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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F 0107-2024 铁皮石斛花加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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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铁皮   加工   石斛   技术规程   CSF
资源简介

  CSF

  团 体 标 准

  T/CSF 0107-2024

  铁皮石斛花加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ocessing of the flowers of Dendrobium officinale

  2024-12-27 发布 2024-12-27 实施

  中国林学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皖西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林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皖西学院、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永惠康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百草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安徽益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胜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芳香苑保健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乃东、郑少君、陈幸良、郝经文、戴亚峰、张莉、李姣、李道远、陈乃富、黄友锐、张刚、符茂胜、孙志蓉、施蕊、杨开太、刘京晶、司华阳、朱富成、戴军、张质彬、方旭东、左瑞华。

  铁皮石斛花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皮石斛花加工的采收、分拣、摊晾、加工方法、质量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运输、贮存、资料记录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铁皮石斛花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776-2018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SB/T 11094 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

  SB/T 11095 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采收

  4.1 采收时间

  一般在 4 月~ 6 月,开花后 1 周~ 2 周采摘。

  4.2 采收方法

  用拇指与食指于花柄处掐断,收集花并存放于洁净场地。

  5 产地加工

  5.1 加工场地要求

  加工场地卫生应符合 GB14881 要求。

  5.2 分拣、摊晾

  将采收后的花去除萎蔫的花瓣,放在竹匾或筛网等盛器上,置于阴凉通风处架空摊晾,摊晾厚度不超过 2 cm,晾干花表面附着的水分,手摸无潮湿感。

  5.3 加工方法

  5.3.1 烘干法

  5.3.1.1 杀青

  将铁皮石斛花均匀摊放在鼓风干燥箱筛网上,摊放厚度 2 cm 左右,花在 110 ℃ ~ 120 ℃烘烤 50 min ~60 min 取出,置于通风干燥处冷晾。

  5.3.1.2 烘干

  宜选复烘温度80 ℃ ~ 90 ℃,复烘60 min ~70 min 后,冷却回软,调温度至75 ℃ ~ 85 ℃ ,烘至含水率≤ 8%。

  5.3.2 冻干法

  5.3.2.1 冻干准备

  经 5.2 摊晾处理的铁皮石斛花,均匀平铺在托盘中,并开始冻干干燥设备准备。

  5.3.2.2 预冻

  将铁皮石斛花分别置于-5 °C ~ -20 °C 的环境中进行预冻 8 h ~10h。

  5.3.2.3 冷冻干燥

  真空冷冻干燥机的真空度≤ 50 Pa、冷冻温度≤ -30 °C;搁板最大加热温度设定为 40 °C,总干燥时长 36 h ~ 48 h。

  5.3.2.4 后处理

  干燥结束后,等冷冻干燥机自然降温后取出石斛花,检查干燥程度,至含水率≤ 8%。

  6 质量要求

  成品为全花且无破损为特级,花外观颜色一致、花形较完整为一级,其它为二级。

  7 检验方法

  7.1 等级标准检测

  外观及感官用感官评定方法,见附录 A。

  7.2 理化指标测定

  7.2.1 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水分测定方法规定执行。

  7.2.2 铅的测定

  按 GB5009.12 的规定执行,限量标准≤ 5.0 mg/Kg。

  7.2.3 镉的测定

  按 GB 5009.15 的规定执行,限量标准≤ 0.2 mg/Kg。

  7.2.4 砷的测定

  按 GB 5009.11 的规定执行,限量标准≤ 2.0 mg/Kg。

  7.2.5 汞的测定

  按 GB 5009.17 的规定执行,限量标准≤ 0.2 mg/Kg。

  7.2.6 黄曲霉毒素 B1 的测定

  按 GB5009.22 的规定执行,限量标准≤ 5 ug/Kg。

  7.2.7 农残的测定

  按 GB2763 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药材抽样方法规定执行。

  8.2 出厂检验

  按照 DB36/T 1548—2021 执行。

  8.3 判定规则

  凡不符合出厂检验标准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9 包装、标识和仓储

  9.1 包装

  包装应符合 GB 4806.8 、GB 9683 和 GB7718 的规定。

  9.2 标识

  包装图示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相关要求。

  9.3 仓储

  按照 SB/T 11094 和 SB/T 11095 执行。

  10 运输和贮存

  贮存时应放于阴凉、避光、通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气体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按等级、规格分别贮存。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凉爽、通风,防止产品日晒、雨淋、潮湿、虫蛀、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气味物品混装。

  11 资料记录及档案管理

  11.1 资料记录

  包括加工人员信息、栽培基质等相关资料以及原材料产地、生长年限、采收时间、鲜品重量、成品率、成品包装等有关记录。

  11.2 档案管理

  所有资料均需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应保存至少 3 年。

  附 录 A

  (规范性)

  铁皮石斛花烘干和冻干品感官要求

  参照 GB/T 23776 中花茶的审评方法,铁皮石斛花干制品审评总得分由:10%外形得分、 30%香气得分、10 %汤色得分、40 %滋味得分、10 %叶底得分,以加权方式算得。铁皮石斛花烘干和冻干品感官标准见表 A.1。

  表 A.1 铁皮石斛花烘干和冻干品感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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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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