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用照明)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维护及保养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医疗机构用照明灯具及其配件安装及维护保养的定义,安装的条件、程序、要求及验收及评价,以及维护保养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灯具系统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安装、验收及质量检验认证。医疗机构的其他区域照明,可参照已给定相关类似要求区域的照明要求执行。
本文件也适用于如疗养、康复等具有医疗性质的机构照明灯具系统的安装工程及维护保养。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其他专用照明灯具系统灯具,如应急照明、医用标识照明、防爆灯具和手术室的无影灯照明等场合专用灯具的安装工程及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