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等程序,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稽查工作规范》《无轨电车供配电设施维护技术规范》为本协会团体标准,发布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编号:T/SUPTA 004—2021和T/SUPTA 005—2021,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稽查工作规范》《无轨电车供配电设施维护技术规范》2项团体标准的编号、名称、主要内容
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