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620-2011);
二、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21-2011)。
以上标准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述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0-1997);
二、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7131-1997)。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