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护环境,防范环境风险,指导企业自主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我部组织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现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不再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的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8年2月5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941-20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2018-02-05 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