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和指导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现批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7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186-2021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2021-08-07 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