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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1128-2025 荔枝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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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荔枝   质量   控制   安全   全过程
资源简介

  团

  体

  GXAS

  标 准

  T/GXAS 1128—2025

  荔枝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Litchi

  whole process of production

  2025 - 10 - 09 发布 2025 - 10 - 14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钦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钦州市农业农村局、钦州市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北部湾大学、广西农垦华山农场有限公司、广西兴桂质量标准化认证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广西农垦新光农场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喜芳、韦龄乾、黄全书、蒋扬柏、李丽燕、陶功庆、戴梓茹、钟昌宇、钟英海、韦思肖、黄霞、何青平、吴潘昊、苏继荣、张晨晓、王培、覃媚、祁岑、范和良、黎作贵、黄林华、苏子华、潘彦霞、李赐杰、甘传杰、韦波、李彬彬、劳钦。

  荔枝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荔枝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组织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描述了生产过程信息的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荔枝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5063 复合肥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7419 含有机质叶面肥料

  GB/T 17420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

  GB/T 38158 重要产品追溯 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

  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42478 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规范

  GB/T 44583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码编码规范

  NY/T 355 荔枝 种苗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798 复合微生物肥料

  NY/T 896 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

  NY/T 1478 热带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荔枝

  NY/T 1535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微生物肥料

  NY/T 1868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有机肥料

  DB45/T 859 广西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

  T/GXAS 227 荔枝蛀蒂虫光驱避防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管理

  4, 1 组织机构

  4.1.1 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牵头的生产基地、公司+基地+农户等。

  4.1.2 应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宜包含生产、销售、质量管理、检验等部门,明确各管理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职责。

  4.2 文件管理

  4.2.1 荔枝生产主体应根据实际生产编制适用的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4.2.2 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宜包括:组织机构文件、员工管理制度、内部自查制度、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和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等。

  4.2.3 作业指导书宜包括:品种及种苗选择、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有害生物防治、采收及商品化处理、抽样检测等环节。

  4.2.4 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应在相应功能区上墙明示。

  4. 3 员工管理

  4.3.1 应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应建立和保存所有人员相关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健康状况等信息。

  4.3.2 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和质量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从事品种及种苗选择、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有害生物防治、采收及商品化处理、抽样检测等荔枝生产关键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相关技术培训。

  4.3.3 应为从事农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特定工作人员提供胶靴、工作服、橡胶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4.3.4 直接接触荔枝采收和包装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定期体检。

  4,4 记录管理

  4.4.1 记录管理应符合 GB/T 42478 的规定。

  4.4.2 全程记录应涵盖并如实反映荔枝生产全过程,宜包括产地信息、生产信息、采后处理信息、产品储存信息、产品运输信息、市场销售信息、产品检验信息等。

  4.4.3 记录可包括纸质记录及电子记录。所有记录,保存期应不少于 2 年。

  4.5 内部自查

  4.5.1 应制定内部自查制度和自查表,至少每年进行 l 次内部自查,保存相关记录。

  4.5.2 针对内部自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实施并记录。

  5 农业投入品管理

  5. 1 采购

  5.1.1 应选择具备必要资质、未发生重大经营事故及严重社会问题的农资经销商,并对其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建立登记台账,并保存相关票据等文件资料。

  5.1.2 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农业生产标准的农药,且按照药品存放和使用要求进行存放和使用。农药应标签清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质量标准号齐全。不应采购超过保质期的农药以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

  5.1.3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并在规定的保质期内使用。商品肥料应标签清晰,宜包含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等信息。不应采购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肥料。

  5.1.4 采购的农膜、器械、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 2 储存

  5.2.1 农业投入品应有专人管理,并建有入库、出库和领用台账记录。

  5.2.2 农业投入品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安全, 有相应的标识,配备通风、避光、防潮、防火、防盗、防爆、防虫、防鼠、防鸟、防渗等设施。

  5.2.3 不同种类的农业投入品应按产品标签规定的储存条件,分区域存放。根据要求采用隔离(如墙、隔板)等方式,有清晰醒目标识。危险品应有危险警告标识。

  5.3 使用

  5.3.1 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施用器械、设备,适时、适量、合理使用投入品,设有农药肥料配制专用区域,并有相应的设施。配制区域应远离水源、居所、畜牧栏、水产养殖场等场所。

  5.3.2 施药器械及设施设备等使用完毕,及时清洁干净。

  5. 4 维护、处置

  5.4.1 按农业投入品类别进行分类贮存和维护。

  5.4.2 施药器械及设备每年至少校验 1 次,定期维护。

  5.4.3 剩余、变质、过期的废液和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分类回收,安全处置,不应随地丢弃;损坏的农膜、器械和设备等应做好标记,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

  6 生产过程技术要求

  6. 1 园地选择与园区规划

  6.1.1 园地选择

  6.1.1.1 应选择年平均气温≥21 ℃、≥10 ℃年积温为 6 800℃~7 300℃、年日照时数为 1 800 h~2 100

  h、土层深厚、疏松肥沃、酸碱度 5.0~6.5、坡度<20°的山地、丘陵地,远离污染源(工业区、垃圾场、医院等)。

  6.1.1.2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

  6.1.1.3 应具备充足的水源和灌溉条件,灌溉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6.1.1.4 环境空气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

  6.1.2 园区规划

  6.1.2.1 根据地形、品种、土壤条件、坡度、坡向、机械化需求结合排灌系统和道路进行划分小区。

  6.1.2.2 园内应设有防洪沟、排水沟和管道灌溉系统等。

  6.1.2.3 根据果园生产规模,建设和完善道路系统、喷药系统、农资仓库、果品包装设备及贮藏库房、工作室及附属设施等。有关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平面图、标志、标示等。

  6.2 种植管理

  6.2.1 品种选择

  应选择经过审定或登记,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

  6.2.2 种苗质量

  宜选择无检疫性病虫害,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抗逆性强、生长势一致的种苗,购买的苗木应符合NY/T 355要求,外购的苗木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

  6.2.3 定植

  6.2.3.1 宜在阴天或晴天下午进行。

  6.2.3.2 容器苗应去除容器,带土移植。

  6.2.3.3 1~2 年生裸根苗定植前先将苗木叶片剪除部分,用黄泥浆浆根,泥浆中可加入生根粉,然后置于定植坑中央,扶正、填土、分层压实,定植深度以根颈平地面为宜。

  6.2.3.4 种植后在定植穴周围做四周高中间低的直径 1.0 m 的浅盘状圆形树盘,用杂草、地膜或地布覆盖树盘,浇足定根水。

  6.2.4 土壤管理

  6.2.4.1 记录各地块地势、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和地下水位等。每 4~5 年对土壤肥力进行检测分析。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和检测报告。

  6.2.4.2 采用兼顾土壤和品种特性的土壤管理制度,根据检测结果,保持或改良土壤结构,对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土壤应改良或采取根域限制栽培管理。宜使用蚯蚓粪、贝壳粉、石灰粉等培肥和调节土壤酸碱度,改良土壤团粒结构。

  6.2.4.3 宜通过间套种、种植绿肥和园地生草等措施改良土壤和提高土壤肥力。

  6.2.5 施肥管理

  6.2.5.1 以有机肥为主,配合化肥。根据树龄、树势、目标产量、土壤养分状况、肥料类型以及荔枝生长阶段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测土配方施肥方案,采用营养诊断、平衡施肥。

  6.2.5.2 幼龄树宜按照“一梢两肥”的施肥方式,在每次新梢萌动期和转绿期各施肥一次。枝梢萌动期以氮肥为主,枝梢转绿期以钾肥和磷肥为主。

  6.2.5.3 结果树分三个时期施肥,花前肥以三元复合肥为主;壮果肥以磷钾肥为主;促梢以氮肥为主。

  6.2.5.4 宜采用肥水一体化施肥方式,通过微喷灌、滴灌等灌溉系统进行施肥。

  6.2.5.5 肥料中有害有毒物质的限量应符合 GB 38400 的规定。农家有机肥料的使用应经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叶面肥料应符合 GB/T 17419 和GB/T 17420 的规定。肥料使用按照 NY/T 496 的规定执行,有机肥料应符合 NY/T 525 和NY/T 1868 的规定,微生物肥料应符合 NY/T 798 和NY/T 1535 的规定,复合肥料应符合 GB/T 15063 的规定。

  6.2.6 水分管理

  6.2.6.1 根据荔枝年生长周期中需水规律、气候条件、土壤墒情和地下水位等关键参数,制定生育期排灌方案。

  6.2.6.2 整个生育期保持田间土壤湿润。遇干旱时应适当灌水。冬季、控梢促花期应控制水分。

  6.2.6.3 提倡合理灌溉,宜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6.2.6.4 地势低洼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园地,及时排除园内多余积水。

  6.2.7 整形修剪

  6.2.7.1 幼树整形

  采用多主枝自然圆头形树冠。在定植后2~3年内完成整形。选留分布均匀长势均衡的主枝3~4条,每一主枝距主干30 cm~40 cm处选留副主枝2~3 条,按副主枝的培养方法依次培养各级结果枝组。

  6.2.7.2 幼树修剪

  幼树采取轻修剪的方式,主要包括摘心、短截等。

  6.2.7.3 结果树修剪

  应在采果后7 d~10 d进行修剪,主要以剪除病虫枝、残弱枝、交叉枝、重叠枝、下垂枝等为主,保留向阳枝、强壮枝及生长良好的水平枝,增厚绿叶层。

  6.2.8 控梢促花

  6.2.8.1 适时放梢、促花芽分化,采果后培养 2 次健壮秋梢作为次年的结果母枝。

  6.2.8.2 控梢促花应采用经国家登记批准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化学药物,并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使用浓度、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

  6.2.9 花果管理

  6.2.9.1 通过果园放蜂、雨后摇枝、高温喷水灌溉、疏花、“冲梢”处理、抹除夏梢、保果、壮果、套袋等方式进行花果管理。

  6.2.9.2 疏花:花量过大时,于花穗伸长中后期至开花前,疏除部分弱穗、过密穗、带叶花穗。控穗疏花、壮花保果应采用经国家登记批准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化学药物,并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使用浓度、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

  6.2.9.3 疏果:第二次生理落果结束后,疏除畸形果、病虫果、过密小果,保留发育良好的果实。依树龄、树势合理控制挂果量。

  6.3 有害生物防治

  6.3.1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辅助以安全合理的化学防治措施。

  6.3.2 农业防治

  6.3.2.1 加强果园土、肥、水等农业综合管理措施及常规管理技术。

  6.3.2.2 优化树冠结构。

  6.3.2.3 及时剪除病虫为害的枝、叶、花、果等,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做好冬季清园。

  6.3.3 物理防治

  6.3.3.1 采用粘虫黄板、太阳能杀虫灯、鳞翅目性诱剂、糖醋液等方法诱杀害虫。

  6.3.3.2 使用“光驱避”法防控荔枝蒂蛀虫。防治方法按 T/GXAS 227 执行。

  6.3.3.3 采用物理、机械、地膜覆盖防除杂草。

  6.3.4 生物防治

  6.3.4.1 保护天敌,春季至秋季期间果园行间可保留良性杂草。

  6.3.4.2 宜在荔枝蝽产卵的前期释放平腹小蜂防治荔枝蝽;释放捕食螨防治荔枝瘿螨等。

  6.3.5 化学防治

  宜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农药或机油乳剂等矿物源农药。进行化学农药防治时,使用在荔枝上已登记的农药,按照GB/T 8321(所有部分)、NY/T 1478的规定和农药标签注明的使用范围、剂量、方法和次数进行合理施用,并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荔枝生产主要病虫草害推荐农药使用方案见附录A。

  6.4 采收及商品化处理

  应符合DB45/T 859的规定。

  7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7. 1 抽样检测

  7.1.1 荔枝上市销售前,应进行抽样自检或送至具备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市销售,并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抽样方法按 NY/T 896 中水果类产品抽样方法的规定执行。

  7.1.2 荔枝重金属等污染物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 GB 2762、GB 2763、GB 2763.1 规定。

  7.1.3 建立并保存抽样记录及检测报告。

  7. 2 追溯管理

  7.2.1 追溯系统应符合 GB/T 38158 的要求。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系统要求注册,数据采集内容按 4.4 的要求进行。

  7.2.2 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纸质记录应及时归档,电子记录应每 2 周备份一次,所有信息档案至少保存 2 年以上。

  7.2.4 宜采用二维码等技术编制追溯码,追溯码编制按 GB/T 44583 的规定执行。二维码宜包括种植者、产品、产地、采后处理企业、批次、质量检验结果、产品标准等信息内容。

  7.3 投诉处理

  7.3.1 发生投诉和荔枝质量安全问题时,应按照投诉处理程序,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7.3.2 发现荔枝产品有安全危害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方(管理部门、客户、消费者等)并采取召回或销毁措施。

  附 录 A

  (规范性)

  荔枝生产主要病虫草害推荐农药使用方案

  荔枝生产主要病虫草害推荐农药使用方案见表A.1。

  表A.1 荔枝生产主要病虫草害推荐农药使用方案

  表A.1 荔枝生产主要病虫草害推荐农药使用方案(续)

  表A.1 荔枝生产主要病虫草害推荐农药使用方案(续)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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