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赣)035-2024
锤击式制样机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Hammering Type Prototyping Machine
2024-05-13 发布2024-08-12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本规范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 年05 月13 日批准,并自2024 年08 月12 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东华计量测试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东华计量测试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黄丽琼(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东华计量测试研究院)
刘兆勤(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东华计量测试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宋爱萍(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东华计量测试研究院)
龙燕(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东华计量测试研究院)
邹庆(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
目录
引言………………………………………………………………………………(Ⅱ)
1 范围…………………………………………………………………………………(1)
2 引用文件……………………………………………………………………………(1)
3 概述…………………………………………………………………………………(1)
4 计量性能要求………………………………………………………………………(1)
5 校准条件……………………………………………………………………………(2)
5.1 校准环境条件………………………………………………………………………(2)
5.2 校准设备……………………………………………………………………………(2)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2)
6.1 外观和功能性检查…………………………………………………………………(2)
6.2 重锤质量……………………………………………………………………………(2)
6.3 重锤下落高度………………………………………………………………………(2)
6.4 活动部分质量………………………………………………………………………(3)
6.5 公共轴线与机座工作平面的垂直度………………………………………………(3)
6.6 圆形冲头平面与机座工作平面平面度……………………………………………(3)
7 校准结果表达………………………………………………………………………(3)
8 复校时间间隔………………………………………………………………………(3)
附录A 原始记录格式示例………………………………………………………………(4)
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信息及格式………………………………………………………(5)
附录C 锤击式制样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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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引言
本规范是以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
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JJF 1094—200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的规定而定制。
本规范的制定主要参考引用了GB/T 2684—2009《铸造用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试
验部分的内容。
本规范系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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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锤击式制样机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铸造用锤击式制样机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1059. 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GB/T 2684—2009 铸造用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概述
锤击式制样机是用于铸造型砂(粘土砂)物理性能测试所需各类标准试样的制备及其
紧实率的测定,其结构由机座、大小凸轮、重锤、圆柱型冲头和刻度尺等部份组成,见图
1。
1-重锤2- 小凸轮3-大凸轮4-刻度标尺5-圆型冲头6-工作平面7-机座
图1 锤击式制样机结构图
4 计量性能要求
4.1 重锤质量:(6 670±10) g;
4.2 重锤下落高度:(50±0.5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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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3 活动部分质量:(1 610±20) g;
4.4 公共轴线与机座工作平面的垂直度:不大于0.10 mm;
4.5 圆形冲头平面与机座工作平面的平面度:不大于0.08 mm。
注:
1、活动部分是指除重锤以外带有圆型冲头的中心杆及其上所装配的零件。
2、校准结果不用于合格性判断,上述计量特性要求仅供参考。
5 校准条件
5.1 环境要求
5.1.1 校准应在无振动、无腐蚀环境内进行。
5.1.2 环境温度:(20±10) ℃;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
5.2 校准设备
5.2.1 电子天平:测量范围(0~10) kg,分度值0.1 g。
5.2.2 高度卡尺:测量范围(0~500) mm,分度值0.02 mm。
5.2.3 百分表:(0~10) mm, 分度值0.01 mm。
5.2.4 塞尺: 测量范围(0.05~1.00) mm。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 1 外观和功能性检查
6.1.1 出厂仪器应有铭牌、生产厂家、型号、出厂编号与日期等。
6.1.2 制样机工作面应平整、均匀、无剥落,零部件应无气孔,裂纹及其它表面缺陷。
6.1.3 中心杆及重锤在垂直方向移动时,应灵活、无卡阻现象;大凸轮(或杠杆)和小凸轮转
动时应灵活、平稳。
6.1.4 重锤下平面与锤垫上平面应接触良好,其间隙应小于0.2 mm。
6.1.5 制样机及各种试样模具的表面不应有锈蚀现象。
6. 2 重锤质量
将重锤从制样机上卸下,放到天平上称量,以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
果,其测量结果应符合4.1 条的要求。
6.3 重锤下落高度
摇动小凸轮,使重锤上升到极限位置,然后用高度卡尺测量重锤下表面与重锤下
表面之间的距离,以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其测量结果应符合4.2 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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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6.4 活动部分质量
卸下带有圆型冲头的中心杆及其上所装配的零件,放到天平上称量,以三次测量结果
的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其测量结果应符合4.3 条的要求。
6.5 公共轴线与机座工作平面的垂直度
按图2 所示方法进行测量,用标准芯轴插入三孔中,调整机座使其工作平面与平板工
作平面平行,然后用指示器在两垂直方向测量芯轴上端A 点附近及下端B 点附近的读数,
其任一方向上A、B 二点的读数应符合4.4 条的要求。
1-指示器2-制样机3-检测芯轴4- 可调节支承5-平板工作面
图2 测量方法示意图
6.6 圆形冲头平面与机座工作平面平面度
放入圆形冲头平面使其与机座工作平面表面接触,然后用塞尺测量该两平面之间的
最大间隙值,其测量结果应符合4.5 条的要求。
7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的锤击式制样机发给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给出各校准项目的测量结果及
主要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8 复校时间间隔
复校时间间隔可根据仪器的使用情况而定,建议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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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原始记录格式示例
委托单位记录编号
委托单位地址
被校样品
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制造厂出厂编号
标准器具编号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准
确度等级/最
大允许误差
溯源机构
标准器证书
号及有效期
校准依据JJF(赣)××××—××××《锤击式制样机校准规范》
校准地点温度°C 相对湿度% 其他
外观□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说明:
校准项目技术要求
测量结果
扩展不确定度
1 2 3 (k=2) 平均
值
重锤质量(6 670±10) g
重锤下落高度(50±0.50) mm
活动部分质量(1 610±20) g
公共轴线与机
座工作平面的
垂直度
不大于0.10 mm
冲头底面与机
座工作平面的
平行度
不大于0.08 mm
校准员: 核验员: 校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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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信息及格式
B.1 校准证书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校准证书”;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校准地点;
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委托单位名称和地址;
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 校准的日期
h)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i) 本次校准所用计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j) 校准环境条件;
k) 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l) 对校准规范偏离的说明;
m)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字、职务或等效标识;
n)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采用本证书的声明。
B.2 推荐的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表B.1。
表B.1 校准结果示例
序号校准项目技术要求测量结果
扩展不确定度
(k=2)
1 重锤质量(6 670±10) g
2 重锤
下落高度(50±0.50) mm
3 活动部分质量(1 610±20) g
4 公共轴线与机座工作平
面的垂直度
不大于0.10 mm
5 冲头底面与机座工作平
面的平行度
不大于0.08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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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锤击式制样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C.1 重锤质量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C.1.1 概述
C.1.1.1 环境条件:温度22.0 ℃;相对湿度65%。
C.1.1.2 测量标准:电子天平(0~10) kg 分度值0.1 g。
C.1.1.3 被测对象:SAC 锤击式制样机重锤质量。
C.1.1.4 测量过程:用电子天平直接测量重锤质量,测量三次,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C.1.2 数学模型
C.1.2.1 采用直接测量法进行测量,其测量模型为公式(C.1)。
a b m m (C.1)
式中:
——重锤质量值,g ;
——电子天平测量值, g;
C.1.2.2 计算灵敏系数
求公式(C.1)对各误差来源量求偏导得出各项的灵敏系数:
C.1.3 标准不确定度分量来源
C.1.3.1 输入量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对被校仪器的重锤进行6 次测量,不确定度采用A 类评定方法,所得数据见表1:
表1 重锤质量重复测量数据单位:g
测量次数
/n 1 2 3 4 5 6
测量值/mi 6 672.3 6 672.4 6 672.5 6 672.3 6 672.3 6 672.4
按公式(C.2)计算实验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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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 )
1
2
n
m m
s
n
i
i
0.082 g (C.2)
实际校准中以3 次重复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则重复性分量引入的标准不确
定度分量为按公式(C.3)计算
3
( ) a
s
n
u m s 0.047 g (C.3)
C.1.3.2 电子天平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 u mb
C.1.3.2.1 电子天平示值误差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 u mb1
电子天平在6 kg 测量点时,根据溯源证书,该测量点扩展不确定度U=0.20 g ,
在区间内服从正态分布,包含因子k=2;不确定度评定采样B 类评定:按公式(C.4)计
算
( ) 0.10 b1
k
u m U g (C.4)
C.1.3.2.2 电子天平显示分辨率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 u mb2
电子天平显示分辨率为0.1 g;服从均匀分布,包含因子k= 3 ;不确定度评定采
样B 类评定:按公式(C.5)计算
0.029
2 3
0.1
2
( ) b2
k
u m
g (C.5)
C.1.3.2.3 标准器电子天平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 u mb 按公式(C.6)计算
( ) ( ) ( ) b2
2
b1
2
b u m u m u m =0.11g (C.6)
C.1.4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输入量彼此之间相互独立,则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按公式(C.7)计算
( ) ( ) 0.14 b
2
a
2
c u u m u m g (C.7)
C.1.5 扩展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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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取k=2,则重锤质量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按公式(C.8)计算
U=k·uc= 0.3 g (C.8)
C.2 重锤下落高度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C.2.1 概述
C.2.1.1 环境条件:温度22.0 ℃;相对湿度65%。
C.2.1.2 测量标准:数显高度卡尺(0~500) mm;最大允许误差±0.10 mm。
C.2.1.3 被测对象:SAC 锤击式制样机重锤下落高度。
C.2.1.4 测量过程:用高度卡尺测量重锤下落高度,测量三次,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C.2.2 数字模型:
采用直接测量法进行测量,其测量模型为公式(C.9)
a b l l (C.9)
式中:
a l —重锤下落高度,mm;
lb—高度卡尺测量值,mm;
C.2.2.1 计算灵敏系数
按公式(C.9)对各误差来源量求偏导得出各项的灵敏系数:
1
b
a
l
l
c
C.2.3 标准不确定度分量来源:
C.2.3.1 输入量入的不确定度( ) u la
用数显高度卡尺测量被校仪器重锤的下落高度,重复测量6 次,测量所得数据如表2,
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采用A 类评定方法。
表2 重锤下落高度重复测量数据单位:mm
测量次数/n 1 2 3 4 5 6
测量值/li 50.25 50.30 50.20 50.30 50.25 50.25
按公式(C.10)计算实验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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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38
1
( )
1
2
i
n
l l
s
n
i mm (C.10)
实际校准中以3 次重复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则重复性分量引入的标准不确定
度分量按公式(C.11)计算
0.022
3
( ) a s
n
u l s mm (C.11)
C2.3.2 标准器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 u lb
标准器选用的高度卡尺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10 mm,服从均匀分布,包含因子k 3,
则标准不确定度按公式(C.12)计算
0.058
3
(l ) 0.10 b
k
u MPE mm (C.12)
C2.4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各分量彼此之间相互独立不相关,则重锤的下落高度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按公式(C.13)
计算
( ) ( b ) 0.069
2
a
uc u2 l u l mm (C.13)
C2.5 扩展不确定度的评定
取k=2 ,重锤的下落高度的扩展不确定度按公式(C.14)计算
0.14 c U ku mm (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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