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关于加快制定疫情防控与支持复工复产所需团体标准的倡议,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函审等程序,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城市公共交通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为本协会团体标准,发布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编号:T/SUPTA 002—2020,自2020年3月6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城市公共交通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团体标准的编号、名称、主要内容
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