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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2023-01-17 11:35:57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施的协调事项;协助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参与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和使用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技术评估。

  (二)参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和药物政策体系规划研究,参与拟订药品供应保障有关政策和规划。

  (三)承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和临床急需药品清单遴选等具体事务,参与提出药品价格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四)承担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协调的日常事务,承担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分级应对的具体事项,对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五)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药品供应保障、药学人员能力提升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等有关政策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六)开展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综合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七)拟订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事业发展规划、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及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地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招标采购和供应保障;组织和参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质量监督、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负责本中心直接承担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招标采购和供应保障。

  (八)开展药物政策、药品供应保障、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等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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