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9-2021)
二、《水质 灭菌生物指示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HJ 1190-2021)
三、《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HJ 1191-2021)
四、《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92-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五、《水质 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193-2021)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17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189-2021 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21-09-17 2022-04-01
2 HJ 1190-2021 水质 灭菌生物指示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 2021-09-17 2022-04-01
3 HJ 1191-2021 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021-09-17 2022-04-01
4 HJ 1192-2021 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09-17 2022-04-01
5 HJ 1193-2021 水质 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21-09-17 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