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餐饮娱乐住宿泵船防火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中,同意第3.4.2、3.4.3、5.1.5、5.1.6、5.1.7、5.1.9、5.1.10、5.1.11、6.1.1、6.1.2、7.1.4、8.1.5、8.3.5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将第3.3.5、3.3.8、4.1.9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其备案号为J11406-2009。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重庆市地方标准《餐饮娱乐住宿泵船防火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