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103号),由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预制泵站应用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10-2015,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