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由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已通过审查和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04-2014, 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