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AD301/01-2021 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 HAD301/01-1991 2021-09-02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