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十一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现批准《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十一项标准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1、HJ/T 63.1-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HJ/T 63.2-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HJ/T 63.3-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一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4、HJ/T 64.1-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5、HJ/T 64.2-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HJ/T 64.3-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一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7、HJ/T 65-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8、HJ/T 66-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9、HJ/T 67-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10、HJ/T 68-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1、HJ/T 69-2001 《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定技术方法 物料衡算法(试行)》
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T 63.1-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2 HJ/T 63.2-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3 HJ/T 63.3-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一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4 HJ/T 64.1-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5 HJ/T 64.2-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6 HJ/T 64.3-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一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7 HJ/T 65-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07-27 2001-11-01
8 HJ/T 66-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01-07-27 2001-11-01
9 HJ/T 67-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2001-07-27 2001-11-01
10 HJ/T 68-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01-07-27 2001-11-01
11 HJ/T 69-2001 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定技术方法 物料衡算法(试行) 2001-07-27 200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