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等六项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HJ 881-2017);
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HJ 882-2017);
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HJ 883-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 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1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878-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 2017-12-21 2018-01-01
2 HJ 879-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2017-12-21 2018-01-01
3 HJ 880-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 2017-12-21 2018-01-01
4 HJ 881-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2017-12-21 2018-01-01
5 HJ 882-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 2017-12-21 2018-01-01
6 HJ 883-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2017-12-21 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