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工作安排,经过地方申报、资料审核、现场复核等程序,拟将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推荐的4290个候选乡镇卫生院确认为“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53个候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为“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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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