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08〕342号),杭州大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主编的《浙江省园林工程施工规范》已通过审查和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099-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大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