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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GXAS
标 准®
T/GXAS®842—2024
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
response®station®
2024 - 10 - 14 发布 2024 - 10 - 20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目 次®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建设要求 ®1 4.l®®场地及布局® ®1
4.2®®设备设施® ®1
4.3®®人员® ®1 5®®管理要求 ®2
5.l®®应急预案管理® ®2
5.2®®人员管理® ®2
5.3®®值班管理® ®2
5.4®®装备物资管理® ®3
5.5®®制度、档案及台账管理® ®3 6®®服务管理 ®3
6.l®®服务内容® ®3
6.2®®队伍履职® ®3
6.3®®群众应急需求® ®4 7®®考评管理 ®4
7.l®®考评原则® ®4
7.2®®考评标准® ®4
7.3®®考评流程及要求® ®4
7.4®®考评评定及结果应用® ®4 8®®持续改进 ®4附录 A(资料性)®®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配备表® ®6附录 B(资料性)®®社区应急服务站工作记录表® ®7附录 C(资料性)®®考核评分表® ®8
参考文献® ®10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广西应安家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健、帅国华、陈家才、曾觉发、张峰、黄国晋、李健宁、朱兴波、韦宇、梁孟宗、袁小平、覃思、韩冰、梁沛、庞静仙、植思思、黄喜垣、蒋建平。®
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管理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社区应急服务站的建设、管理、服务、考评、持续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45/T®2048—2019®®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
DB45/T®2369—2021®®社区应急响应队建设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应急服务站®®community®emergency®service®station®
在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和其他志愿救援队伍履职及开展综合应急服务、协助当地应急管理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他突发事件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安全防范工作的场所。 3.2®
突发事件®®sudden®events®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4® 建设要求®
4.1® 场地及布局®
4.1.1®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设置在临街一楼、便于紧急出动的位置,站点面积应不低于 20 m2。®
4.1.2® 场地应满足值守备勤、物资储备、档案存放、宣传展示、商业服务等基本要求。服务站点内合理布局设置功能区域,功能区域宜包括:®
——®值班办公区;®
——®装备存放区;®
——®档案存放区;®
——®商业服务区。®
4.1.3® 社区应急服务站宜靠近社区办公场所,应结合社区或小区现有微型消防站。®
4.2® 设备设施®
4.2.1®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配置数量满足日常工作要求。®
4.2.2® 应配备稳固的装备器材架,器材应分类标注放置,保持干净整齐,方便快速取用。®
4.2.3® 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器材及数量配置要求见附录 A 表 A.1。®
4.3® 人员®
4.3.1® 社区应急服务站工作人员应由所在社区的“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队员或应急值班人员担任,并吸纳社区网格员、社区联防队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等组成。®
4.3.2® 社区应急服务站商业服务区人员可由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队员或外聘人员担任。® 5® 管理要求®
5.1® 应急预案管理®
5.1.1® 应结合社区风险特征,编制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社区应急服务站应急预案应与所在社区的应急预案进行衔接。®
5.1.2®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急预案应侧重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叫醒叫应、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和临时安置等内容,明确应对行动、信息发布方式、先期处置措施及紧急疏散路线图。®
5.1.3® 社区应急服务站每半年应开展不少于 1 次的应急演练,应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5.2® 人员管理®
5.2.1®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建立队员招募及退出管理制度。®
5.2.2®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每年开展队员的基础技能培训,新招募人员初训学时不少于 24 学时,每年复训学时不少于 8 学时。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常识;®
院前自救互救知识;®
—— 应急装备使用及维护;®
—— 突发事件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知识®
——消防基本技能,并应符合 DB45/T®2048—2019 中附录 E 的要求® —— 其他必要技能及知识。®
5.2.3® 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 明确队员参加培训的内容、方式,并及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表,见附录 B 表 B.1。®
5.2.4® 队员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技能:®
——熟悉辖区基本情况,包括交通道路、消防水源、紧急疏散路线和主要单位、重点部位基本情
况;®
——熟悉辖区突发事件的主要隐患点,熟悉并实时更新风险隐患分布图、应急处置流程图、包保
责任转移安置网格表、应急分级响应转移人员名单表;® —— 熟悉辖区突发事件的主要灾害特点和处置程序;®
—— 熟悉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岗位职责任务;®
—— 熟悉安全防护基础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措施、应急急救知识及突发事件基本处置措施;® —— 熟练使用各类个人防护装备及用品、常用应急救援器材;®
—— 熟知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5.2.5® 社区应急服务站工作人员宜取得至少一项应急救护证书,如红十字救护员证、应急救援员证或其他有效的应急急救证书等。®
5.3® 值班管理®
5.3.1® 社区应急服务站日常实行值守备勤制度,每班人数不少于1人,如遇突发事件应实行 24 h 轮值。®
5.3.2® 应做好值守备勤情况记录。值守备勤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值守备勤队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
5.3.3® 值守备勤队员要遵守应急值守备勤和信息报告要求,在值守备勤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做好日常信息登记及报送;®
——群众应急事件接访;®
——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号 ,做好叫醒叫应和先期处置工作。®
5.3.4®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录 B 表 B.2。®
5.4® 装备物资管理®
5.4.1® 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存放、平急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5.4.2® 站点应急装备物资应实行专人管理,管理员应熟知各类应急装备物资的数量、质量情况,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5.4.3® 器材装备的型号、种类、数量等应登记造册, 领用、送修应及时登记,并填写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器材管理登记表,见附录 B 表 B.3。®
5.4.4® 应定期检查、保养和测试器材装备,发现有过期、故障、丢失的,应及时更换、维修、补充。®
5.4.5® 利用装备开展工作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装备器材的使用情况和消耗情况,并做好登记。® 5.5® 制度、档案及台账管理®
5.5.1® 社区应急服务站的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减灾工作制度;®
®应急联动工作制度;®
®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应急响应队培训教育制度;®
®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应急接访工作制度®
®站点应急值班制度;®
®站点队员管理制度;®
——®站点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5.5.2® 社区应急服务站制度应上墙展示。®
5.5.3®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定期更新宣传展示内容,展示应急服务和党建工作。®
5.5.4®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对站点工作情况建档并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
®辖区街道的分布图;®
®组织机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服务站点人员和装备器材配备情况;®
®日常工作情况和值班记录;®
®社区安全排查和巡逻记录;®
®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记录;® ——®站点人员培训记录等。®
5.5.5® 社区应急服务站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按项目(内容)分类分项进行,开展科普宣教、培训、安全预警和检查、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等活动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按年整理保存。®
5.5.6® 归档资料文件内容应齐全,标识清晰,方便查阅。®
6® 服务管理®
6.1® 服务内容®
社区应急服务站服务内容主要是支持社区应急响应队开展日常履职工作、服务辖区群众应急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社区突发事件应急安全科普宣传;®
——®社区突发事件安全教育培训;®
——®社区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监测预警、叫醒叫应;®
——®应急响应与先期处置;®
——®社区群众其他应急需求等。®
6.2® 队伍履职®
6.2.1®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做好社区应急响应队开展履职工作的支撑和服务,宜通过社会资本资助、自主商业运营(如超市经营、社区服务、广告宣传、异业合作) 等方式,解决社区应急响应队开展履职工作中产生的资金需求问题。®
6.2.2®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宜通过信息化手段展示社区应急响应队履职过程及服务结果。®
6.3® 群众应急需求®
6.3.1® 服务接待®
6.3.1.1® 社区应急服务站在接到应急服务需求后应进行登记,耐心倾听群众的需求,确定开展服务的时间、地点、类型等基础信息。®
6.3.1.2® 根据需求的情况评估严重性、复杂性、紧急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如超出本站服务能力范围,应做好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
6.3.2® 开展服务®
6.3.2.1® 应急先期处置服务内容和要求应符合 DB45/T®2369—2021 中 9.2.1 的要求。®
6.3.2.2®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对开展服务的过程进行记录,记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像视频。®
6.3.3® 服务反馈®
6.3.3.1® 服务完成之后,应将服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6.3.3.2®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对承接的服务进行回访,开展服务满意度评价。®
6.3.3.3® 根据开展的各项服务情况,分析服务过程发生的问题和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7® 考评管理®
7.1® 考评原则®
7.1.1® 自愿参评原则。社区应急服务站根据自身建设运营情况,自愿参加考评。®
7.1.2® 坚持正向激励。以正向引导为主,鼓励和支持社区应急服务站做好建设运营工作。®
7.1.3® 不增工作负担。参考社区、社区响应队原有工作内容,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不增加额外的工作负担。®
7.2® 考评标准®
社区应急服务站考评指标要求参照附录C表C. 1执行。®
7.3® 考评流程及要求®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参与组织部门开展的考评工作,参与考评流程为:®
a) 根据评定部门的通知和要求,由所在社区提出参评申请,并根据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自查;®
b) 社区将相关材料收集汇总至评定部门;®
c) 评定部门根据提供的资料和考评相关要求对社区应急服务站进行抽查复核;®
d) 评定部门公布考评结果。®
7.4® 考评评定及结果应用®
7.4.1® 按附录 C 表 C. 1 进行评分,按表 1 进行星级评定。®
7.4.2® 相关单位可结合考评结果,在评优评先、物资奖励等方面对优秀站点进行一定倾斜。® 8® 持续改进®
8.1®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对于需要完善的工作应及时调整,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8.2®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建立评估和监督响应机制,听取并采纳意见,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8.3®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定期开展自查活动,通过意见箱、电话、网站等渠道整理反馈意见与建议。® 8.4® 社区应急服务站应对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持续改进站点服务质量。®
表1® 社区应急服务站星级划分表®
附 录 A ®
(资料性)®
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配备表®
表A.1给出了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配备参考。®
表A.1 ®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配备表®
B
附 录 B ®
(资料性)®
社区应急服务站工作记录表®
表B.1~表B.3给出了社区应急服务站工作记录样表。®
表B.1 社区应急服务站人员培训记录表®
表B.2 ®社区应急服务站值班记录表®
表B.3 ®社区应急服务站装备、器材管理登记表®
C
附 录 C ®
(资料性)®
考核评分表®表C.1给出了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考核评分样表。®
表C.1 ®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考核评分表®
表C.1®®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考核评分表(续)
参 考 文 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2024] 第二十五号)®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2021 ] 第八十八号)®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2021 ] 第八十一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2008] 第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