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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IA 0155-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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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量化   温室   电池   气体   CPIA
资源简介

  团 体 标 准

  T/CP IA 0155—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

  伏电池及硅材料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requirement and method of product carbonfootprint—Photovoltaic cells and silicon materials

  2025 - 11 - 15 发布 2025 - 11 - 30 实施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CPIA 0090—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电池》、 T/CPIA 0091

  —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硅片》、T/CPIA 0092—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硅棒》、T/CPIA 0093—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硅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阿特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经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包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亚洲硅业 (青海)股有限公司、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天奇、裴会川、刁一凡、潘京津、郑小凡、胥星星、吴坚、刘亚锋、刘松民、储银枝、张洪旺、鲁政委、尹春哲、丁冠元、赵礼弢、孙寿亮、沈怡彤、韩璐、邢旭、朱子涵、谭思宇、支文彬、张冬雪、白枭龙、曹玲玲、徐岩。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电池产品碳足迹及其上游硅材料的量化目的与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碳足迹报告、碳足迹声明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电池、光伏硅片、光伏硅棒、光伏硅料的碳足迹量化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97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24025 环境标志和声明 III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

  GB/T 24040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ISO 14026 环境标签和声明 足迹信息通信的原则要求和指南(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Principles,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communication of footprint information)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GB/T 24025、GB/T 24040、GB/T 240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伏电池 PV cell

  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最基本的光伏发电单元。

  [来源:GB/T 2297-1989,2.2,有修改] 3.2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来源:GB/T 24067-2024,3.2.1]

  注: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

  3.3

  产品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GHG

  产品系统中的 GHG 排放量和 GHG 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注1:产品碳足迹可用不同的图例区分和标示具体的GHG排放量和清除量,产品碳足迹也可被分解到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注2: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1]

  3.4

  产品部分碳足迹 partial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partial GHG

  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GHG 排放量和GHG 清除量之和,并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注1:产品部分碳足迹是基于或由与特定过程或足迹信息模型有关的数据汇集而成,这些数据是产品系统的一部分,可作为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基础。

  注2:“足迹信息模型” 的定义请参见ISO 14026 :2017,3.1.4。

  注3: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声明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2]

  3.5

  生命周期 life cycle

  产品相关的连续且相互连接的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或从自然资源中生成原材料至生命末期处理注:与产品相关的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生产、销售、使用和生命末期处理。

  [来源:GB/T 24067—2024,3.4.2]

  3.6

  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

  比较某种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迫的单位。

  注:给定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等于该温室气体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来源:GB/T 24067-2024,3.2.2] 3.7

  功能单位 functional unit

  用来作为基准单位的量化的产品系统性能。

  [来源:GB/T 24040-2008,3.20] 3.8

  系统边界 system boundary

  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 24040-2008,3.32]

  3.9

  初级数据 primary data

  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

  注1:初级数据并非必须来自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因为初级数据可能涉及其他与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具有可比性的产

  品系统。

  注2:初级数据可以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来源:GB/T 24067—2024,3.6.1]

  3.10

  现场数据 site-specific data

  在产品系统内部获得的初级数据。

  注1:所有现场数据均为初级数据,但并不是所有初级数据都是现场数据,因为数据可能是从不同产品系统内部获

  得。

  注2:现场数据包括场地内一个特定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

  [来源:GB/T 24067-2024,3.6.2]

  3.11

  次级数据 secondary data

  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的数据。

  注1:次级数据是经权威机构验证且具有可信度的数据,可来源于数据库、公开文献、国家排放因子、计算估算数

  据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推荐使用本土化数据库。

  注2:次级数据可包括从代替过程或估计获得的数据。

  [来源:GB/T 24067—2024,3.6.3]

  3.12

  全球变暖潜势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迫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来源:GB/T 24067—2024,3.2.4]

  3.13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factor GHG emission factor

  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系数。

  注:本文件中的排放因子指的是生命周期的足迹因子

  [来源:GB/T 24067-2024,3.2.7]

  4 量化目的与范围

  4.1 量化目的

  通过量化光伏电池及其上游硅材料产品部分生命周期阶段的所有显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计算光伏电池及其上游硅材料产品对气候变化的潜在影响,以及在不同阶段、不同过程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比例。

  基于本文件开展碳足迹量化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评价产品对气候变化的潜在影响;

  b) 用于生产者与上下游供应链或消费者之间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沟通;

  c) 用于生产者降低产品碳足迹的设计与改进。

  4.2 量化范围

  4.2.1 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使用户能够明确地识别产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分类、用途);

  b) 产品的示意图;

  c) 产品的主要组成;

  d)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

  e)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f) 产品包装信息。

  4.2.2 声明单位

  当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时,可使用声明单位。声明单位应涵盖以下信息:

  ——单位数量产品的计量;

  ——主要性能指标或规格参数(如面积、厚度、功率、重量等)。

  示例 1:1 片 面积为 0.0441m2(210mm×210mm),厚度为 130 μm,功率为 10W,重量为 10.4g 的光伏电池。

  示例 2:1 片 面积为 0.0441m2(210mm×210mm),厚度为 130 μm,重量为 10g 的光伏硅片。

  示例 3:1kg 光伏硅棒。

  示例 4:1kg 光伏硅料。

  4.2.3 系统边界

  4.2.3.1 通则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如图 1 所示,产品部分碳足迹应涵盖原料获取阶段(A)与生产阶段(B),不包括运输(交付)阶段(C)、使用阶段(D)、生命末期阶段(E)。

  图 1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生命周期系统边界4.2.3.2 原料获取阶段

  原料获取阶段(A)从自然界材料提取时开始,到达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生产工厂时中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过程:

  a) 矿产的采集与提取;

  b) 工业硅/硅料/硅片等原料及其上游材料的生产;

  c) 能源生产;

  d) 原料与能源运输。

  4.2.3.3 生产阶段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生产阶段(B)从产品原料进入工厂开始,到最终产品离开工厂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过程:

  a) 产品生产;

  b) 检测和包装;

  c) 燃料等能源燃烧消耗相关过程;

  d) 产品及中间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运输;

  e) 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理;

  f) 道路与厂房的基础设施、各工序的设备、厂区内人员及生活设施的消耗和排放,均忽略。

  4.2.3.4 取舍准则

  所涉及的物质 (能量)数据的取舍应遵循如下准则:

  a) 所有的能源输入均需列出;

  b) 应列出主要的原材料,若符合 4.2.3.4 中 c)和 d)要求则可忽略;

  c) 忽略的单项物质 (能量)流或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均不得超过 1%;

  d) 所有忽略的物质 (能量)流与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贡献总和不超过 5%,且应在碳足迹报告中予以说明;

  5 清单分析

  5.1 数据收集

  5.1.1 通则

  数据收集应遵循产品部分碳足迹可量化的原则,所收集的原料消耗数据应有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对于某些实际采用但无法获取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原料,应持续向上游供应链追踪,直至该原料温室气体排放可被完整量化。收集数据应涵盖所选取各个阶段中可能对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有显著贡献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

  5.1.2 初级数据

  初级数据包括每声明单位光伏电池及硅材料所消耗的原材料和能源等,应对数据的获得方式及来源予以说明,按照附录 A 中表 A.1 采集。

  5.1.3 次级数据

  次级数据包括通过引用公用数据、参考数据和其他文献研究等数据以供组织计算产品碳排放量而收集的数据和其他次级数据,如排放因子数据等,对数据的获得方式和来源均应予以说明,按照附录 A中表 A.2 采集。

  5.1.4 各阶段数据收集

  在系统边界内开展各单元过程的数据收集,数据种类和数据类型应符合表 1 的要求,所有收集的数据的获得方式和来源均应予以说明并记录。

  表 1 各阶段数据种类及数据类型

  5.1.5 数据质量要求

  5.1.5.1 初级数据的质量要求包括:

  a) 完整性。初级数据宜采集企业近期一个自然年内的生产统计数据,应不低于 3 个月,详见附录表 A.1。根据输入输出的选择准则的要求,检查是否有缺失的过程、消耗和排放;

  b) 准确性。初级数据中的能源、原材料消耗数据应来自企业的实际生产统计记录。环境排放数据优先选择相关的环境监测报告,或由排污因子或物料平衡公式计算获得。所有初级数据均应转换为以声明单位为基准,且应详细记录相关的原始数据、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等;

  c) 一致性。初级数据采集时同类数据应保持相同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处理规则等。

  5.1.5.2 次级数据的质量要求:

  a) 代表性。应优先选择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符合 GB/T 24067—2024 要求的、经第三方独立验证的上游产品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报告中的数据。若无,应优先选择代表中国国内平均生产水平的公开生命周期评价数据,数据的参考年限应优先选择近年数据。在没有符合要求的中国国内数据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国外同类技术数据作为次级数据。

  b) 完整性。次级数据应完整覆盖除初级数据以外的系统边界。

  c) 一致性。同一机构对同类产品次级数据的选择应保持一致。

  5.2 数据审定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应对数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以确认并提供证据证明数据质量要求符合5.1.5的规定。

  数据审定可通过建立质量平衡、能量平衡和(或)排放因子的比较分析或其他适当的方法。由于每个单元过程都遵守物质和能量守恒定律,因此物质和能量的平衡能为单元过程描述的准确性提供有效的检查。

  5.3 数据与单元过程和声明单位的关联

  对于每个单元过程都应确定一个合适的流。单元过程中定量的输入和输出数据应以和该流的关系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以流程图和各单元过程间的流为基础,所有单元过程的流都与基准流建立联系。计算宜以声明单位为基础得出系统中所有的输入和输出数据。

  合并产品系统的输入输出数据时应慎重,合并程度应与研究目的保持一致。仅当数据类型涉及等价物质并具有类似的环境影响时才允许进行数据合并。如需更详细的合并原则,宜在目的和范围的确定阶

  段加以说明,或在之后的影响评价阶段进行说明。

  5.4 系统边界调整

  基于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需要不断迭代的特性,应根据由敏感性分析所判定的重要性来决定数据的取舍。初始系统边界应根据目的和范围确定阶段所规定的取舍准则进行调整。应在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调整过程和敏感性分析结果。基于敏感性分析的系统边界调整可导致:

  a) 排除被判定为缺乏重要性的生命周期阶段或单元过程;

  b) 排除对研究结果缺乏重要性的输入和输出;

  c) 纳入重要的新的单元过程、输入和输出。

  系统边界调整有助于把数据处理限制在被判定为对产品碳足迹研究目的具有重要性的输入和输出数据范围内。

  5.5 分配

  5.5.1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进行碳足迹评价涉及分配时,应符合 GB/T 24044—2008 中 4.3.4 的要求。对

  包含多个产品的系统时,宜避免分配。若分配无法避免,应考虑以下方面:

  a) 优先使用物理关系进行分配;

  b) 若无法建立物理关系,宜根据经济价值或其它关系进行分配,所有分配方式需提供所使用分配关系的依据及计算说明。

  注:物理关系包括数量、质量、工时等。

  5.5.2 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a) 对产出多种产品(包括副产品) 的同一单元过程(如同一生产线) ,应采用该单元过程或生产线的产品产量进行分配;

  b) 对公共设施能源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在划分单元过程的时候应确保各单元过程输入能源和资源可以计量。如不可单独计量,则应根据该单元过程生产产品产量占全厂产品总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c) 对废水和废弃物处理过程(包括委外处理) 的温室气体排放,应根据该单元过程生产产品产量占全厂产品总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5.6 次级数据库的选用原则

  5.6.1 次级数据库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 完整性:次级数据库应该涵盖 IPCC 规定的温室气体种类;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应具有完整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范围;

  b) 透明性:次级数据库应有公开的数据库指南,用于说明数据库开发的方法。此外,数据库的每个数据集应有完整的文档,包括模型完整性和数据代表性,数据来源和同行评审意见。

  5.6.2 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中的数据库选用,应遵循以下优先级:

  a) 首先选取本地化生命周期评价或碳足迹数据库中代表中国区域的次级数据;

  b) 其次选取国外商业化数据库中标识为中国区域代表性的次级数据;

  c) 最后选取国外商业化数据库中标识为全球代表性的次级数据。

  5.7 特定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的处理

  特定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应符合GB/T 24067—2024中6.4.9的要求,其中温室气体清除量应在报告中解释说明。

  5.8 记录与保存

  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支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边界、单元过程、排放因子、活动数据来源、原材料的识别、分配的依据、关于排除的说明等。支撑资料应以适于分析和核证的格式被记录和保存。记录应至少保存三年。

  6 影响评价

  6.1 产品碳足迹或部分产品碳足迹核算

  在数据收集与确认完成后,将现场数据和非现场数据折算为统一的声明单位,进行产品碳足迹核算,计算公式见式(1):

  CFPGHG = Σi (GwPi × GHGi) ······································· (1)

  式中:

  GHGGHG ——产品部分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声明单位(kgCO2e/声明单位);

  GWPi ——第i类温室气体的GWP值,采用IPCC给出的100年GWP值,参表B.1;

  GHGi ——每声明单位生命周期中第i类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千克(kg),计算方法见式(2)。

  GHGi = GHGA,i + GHGB,i ············································ (2)

  式中:

  GHGi ——每声明单位生命周期中第i类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千克(kg);

  GHGA,i ——每声明单位在原料获取阶段的第i类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计算方法见式(3);

  GHGB,i ——每声明单位在生产阶段的第i类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计算方法见式(4)。

  6.2 原料获取阶段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原料获取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3)进行计算:

  GHGA,i = Σi Σj (M 1,j × GHG 1, i,j)+Σi Σj Σk (M1,j × D1,j,k × TEFi,k ) …………………(3)

  式中:

  GHGA,i ——每声明单位在原料获取阶段的第i类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

  M1,j ——每声明单位第j种原料或能源的消耗量,单位视原料或能源的种类而定;

  CEF1,i,j ——实际供应链生产的每声明单位第j种原料或能源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或第j种原

  料或能源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视原料或能源的种类而定;

  D1,j,k ——第j种原料或能源第k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EFi,k ——第k种运输方式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每吨每千米[kg/(t×km)]。

  6.3 产品生产阶段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生产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4)计算:

  GHGB,i = Σi Σj Σk (FC2,j,k × NCV2,j × EF2,i,j,k) + Σi Ei + Σi Σk Σl (M2,l,m × D2,m,k × TEFi,k) + Σi Σl Σm (M2,l,m × CEF2,i,m) ……………(4)

  式中:

  GHGB,i ——每声明单位在生产阶段的第i类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

  TEFi,k ——第k种运输方式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每吨每千米[kg/(t×km)];

  FC2,j,k ——每声明单位第j种化石燃料的第k种燃烧方式对应的消耗量,单位视燃料种类而定;

  NCV2,j ——第j种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单位视燃料种类而定;

  EF2,i,j,k ——第j种化石燃料的第k种燃烧方式对应的第i种燃料燃烧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每吉焦(kg/GJ);

  Ei ——第i种温室气体的非燃料燃烧直接排放,单位为千克(kg);

  M2,l,m ——每声明单位第l种废弃物的第m种处置量(包含焚烧、填埋等),单位为吨(t);

  D2,m,k ——第m种处置量的第k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CEF2,i,m ——第m种处置方式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每吨(kg/t)。

  注1:燃烧方式包括固定源燃烧和移动源燃烧。

  注2:生物质燃料燃烧的CO2排放为0。

  7 结果解释

  光伏电池及硅材料产品部分碳足迹研究的结果解释阶段应包括以下步骤:

  a) 根据清单分析和影响评价的计算过程和结果,识别重大问题(可包括生命周期阶段、单元过程或流);

  b) 完整性、一致性和敏感性分析;

  c) 给出结论、局限性和建议的编制。

  应按照产品碳足迹研究的目的和范围,对部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进行解释,解释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产品碳足迹和各阶段碳足迹的说明;

  ——详细记录选定的分配程序;

  ——应分析不确定性,包括取舍准则的应用或范围;

  ——说明产品碳足迹研究的局限性。

  解释宜包括以下内容:

  ——对重要输入、输出和方法学选择(包括分配程序)进行的敏感性检查,以理解结果的敏感性和不确定性;

  ——评估替代使用情景对最终结果的影响评价;

  ——对不确定性分析,包括取舍准则的应用或范围;

  ——评估不同生命末期阶段情景对最终结果的影响评价;

  ——建议的结果的影响评价。

  8 产品碳足迹报告

  依据本文件编制的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参见附录 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基本情况:

  1) 委托方和评价方信息;

  2) 报告方信息;

  3) 依据的标准;

  4) 使用的产品种类规则或其他补充要求的参考资料(如有);

  b) 目的:

  1) 量化目的(见 4.1);

  2) 预期用途;

  c) 范围:

  1) 产品描述(见 4.2.1);

  2) 声明单位(见 4.2.2);

  3) 系统边界(见 4.2.3);

  4) 取舍准则(见 4.2.3.4);

  5) 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描述;

  d) 清单分析:

  1) 数据收集信息,包括数据来源(见 5.1);

  2) 代表性的时间范围和地理范围;

  3) 分配原则与程序(见 5.5);

  4) 数据说明;

  e) 影响评价:

  1) 影响评价方法;

  2) 清单结果与计算;

  3) 结果的图示(可选);

  f) 结果解释:

  1) 结论和局限性;

  2) 披露在产品碳足迹研究决策中所作出的价值选择并说明理由;

  3) 范围和修改后的范围(如适用),并说明理由和排除的情况;

  g) 研究中使用的产品种类规则或其他补充要求的参考资料;

  h) 产品碳足迹比较,与可比性条款的符合性(见第 9 章)。

  9 产品碳足迹声明

  如需声明时,可按照 GB/T 24025 或 ISO 14026 的规定开展产品碳足迹声明或信息交流,具有同样功能的产品之间可进行比较。当根据本文件编制的产品碳足迹报告用于比较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a) 产品系统边界等同;

  b) 声明单位是相同的;

  c) 现场数据的收集方法是相同的(包括数据的描述、数据收集、取舍原则、数据质量要求、分配方法等);

  d) 同种物质的次级数据是相同的(包括获取方式和来源、处理方法等);

  a) 数据计算方法是相同的(包括数据审定、数据计算、分配方法、全球变暖潜势选取等)。

  附 录 A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

  A.1 初级数据收集表

  初级数据收集表见表 A.1。

  表 A.1 初级数据收集表

  A.2 次级数据收集表

  次级数据收集表见表 A.2。

  表 A.2 次级数据收集表

  附 录 B

  (资料性)

  全球变暖潜势值

  在碳足迹量化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可参照表 B.1 选择。

  表B.1 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

  附 录 C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格式模板如下。

  参 考 文 献

  [1] GB/T 24024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Ⅰ型环境标志 原则和程序

  [2] IPCC. Climate Change 2021: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Working Group I contribution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Richard P. Allan., Paola A. Arias., Sophie Berger., Josep G. Canadell., Christophe Cassou., Deliang Chen., Annalisa Cherchi., Sarah L. Connors., Erika Coppola., Faye Abigail Cruz., et al,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1, pp 7SM24-35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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