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写有哪些基本概念
答:
一是规范性要素。声明符合标准而需要遵守的条款的要素。
二是资料性要素。标示标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附加信息的要素。
三是必备要素。标准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四是可选要素。在标准中存在与否取决于特定标准的具体需求的要素。
五是标准结构。标准中的章、条、段、表、图和附录的排列顺序。
六是标准条款。标准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采用要求、推荐或陈述形式。
七是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电信联盟制定的标准, 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目前, ISO、IEC、ITU以及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制定国际标准的组织共有52个。
八是采用国际标准。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九是编辑性修改。<国家标准对国际标准>在不变更标准技编术内容条件下允许的改动。
十是技术性差异。<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的不同。
十一是规范性引用。标准引用了某文件或文件条款后,这些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即构成了标准不可或缺的内容。
十二是资料性引用。标准引用了某文件后,这些文件不构成标准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提及这些文件的目的只是提供一些参考信息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