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418—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雷峰山茶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Leifeng mountain tea
2021 - 06 - 30 发布 2022 - 01 - 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彭泽县农业农村局、彭泽县雷峰尖茶叶有限公司、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邓斌、刘涛、刘定忠、盛承长、盛承友、毛炜翔、黄军根、阮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雷峰山茶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雷峰山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9 茶 水溶性灰分碱度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NY/T 1999 茶叶包装、运输和贮藏通则
NY/T 5018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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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峰山茶 Leifeng mountain tea
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保护的范围内,选用中小叶茶树品种的芽叶,按本文件加工
工艺加工而成,品质符合本文件指标要求的绿茶。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限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江西省彭泽县
东升镇雷峰山(俗称:雷峰尖)为核心的自然山体及山脉延伸部分的浩山乡和东升镇(含上十岭垦殖场)
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全年平均气温为14℃~17℃,平均湿度约为68.8%。海拔≥200m雷峰山山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高,
土壤pH值5~6,土层厚度≥80cm,全氮含量≥0.8g/kg,磷含量≥0.08g/kg。
5.2 茶树品种
选用中小叶茶树品种。
5.3 茶园管理
每年施腐熟的菜籽饼或其他有机肥≥200kg/666.7㎡,并按照NY/T 5018要求进行管理。
5.4 鲜叶原料
每年3月~9月进行鲜叶采摘。鲜叶按芽头、一芽一叶初展、一芽二叶、一芽三叶初展分为特级、一
级、二级和三级。嫩叶长度≤4cm,同等嫩度≤5%,无老叶、无鱼叶、无老梗、无病虫叶。
5.5 加工
5.5.1 加工场地
加工场地的选址、布局、卫生条件等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5.2 加工设备
使用手工炒茶锅、电炒锅、滚筒杀青机、揉捻机、理条机、烘干机等专用设备。
5.5.3 加工工艺
加工工艺包含以下流程和要求:
——杀青:滚筒式杀青,温度360℃~400℃,时间2min~3min,杀青叶摊凉15min~20min;
——揉捻:手工揉捻在揉捻台上进行,作业时用单手或双手将茶叶握在手心,在揉捻篾片上向前方
推揉,使茶团在手心中翻转,揉到一定程度解块一次,使揉捻叶不结块;机械揉捻,采用揉捻
机,揉捻20min~30min;
——理条:手工理条,在锅里焙制,采取搓条、拉条、堆条、翻条、撒条方式对茶叶进行整形,焙
干锅温80℃~100℃;机械理条,采用振动理条机,理条10min~15min,温度180~230℃;
——烘干:采用烘干台烘干,温度60℃~100℃,时间20min~4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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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指标
级别
项目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检验方法
外形
条索紧细、显锋
苗;色泽嫩绿、油
润;匀净
条索细紧、有锋
苗;色泽翠绿,油
润;匀净
条索紧结;色泽深
绿;有茎梗
条索紧结粗实;色
泽墨绿;稍有朴片
香气 清香持久 清香 尚清香 纯正
滋味 鲜爽、醇厚、回甘 醇厚 醇和 尚醇
汤色 嫩绿明亮 黄绿明亮 黄绿尚明亮 黄绿
叶底
柔软匀整、嫩绿鲜
活
尚嫩匀整、黄绿鲜
活
尚嫩欠匀,黄绿 尚嫩有单张,翠绿
无霉变、无劣变、无污染、无异味
其他要求
产品洁净、不得着色、不得夹杂非杂类物质、不含任何添加剂
按GB/T 23776 的
规定检验
5.7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要求见表2。
表2 理化指标
级 别
项 目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检验方法
水分(%)≤ 6.5 GB 5009.3
总灰分(%)≤ 7.0 7.5 GB 5009.4
粉末(%)≤ 1.0 1.5 GB/T 8311
水浸出物(%)≥ 37.0 36.0 35.0 GB/T 8305
粗纤维(%)≤ 14.0 15.5 GB/T 8310
酸不溶性灰分(%)≤ 1.0 GB 5009.4
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 48.0 47.0 GB 5009.4
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OH 计)(%)≥ 1.5 GB/T 8309
茶多酚(%)≥ 15.0 GB/T 8313
5.8 质量安全指标
5.8.1 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 的规定。
5.8.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GB 2763 的规定。
5.9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办法》 的规定。净含量测定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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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同一产地、同一班次、同一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同一批次。抽样方法应符合GB/T 8302的要求。
6.2 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标志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粉末、净含量,或按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
式检验: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原材料或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存在较大差异时;
——国家市场监管检验部门提出要求时。
6.4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污染物限量指标出现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其他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结果
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
7.1 专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雷峰山茶产地保护
范围内的生产者,按照本文件生产,经批准后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字样和专用标志。
7.2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GB/T 191、GB 7718 的规定。
8 包装
包装应符合GH/T 1070和NY/T 1999的要求。
9 运输和贮存
9.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有
异味的物品混运。
9.2 产品贮存应符合GB/T 30375 的要求。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
有污染、有异味的物品混贮。
9.3 本文件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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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 录 A
(规范性)
雷峰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图A.1 雷峰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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