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用照明)的第三方检测和认证基本要求。规定了医疗机构用照明检测的内容、检测方法;认证的评估和等级评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验收、使用、质量检验认证,为制定各个医疗机构用照明部件、部分的检测和认证技术标准的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其他区域照明,可参照已给定相关要求执行。
本文件也适用于如疗养、康复等具有医疗性质的机构照明系统的检测和认证。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的其他专用照明灯具,如应急照明、医用标识照明、防爆灯具和手术室的无影灯照明等专用灯具的检测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