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09〕306号),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大学主编的《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和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096-2014,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 1008-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