按需配置以下设备:人员信息识别设备、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智能检查设备、出入境证件智
能核对设备、边检行政许可智能核对设备、集装箱号自动识别设备、车牌动态电子识别设备、电子关
锁、电子地磅、核辐射检测设备、毒品爆炸物品检测设备、车辆轮胎及表面消毒设备、自动道闸、防
冲撞路障设备等。
6.4 仓库、堆场和监管作业场所
对口岸仓库、堆场,以及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等实施智能化管理,按需配置以
下智能设备:
a)智能理货设备:用于货物识别、分类、计量、存储、移位等自动化管理和操作,涉及RFID
射频识别标签、高清监控设备、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自动化岸桥、自动化轨道吊、智能货架、AGV
自动导向车、配送无人机、智能分拣机和智能包装机等;
b)智能堆存、转运和堆装设备:用于集装箱、件杂货、邮包、包裹等的自动盘点、管理、运转
和堆装,涉及集成协作式机器人、AGV 自动导向车、无人驾驶集卡、跨运车、轮胎式龙门起重机(场
桥)、重箱堆高机、空箱堆高机、装卸叉车、仓库相关智能设备、数字地图等;
c)集装箱和散货智能装卸设备:用于口岸集装箱和散装货物的自动装卸,涉及远程操控桥吊、
远程操控轨道式龙门起重机、浮吊、多用途单臂架门座起重机、多用途四连杆门座起重机等;
d)智能化安防监控设备:用于确保口岸仓库和堆场安全,涉及视频监控摄像头、入侵报警系
统等。
6.5 人员通道
对出入境人员进行智能化管理。按需配置以下智能设备:
a)通关设备:用于旅客通道快捷通关,涉及旅客自助申报终端、智能闸机、行李风险识别设备、
智能施封加锁机、智能视频防尾随设备、生物特征采集终端、证件阅读机、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
一体机、辅助核验设备、智能翻译设备等;
b)查验设备:用于旅客通关中的非入侵式查验和卫生检疫等,涉及边检人工智能验证台、语音
识别翻译辅助设备、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红外人体测温仪、智能检疫查验台、风险辅助查验平台、
智能检疫查验闸机、手提行李预检设备、智慧卫检辅助设备、生物特征采集识别设备、出入境旅客自
助查验设备、智能手持核验终端、登机口核查设施设备、船舶梯口智能查验设备、智能单兵设备、核
5
辐射查验设备、小型文检设备、毒品检测设备等;
c)处置设备:在旅客临时隔离、后台身份核查、执法办案、现场排队等处置区域安装的具备音
视频采集和全景式监控功能的设备;对旅客的包裹、行李等外包装进行快速消毒,对其携带的有害物
进行无害化处理,涉及通道式微波深紫外消毒设备、无害化处理销毁设备等;对旅客身份信息存疑
的,对其身份信息进行快速审查,对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电子设备等进行快速安全检查,涉及执法办
案系统、暴恐音视频查缉终端、信号屏蔽和防爆设备、电子取证设备等。
6.6 货物通道
对出入境的集装箱和货物、物品进行智能化管理。按需配置以下智能设备:
a)前端设备:用于出入境集装箱和货物信息自助申报、智能采集、智能施封,以及放行信息核
验等,涉及智能卡口设备、集装箱检测设备、登临单兵作业设备、智能协运机器人、智能施封加锁
机、自助铅封机等;
b)查验设备:用于对出入境集装箱和货物、物品中的爆炸物、毒品、有害生物因子、化学因子
和特殊物品等进行查验,涉及X 光机、H986、CT 机、货物采样机器人、智能巡检机器人、查验机器
人、智能电子门禁设备、核辐射检测设备、生物因子检测设备、化学因子检测设备、执法用航空器、
图像识别设备、智能单兵设备,以及查验所需无线网络、核素和物项识别设备,远程查验所需配套视
频监控设备等;
c)处置设备:根据业务作业需要和现场条件安装自动雾化消毒设备、微波深紫外消毒设备、智
能消毒机器人等。
6.7 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
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进行智能化管理。按需配置以下智能设备:
a)前端设备:用于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信息自助申报及放行信息核验等,涉及
智能卡口设备、集装箱空箱检测设备、集装箱号和车牌号采集识别设备、港口锚地预警管控雷达和
AIS 基站、智能化监控摄像机、多卡口联动设备、生命探测设备、车底扫描和防冲关设备、电子关
锁、车辆检测设备、条码识别设备等;
b)查验设备:用于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的图像采集、显示、拼接、抓拍、汇
总、报警、状态监测等,涉及CT 机、H986、车辆监控工作台、货运口岸车辆智慧引导设备、车底
查验机器人、固定式及便携式车体查验设备、水下机器人、智能无人机、锚点监测设备、360°车
辆环视查验和视频监控设备、空箱探测设备、智能单兵设备、称重检测设备、车辆外轮廓尺寸测量
仪等;
c)处置设备:用于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跨境运输设备的除害处理和涉危爆处理,涉及通道式
自动雾化消毒设备、智能消毒机器人、其他无害化处理设备等;危爆物品及毒品检查设备、智能探测
分析机器人、涉爆炸物痕量检测,以及危爆物品处置设备等。
6.8 特殊作业区
6.8.1 人员隔离检疫区。用于进境人员隔离检疫的场所,涉及核酸检测设备、图像快速检测设备、
负压隔离单元、血液分析仪、呼吸机、蒸汽消毒器、智能消毒设备、气溶胶监测设备等。
6.8.2 植物隔离检疫圃。用于进境植物种苗隔离检疫的场所,涉及严密隔离的温室、网室、能适应
不同种苗和不同生长时期需要的相应培育设施、入圃种苗的检验场所、病虫鉴定室、种苗贮藏库、熏
蒸消毒室、销毁间和焚化炉等。
6.8.3 动物隔离检疫场。用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场所,涉及预防动物逃逸的围栏、围网、动物耳
标采集监测设备、媒介/ 昆虫智能监测设备、采血站、化验室、无害化处理设备等。
6.8.4 口岸限定区域。用于管理和控制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货物、人员和物品的流动,办理出入
6
境查验手续以及临时停留、停放的区域,涉及智能监控、无人机监控、无人机反制、智能门禁、智能
报警、智能检查、智能周界预警、智能巡查、智能防闯冲等设备。
6.8.5 检疫处理处置区。用于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寄递物等发现有害生物后的除害
处理,涉及熏蒸设备、热处理设备、冷处理设备、自动雾化消毒设备、微波深紫外消毒设备、智能检
疫机器人及其他无害化处理设备。
6.9 实验室
6.9.1 初筛鉴定室。用于理化、食品、化矿金、动植检和卫生检疫等方面实施快筛的鉴定室,涉及
快速检测、病媒生物初步鉴定、智能检测鉴定等设备。
6.9.2 智慧实验室。通过集成先进的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和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实验室运营的数
字化和智能化。
6.9.3 证件研究室。用于出入境人员证件的采集分析、伪假辨别和鉴定认定的场所,主要包括大中
型文检仪、文检专用电脑、高分辨率扫描仪、高清高拍仪,以及验讫章油检测器等证件检验设备。
6.10 服务窗口
为出入境旅客、货代、进出口企业等提供相关业务办理、咨询服务和业务公示的场所。
7 数字底座
7.1 数字底座架构
智慧口岸数字底座依托全国一体化“单一窗口”环境进行建设,为智慧口岸业务与数据应用提供
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和技术基础支撑。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参考架构图见图2。
业务
支撑
数据
主题
库
数据
治理
技术
基础
支撑
基础
数据
库
通关数据物流数据企业基础信息跨部门共享数据跨境数据传输口岸设施设备数据政务基础数据
报关
单
运输
工具
舱单
提单
运单
信用
资质
违规
联网
监管
联合
登临
联防
联控
AEO
企业
原产
地证
检测
证书
卡口
出入
监控
数据
检测
数据
企业
法人
营业
执照
地理
信息
装箱
单
数据分析平台
实时数据离线数据多模态数据数据清晰数据转换数据质量
检查
数据处理
数据抽取数据处理
企业商品
运输
工具
人员单证
数据业务域
口岸互联
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跨境参数
服务
数据
查询
数据
订阅
分析结果
应用
数据模型
应用
数据
授权
开放服务
数据
校验
模型
建构
数据
测试
数据
验证
沙箱
演练
数据辅助域
指标类模型类标签类
沙箱演练
物流数据区
口岸
运行
口岸
经济
口岸
空间
新一代IT技术架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统计分析数据挖掘计算引擎智能算法
数据资源目录
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一体化运维管理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平台统一认证管理平台
治理规则
元数据管理
图2 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参考架构图
7.2 数字底座建设
7.2.1 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口岸区域布局及地理位置、出入境人员、货物和物品、
7
交通运输工具、贸易监管执法、物流作业等信息资源,可依托省域“单一窗口”进行建设。区域性“单
一窗口”原则上依托现有省域“单一窗口”,不应单独建设基础数据库。
a)通关数据。指口岸监管通关领域各类申报单证及人员信息、通关状态、审核结果、证书等
数据。包括报关单、舱单、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港)申报单及其载运人员订票信息、许可证件、
原产地证、跨境电商清单、邮件单证及各类单证的审核回执等数据。
b)物流数据。指口岸物流领域各类物流单证、物流动态等数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
路运单、装箱单、设备交接单、提货单、船舶装卸动态、集装箱装卸动态、车辆进出场站动态等
数据。
c)企业基础信息。指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企业基础数据,包括企业身份信息、信用信息、资质
信息、违法违规信息等数据。
d)跨部门共享数据。指口岸管理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协同作业涉及的相关
共享数据。包括联网监管证件、危险品货物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突发事件联合处置信息、联合登临
检查指令等数据。
e)跨境传输数据。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跨境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传输数据。包括AEO(经认
证的经营者)、原产地证、检测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运输单证等数据。
f)口岸设施设备数据。指由机房、指挥中心、场站、实验室等相关设施设备采集的口岸现场作
业和口岸运行等数据。
g)政务基础数据。指与国家有关资源库等对接共享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
7.2.2 技术基础支撑。提供数据交换、计算、分析、建模、运维、安全、认证等技术环境和能力
支撑。
a)新一代IT 技术架构。基于微服务、容器等的技术架构,提供集设计、开发、集成、测试、运
维全流程于一体的数字管理和数字服务能力。
b)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基于数据交换共享规则,支持安全、稳定、高效的数据交换,支持跨部
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关境的数据交换共享。
c)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基于跨境贸易数据服务规则,支持跨境贸易通关、物流、交易、金融、
贸易全链条数据的汇聚、转换与整合。
d)一体化运维管理平台。基于完善的一体化运维保障机制,规范系统运维服务管理,提供智能
化运维工具,实现异常情况智能识别、预测和故障智能定位等运维服务。
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立面向数据的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常态化安全检测、技术防护、访问
控制、安全态势感知、应用全流程记录等工具,实现智能化数据安全管理。
f)统一认证管理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单点登录、
数据授权、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
g)数据分析平台。构建通用算法模型库和控件库,具备以下功能:
1)统计分析:提供数据统计分析工具和报表工具,实现定时和即时分析;
2)数据挖掘:提供可视化、交互式数据挖掘工具,构建数据分析挖掘模型;
3)计算引擎:提供批量计算、查询计算、流计算等通用计算引擎;
4)智能算法:提供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各类智能算法。
7.2.3 数据治理。提供数据治理工具,制定数据治理规则,实现口岸与跨境贸易领域数据的抽取与
处理。
a)数据抽取。提供多种数据抽取工具,实现对实时数据、离线数据、多模态数据等多种格式数
据的抽取。
b)数据处理。提供数据处理、数据质量处置等工具,实现对抽取的数据进行清洗、转换,以及
从数据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与处置等。
c)治理规则。提供多种数据治理规则,辅助对元数据、数据资源目录的管理和运维,主要有:
8
提供元数据管理规则,辅助对元数据的维护、查询、发布等;提供数据资源目录建立规则,辅助对数
据资源的注册、检索、更新、使用申请和审核等。
7.2.4 数据主题库。根据口岸各类业务应用领域,建立多维度业务域和辅助域数据集、沙箱演练数
据区。
a)数据业务域。按照各类业务主题形成业务域数据,主要有:
1)企业业务域:以企业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信信息、通关申报单证、出
入境物流、贸易、金融、生产经营、运行作业等数据;
2)商品业务域:以商品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商品基本信息、税率、进出口规模、进出口贸
易趋势、主要贸易方式、主要贸易国别等数据;
3)运输工具业务域:以出入境运输工具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出入境运输工具基本信息、进
出港动态、出入境次数等数据;
4)人员业务域:以人员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出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等
数据;
5)单证业务域:以业务单证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通关单证、物流单证、贸易单证、金融保
险单证等数据;
6)物流业务域:以物流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运输工具物流动态、口岸区域物流动态、场站
物流动态等数据;
7)口岸运行业务域:以口岸运行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口岸通行运输工具架次、货运量、货
物类别、出入境旅客人次、货物堆存情况等数据;
8)口岸经济业务域:以口岸经济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产业类别、产业业务规模、口岸辐射
范围等数据。
b)数据辅助域。建立智慧口岸通用分析指标、数据模型和数据标签等。
c)沙箱演练数据区。存储用于进行模型训练的数据,训练数据来源于基础数据库或业务域,经
脱敏后使用。
d)口岸空间域。以口岸空间位置为主题的各类数据,包括口岸限定区域布局,楼层房间、泊位
信息、通道情况等数据。
7.2.5 业务支撑。为智慧口岸各类业务提供通用数据服务和资源开放服务,用于实现系统互联互通
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a)口岸互联。支撑各类业务应用服务相关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共享,主要有:
1)跨部门互联:支持口岸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处置和作业服务相关系统对接及数据交换共享;
2)跨地区互联:支持区域协作服务相关各类通关、物流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共享;
3)跨层级互联:支持中央、地方、口岸现场等跨层级协作服务相关各类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
共享;
4)跨境互联:支持跨境互联互通国际合作相关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共享。
b)开放服务。为各类业务提供自定义建模环境及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服务,主要有:
1)参数服务:建立智慧口岸业务应用所需的参数集,提供调用、查询、下载、管理等参数服务,
支持通关申报、智能制单、数据转换等应用功能;
2)数据查询:支持单证追溯、货物溯源、物流跟踪等业务应用所需的多表联查、自定义数据检
索、跟踪追溯等综合查询功能;
3)数据订阅:支持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中业务单证审核状态、货物查验放行信息、通关物流全程
动态、通知消息等的订阅和推送;
4)分析结果应用:支持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调用和应用已有通用指标、模型的分析结果;
5)数据模型应用:支持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已有通用数据模型进行计算分析;
6)数据授权:支持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数据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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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数据校验:支持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校验;
8)模型构建:提供数据模型构建环境、工具和服务,支持各类主体建立自定义数据分析模型;
9)数据测试:提供仿真测试环境、工具和服务,支持对模型和应用服务等进行仿真测试;
10)数据验证:提供数据验证环境、工具和服务,支持对应用服务进行验证与检验;
11)沙箱演练:提供沙箱演练环境、工具和服务,支持利用沙箱演练数据对自定义模型进行
训练。
8 运行管理
8.1 日常运行管理
8.1.1 视频监控。针对围界警戒、堆场货运、仓储管理、卡口放行等口岸作业各环节中监管检查的
需要,安装、改造或共享监控设备,主要有:
a)监控前端设备:具备旋转、扫描、变倍变焦、预置位设置和启动、巡航轨迹设定和启动等
功能;
b)解码和存储:对各类前端设备进行解码,对采集的视频进行分发、存储、共享等;
c)智能分析处理:对采集到的各类异常图像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判断,实现围界防范、人数统计、
人脸识别、形态识别等功能;
d)设备自检:对出现视频图像异常、云台失控、视频信号丢失等摄像机故障、视频信号干扰、
视频质量下降进行自主分析、判断和报警,并自动形成对应的解决措施建议。
8.1.2 通关运行。将进出口岸的货物、交通运输工具及人员的智能监控实时数据传输至数字底座,
为口岸数字化运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主要有:
a)货物全程跟踪:在口岸区域内设置GPS 读写设备,记录货物位置和轨迹,收集所需信息;
b)交通运输工具跟踪:在口岸区域内进行定位和追踪,记录运行轨迹,收集所需信息;
c)人员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口岸限定区域信息采集更新制度,实现快速身份
识别和通关。
8.1.3 统计分析。对口岸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建立多维分析模型和智能分析算法,
利用系统的自我学习、自主分析能力,对口岸运行全过程作业环节动态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有:
a)采集:对各环节设备采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将符合要求的各类数据传输至数字底座;
b)处理:设定数据校准和过滤规则,识别异常数据和重复数据并反馈告警,视情况进行重采或
放弃;
c)存储:将处理过的数据加密后,根据数据类型和安全级别分别传输至数字底座内相应模块;
d)分析:结合业务模型库和各类分析模型,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并根据需要将分析
结果自动推送至相关业务系统。
8.1.4 趋势预测。对口岸历史数据信息进行结构化分析,运用模型工具对口岸发展进行预测,提出
优化管理建议,主要有:
a)贸易趋势:建立贸易趋势预测模型,对相关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预测未来发展
变化趋势,提出口岸业务优化建议;
b)通关效率:建立通关时效预测模型,综合衡量口岸货物、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的通关
物流时效,计算理想通关时间,提出流程优化建议;
c)物流优化:建立物流节点优化模型,对装箱理货、路线制定、运输安排、交通运输工具管理
等物流环节进行智能优化;
d)决策支持:建立结构化知识库和分析模型,辅助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
8.1.5 监测预警。对口岸区域环境、设施设备、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要素进行全面监测,通过口
岸运行数字化模型,对口岸运行状况进行智能判断和风险预警,主要有:
a)客流高峰预警:对口岸候检区进行出入境人员流量实时监测,设置候检区域人员流量预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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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客流达到预警线后自动预警;
b)交通运输工具及人员入侵预警:对重点区域周边的监控画面设置电子警戒线,系统自动监
测并锁定目标,自动触发报警,同时将入侵地址、时间和切片视频等预警信息传送给口岸运行管理
系统;
c)集装箱门开启预警:自动检测箱门开启状态,生成预警信息;
d)车辆识别预警:对进出卡口和场站内的各类车辆自动识别,对车辆、车牌、货物、堆场等相
关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异常后发出警报;
e)区域围界越界预警:在需要监控的围界上绘制单条、多条绊线,部署周界智能管控预警设施
设备,当有物体、人员越过时可发出警报, 并将对应报警信息推送至相关应用;
f)货物积压预警:对口岸区域内货物进行实时流量监控,即时显示货物堆存状态,设置货物积
压预警线,在货流达到预警线后进行自动预警;
g)预警事件管理:建立口岸事件数据集和异动处理模型,实时处理各类预警事件,及时跟踪事
件处理的级别、状况、时间、位置、措施等。
8.1.6 指挥调度。建立口岸智能指挥调度模型,对口岸设施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出入等情况
进行感知识别,实施智能调度作业,主要有:
a)水运口岸调度:涉及生产监控、集装箱调度指挥、舱位整合、气象预警、监管支持、物流跟
踪等;
b)航空口岸调度:涉及航班监控、卫星通信、机位调度、舱位整合、地面资源管理、监管支持、
物流跟踪等;
c)公路口岸调度:涉及路况预报、气象预警、排队提示、载重监测、监管支持、物流跟踪等;
d)铁路口岸调度:涉及班次监控、晚点预警、货箱调度、散货拼箱、监管支持、物流跟踪等。
8.2 绩效评估
8.2.1 指标体系。建立全国口岸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具体含义、评估规则和标
准,促进口岸合理布局和资源高效利用,可能的指标包括:
a)硬件设施:口岸生产运营设施设备智能化程度、口岸查验设施设备智能化程度等;
b)运行管理:口岸运行管理可视化程度、口岸联防联控智能化水平等;
c)协同监管:口岸监管协同程度、“单一窗口”建设水平等;
d)综合服务:办事透明度、通关时效、通关成本、单证无纸化水平等;
e)区域合作:国内跨区合作水平、国际互联互通水平等;
f)社会效益: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增长及就业等;
g)绿色环保:生态环保与节能减排等。
8.2.2 评估程序。口岸综合绩效评估程序包括:
a)信息收集:口岸综合绩效评估所需材料由口岸相关部门提供,或通过现场调研、书面调查、
第三方机构提供等方式获取;
b)材料审核:省级口岸主管部门负责核实本辖区口岸报送材料,并按照评估工作要求组织开展
检查;
c)自行评估:各级口岸主管部门可依据评估指标要求对本辖区内口岸进行综合绩效自评估;
d)综合评估:国家口岸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口岸综合绩效评估,对所报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核实;
e)结果通报:评估结果按要求通报口岸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公布。
8.2.3 系统建设。建立口岸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实现口岸全方位评估,辅助中央、地方等各级政府
决策,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信息收集:自动或半自动地采集获取口岸运行相关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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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综合分析: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用于识别趋势、预测风险,以及优化资源配置;
c)安全独立评估:保证评估工作的高度安全性和独立性,有效保障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d)信息查询:查询各口岸运行状态,提供口岸通关效率、货运量等多维度数据分析,为口岸运
行指标的量化和可视化提供依据;
e)定制化推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定制化展示和推送相关评估结果信息。
8.3 联防联控
8.3.1 制度保障。落实属地管理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口岸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完善口
岸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有:
a)定期召开口岸安全联防联控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
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会商研究;
b)合理划定口岸安全联防联控参与单位范围,明确属地主管部门和企业权责归属,实施口岸安
检前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c)建立省级口岸安全联防联控工作应急联络运行机制,明确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动方式和数据
支持政策,开展联合演练,落实常态化应急联络机制。
8.3.2 信息管理。建设口岸安全领域信息通报共享功能,主要有:
a)建设包括基础数据、视频图像、电子地图、风险特征、知识图谱、算法模型、信息应用等内
容的安全风险信息数据库,对上下行信息进行转换和存储;
b)各地方口岸主管部门将采集的口岸安全风险信息和防控情况逐级上报。
8.3.3 协同防控。在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下,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
领域突发事件,建立总指挥级、场地区域级、管理职能级、设备设施级等多级监控联动,提高精准识
别和处置能力,控制范围和影响面,提高联合防控的力度和效率,主要有:
a)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公共安全、自然灾害、重大技术故障事件
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b)多系统联动衔接:对接联动调度、协同处置、信息通信等部门,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和紧急
处置;
c)生物安全监测网络:对接地方检疫、文旅、交通、卫健等部门,对流行病学调查、点样装箱、
实验室签收、结果登记等环节联动监管;
d)常态化协同合作:开展定期安全防控演练,指导口岸现场开展联合处置;
e)安全事件协同处置: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分工处置安全事件,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所在
地人民政府;安全风险超出口岸现场处置能力或延伸至口岸范围外时,及时移交口岸所在地协调处
置;涉及军事设施安全保密等情况,及时通报军队有关单位。
8.4 可视化
8.4.1 综合展示。建立综合展示系统,实时监测并可视化展示口岸日常运行情况及关键指标,主
要有:
a)基础信息:监管场所、区域分布、设施设备、视频监控、卫星地理等口岸基础信息的可视化
展示;
b)运行信息:通关运行、物流监管、实时预警、处置处理等信息的可视化展示;
c)风险信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风险信息的可视化展示。
8.4.2 智能驾驶舱。建立政府、口岸、企业三级智能驾驶舱,一张屏实现数据汇聚、指标分析、指
挥联动、闭环管理、场景透视等功能:
a)数据汇聚:汇聚监管场所、物流动态、通关运行、风险监测等口岸全景信息;
b)指标分析:设定运行管理监控指标,利用相关模型对汇聚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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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指挥联动:将数据资源进行关联、分析,与海关、边检、海事等相关部门实施共同研判和联
合调度;
d)闭环管理:针对口岸协同治理相关各类事件,实现包括触发、响应、处置、反馈等环节在内
的闭环管理;
e)场景透视:将以上事件均用可视化的方式进行展示。
9 协同监管
9.1 口岸智能通关
9.1.1 口岸智能作业。对货物及物品信息采集、货物追踪、货柜调度、装卸、理货、堆存、提离等
口岸作业环节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主要有:
a)采集:结合业务需求安装物联网设备,对货物进行自动信息采集、识别、记录和定位;
b)追踪:结合采集到的记录和定位信息,实时定位、监控货物和货柜的位置及状态;
c)调度:综合考虑道路负载、堆场分布、作业队列、设备维护等多种因素,智能规划调柜顺序
和路径,实现货柜智能调度;
d)装卸:选择合适的自动桥吊、自动导引车、自动堆垛起重机等,实现岸桥和场桥的自动化、
智能化装卸;
e)理货:智能出具理货报告,对口岸区域内暂存的货物和货柜进行自动整理;
f)堆存:对货物的堆放、转运和空箱调度等环节涉及的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引入自动导
引车、无人叉车等设备,实现货物的自动转运和堆放;
g)提离:优化货物出入卡口的监管流程,引入预约通关服务,对货物的识别、转运等相关设备
进行智能化建设,实现货物快速提离。
9.1.2 与智慧海关协同。利用新技术新工具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推进智慧化手段在监管新模式中的
常态化应用。
a)智能监管模式。结合信息系统及智能设施设备,实现监管过程的智慧化管理。例如:
1)两段准入:支持“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推广实施,实现大多数中低风险进口货物快速通关提离,
减少货物积压,降低货物滞港产生的时间、仓储、物流等成本;
2)铁路快通: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在进口指运地海关或出口启运地海关进行清关,无需另
行办理转关手续,海关对铁路列车所载进出口货物进行途中运输监管,推动提高转关运输通行效率和
便利化水平。
b)口岸与海关信息共享。口岸将现场运行和相关主体作业的动态信息共享至海关,为海关的监
管、风控、查验等执法活动提供数据支撑。海关将通关状态、查验指令、调度指挥等动态信息共享至
口岸现场和相关主体,支持口岸现场加快物流作业流转。
9.1.3 与智慧边检协同。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支持边检快捷通关,推进网上申报、“一站式”验放、预
报导流、信息共享等智能监管新模式在口岸的常态化应用。
a)24 小时网上预报。支持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员工、旅客、枪支弹药等24 小时网上预报。
b)“一站式”通关验放。支持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其驾乘人员“一站式”通关验放,实现申报、
查验、放行“一站式”作业。
c)全流程管理。支持出入境旅客全流程管理,通过对出境旅客从订票到查验完毕后登上交通运
输工具、对入境旅客从离开交通运输工具到入境查验完毕全流程、各环节相关信息采集上链,实现人
员行为轨迹闭环掌握。
d)智能预报导流。将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行时刻表、抵离时刻、上下车人数、长短途及停靠远近
等数据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智能化实时监测、预报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的流量、高峰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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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实现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的预报导流,提高边检用警效能。
e)外国人入境互联网申报。提供外国人入境互联网申报服务,便利外国人入境申报在线填写、
上传和提交材料等,在线反馈审核结果,并与口岸相关监管部门共享信息。
f)智能身份识别。支持通过智能生物特征识别与认证技术,对出入境人员进行快速身份确认和
身份鉴定。
g)口岸与边检机关信息共享。支持智慧边检建设,提前向边检机关预报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和
人员的动态信息,为边检机关开展相关预査预检、监测预警提供数据支撑。边检机关将出入境交通运
输工具过境状态、查验指令、调度指挥、核查结果等动态和异常信息反馈至口岸,支持口岸现场快速
通行和分流处置。
h)区域智能管控。强化对口岸限定区域、对外开放水域等的智能管控,增强对海上非法出入境、
非法搭靠、无证登轮等违法活动的预警发现、信息互通、协同处置能力。
9.1.4 与智慧海事协同。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支持海事服务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升级。
a)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支持海事政务服务“掌上办”“跨域办”“无感办”,便利用户即
时办理业务和查询进度状态。
b)新一代船舶交通管理。支持拓展应用通导遥一体化、海量多元数据一体化融合等技术,为海
事监管提供高效导航助航、交通流监控和综合信息服务等。
c)“e 航海”科技应用。支持为出入境船舶提供航路推荐、行船辅助、船位查询、航行安全提醒
等多种智能化服务,方便实时监测、指挥和协调船舶航行,全面感知港口航道交通态势,监控水上交
通风险安全并及时预警。
d)海事监管与航海保障融合发展。支持口岸区域开展联合巡航、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共享、执
法协作等合作。
e)口岸与海事信息共享。支持智慧海事建设,共享船舶抵离港、移靠泊等动态信息、危险品等
货物信息,为海事开展监管、风控、查验等提供数据支撑。海事将船舶出入境状态、查验指令、调度
指挥等动态和异常信息共享至口岸,支持口岸现场船舶高效作业。
9.1.5 与交通运输协同。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支持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升级。
a)24 小时网上申报审核。支持国际道路运输单证“网传、网审、网办”及实时核发,实现国际
道路运输单证电子化以及电子证照查验。
b)口岸与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口岸将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重数据、进出口货物种类等信息共
享至交通运输部门,为国际道路运输监管、查验等提供数据支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国际道路运输
企业的许可信息、人员信息、车辆信息、外国入境通报的企业、车辆、行车许可证发放等信息共享至
口岸相关监管部门,支持口岸跨境运输便利化。
9.1.6 口岸快捷通关。推进口岸通关领域单证精简与无纸化、流程优化再造和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a)单证精简与无纸化。支持口岸相关部门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除因安
全保密需要不能联网的证件外,各类监管证件利用单证联网核查、证照联网共享、单证查询等服务,
实现跨部门、跨管理环节联网获取单证。推行海运提单、换/ 提货单无纸化,企业在报关环节无需提
交纸质海运提单或提货单,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所需时间。
b)流程优化再造。口岸相关部门和机构梳理流程环节,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少审核、审批等
环节,通过在线预约、信息推送等方式压缩作业时间,优化内外部运行机制,推动信息联网共享,支
持串联变并联模式。
c)全流程在线办理。支持企业在线申报单证、接收审核反馈信息和实时跟踪通关状态;应用电
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支持企业自助在线打印和下载单证、通知、证书等电子文件,实现通关全
流程线上办理。
9.1.7 口岸智慧监管。通过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模式识别、无人机等
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智能监测、智能感知、智能识别、智能分析、智能预警、智能检疫、智能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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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口岸智慧化监管模式。
a)智能监测。支持口岸作业现场的日常监控和巡检,实时采集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
设施设备、场站的运行和作业动态信息,对口岸通行、排队等实时运行情况进行全景展示和监测。
b)智能感知。通过图像、音频、温湿度、速度等多种传感器实时获取口岸环境、场所、交通运
输工具、货物和人员的状态数据,联通多种设施设备,支持口岸环境感知、口岸区域导航定位、路径
规划和车辆动态控制等。
c)智能识别。支持通关监管智能审图、生物信息识别、车辆识别、货物识别、异常行为识别、
单证识别等。
d)智能分析。支持对口岸通关、物流、贸易等数据进行多维度建模和分析,支持通关风险防控、
精准布控查验、通行流量预测、企业信用画像、贸易趋势分析、外贸产业分析、政府科学决策、政策
效能评估等。
e)智能预警。支持对多部门、多系统的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和风险研判,针对通关风险、出入境交通
运输工具物流动态、危险品状态、现场作业情况、异常出入境人员、异常进出口企业等提供智能预警。
f)智能检疫。支持远程智能检疫、无接触采样和远程监控,支持自助无纸化申报、自动测温、
智能验核和闸机验放,支持汇聚利用国内外疫情、货物来源地和运输路径等数据开展潜在疫情风险
评估。
g)智能查验。支持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智能检查,对集装箱和货物不开箱、不拆包查验,
结合口岸场地条件开展先期机检,并可综合各类信息开展分析研判,扩大布控查验信息来源,提高布
控精准性和查获率。
9.2 口岸监管协作
9.2.1 跨部门监管协作。实现多个口岸查验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例如:
a)设施设备与信息集约共享。建立口岸区域视频监控智能设施设备和监控信息的跨部门集约共享机
制,推动视频监控、人员、车辆等信息一次采集、分别使用,实现口岸设施设备升级共享、最大化利用。
b)一次性联合检查。通过相关信息一次性采集,查验单位共享出入境货物、物品、危险品等相
关信息,支持口岸查验机构实施一次性联合检查,进行同步处置和集中分类验放。为口岸查验机构开
展船舶、航空器的联合登临检查提供预约与调度服务,共享相关检查指令等信息。
9.2.2 跨地区监管协作。通过跨地区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和在途监控、风险预警等手段,实现高效、
精准监管。
a)跨地区信息共享。实现口岸间通关状态、单证数据、物流动态等信息的互通共享。
b)在途监控。对在口岸间流转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进行途中监控。
c)风险预警。对在口岸间流转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进行风险识别和预警提示。
10 综合服务
10.1 口岸物流服务
10.1.1 物流信息服务。对接水运、航空、公路、铁路行业相关机构、运营主体和物流企业,建立口
岸物流信息共享数据库,为口岸运营企业、物流企业、货代企业等多方物流主体按需提供信息服务,
主要有:
a)水运口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归集舱位调度、货位状态、船舶位置、通航态势等信息,提供
船舶登临检查在线预约、船舶/ 船队/ 海员备案等服务,同时提供货运轨迹、通关状态等信息查询
服务;
b)航空口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归集货物跟踪、航班动态、通关状态、气象变化等信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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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鉴定报告、货物跟踪、航线网络等信息查询服务;
c)公路口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归集货物跟踪、通关状态、气象变化等信息,提供车辆/ 车队/
司机备案、过境规定、通关时间等信息查询服务,提供货场车辆存量、通行数量、滞留车辆、货物运
输需求等信息公示服务,以及企业线上咨询服务;
d)铁路口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归集列车计划、预配、装载、配舱回单、托运单、舱单、装箱
单、集装箱动态等信息,提供堆存管理、提还箱管理、散货装箱管理、拆箱收货管理、内部转场和商
务计费等服务,同时提供列车班次、运输动态、运位运价等信息查询服务。
10.1.2 物流作业服务。提供货物接收、通关、搬运、运输、仓储、中转、配送、交付、咨询、环保
等服务,包括:
a)接收:提供符合要求的接单或货物自动接收服务,智能填写单证服务,身份确认、及时确认
收货等服务;
b)通关:提供符合要求的线上申报路径,提货延误或退关自动提醒服务;
c)装卸:提供相应货物装卸信息跟踪、共享、取消、确认等服务;
d)运输:提供货物运输的自动路线推荐、多式联运推荐、保险代办、货物问题及时推送处理、
意外事故自动推送、货物运输状态实时查询等服务;
e)仓储:根据货物类型的特殊要求,提供自动分配库房、自动分拣、自动装卸等服务;提供仓
储信息追溯、视频查询仓储状态等服务;
f)中转:提供自动填报转运信息、自动拼箱、自动拆箱等服务;
g)配送:提供手续办结后自动配送等服务;
h)交付:提供自动交货、自动签收、自动核对、自动推送交付信息等服务,货损等问题的智能
协商方案建议服务;
i)咨询:提供智能咨询、作业进展自主查询、政策提示、政策解读、风险提醒、智能客服、自
动投诉处理等服务;
j)环保:提供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碳排放达标等服务。
10.1.3 物流方案服务。为客户提供物流网络运行方案、货物监管服务方案、物流作业服务方案、口
岸物流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供应链管理服务方案、增值服务方案等;同时向口岸查验机构提供智慧口
岸各物流相关模块搭载和平台建设方案设计服务。
10.2 多元化物流服务
10.2.1 多元化物流服务网络。打通通关和物流作业节点,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不同物流组织形式、
不同口岸之间衔接联动,形成内畅外联的多元化物流服务网络。
10.2.2 多式联运。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
保险,联运全程“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 货物从起始地到目的地
整个运输链无缝衔接。
10.2.3 物流服务模式创新。不同口岸间、物流企业间开展合作,共享信息、技术和资源,创新传统
口岸物流服务模式,例如:
a)内陆无水港:在内陆经济中心城市通过铁路或公路与沿海港口连接,依照国际运输法规、条
约和惯例设立对外开放的国际商港;
b)组合港:对外开放的港口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方式成为组合港,进出口货物根据收发货人需求
在组合港之间以水运方式调拨运输,海关对组合港货物实施转关运输监管,在智能管控条件下为企业
提供通关便利;
c)联动接卸:目前是由上海洋山港对接长三角区域长江沿线码头和内河码头,采用全国通关一
体化申报模式,实施整体监管,推动长三角区域物流运作高效顺畅;
d)内外贸同船运输:承运海关转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船舶,在承运已向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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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集装箱货物的同时,也承运非海关监管的国内贸易集装箱货物;
e)内外贸同场存放:允许内外贸货物在同一场站完成仓储、装卸等作业。
10.3 跨境贸易服务
10.3.1 “一站式”协同办理。整合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资源,完善跨境数字贸易基础
设施,建立跨部门协作服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业务逻辑集中,多种渠道受理反馈、资
源共享、协同审批,提供跨境贸易业务“一站式”协同办理服务,例如:
a)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集订单、通关、物流、结算、融资、统计于一体的外贸综合服务;
b)外贸新业态:提供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外贸
新业态新模式在线业务办理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支付、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