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是联合国的一个重要专门机构,也是联合国机构中历史最长的一个国际组织。简称“国际电联”、“电联”或“ITU”。
国际电联是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的联合国机构,负责分配和管理全球无线电频谱与卫星轨道资源,制定全球电信标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电信援助,促进全球电信发展。
作为世界范围内联系各国政府和私营部门的纽带,国际电联通过其麾下的无线电通信、标准化和发展电信展览活动,而且是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的主办机构。
国际电联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其成员包括193个成员国和700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和学术成员。每年的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World Telecommunication Day)。
2014年10月23日,赵厚麟当选国际电信联盟新一任秘书长,成为国际电信联盟150年历史上首位中国籍秘书长,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任,任期四年。
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5年。为了顺利实现国际电报通信,1865年5月17日,法,德,俄,意,奥等20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InternationalTelegraphUnion,ITU)也宣告成立。随着电话与无线电的应用与发展,ITU的职权不断扩大。1906年,德,英,法,美,日等27个国家的代表在柏林签订了《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会议,将《国际电报公约》与《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制定《国际电信公约》,并决定自1934年1月1日起正式改称为“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Union)。经联合国同意,1947年10月15日国际电信联盟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由瑞士伯尔尼迁至到日内瓦。
ITU是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
ITU的组织结构主要分为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ITU-D)。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
ITU的宗旨,按其“基本法”,可定义如下:1、保持和发展国际合作,促进各种电信业务的研发和合理使用;2、促使电信设施的更新和最有效的利用,提高电信服务的效率,增加利用率和尽可能达到大众化、普遍化;3、协调各国工作,达到共同目的,这些工作可分为电信[2] 标准化、无线电通信规范和电信发展3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常设职能部门是“局”,其中包括电信标准局(TSB)、无线通信局(RB)和电信发展局(BDT)。
使命
国际电联的使命是使电信和信息网络得以增长和持续发展,并促进普遍接入,以便世界各国人民都能参与全球信息经济和社会并从中受益。自由沟通的能力是建设更加公平、繁荣与和平的世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为使该愿景成为现实,国际电联帮助调动所必要的技术、财务和人力资源。
国际电联
国际电信联盟面临的一项主要工作是通过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促进能力建设和加强网络安全以提高人们使用网络空间的信心,弥合所谓数字鸿沟。实现网络安全和网络和平是信息时代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国际电联正在通过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网络安全议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国际电联还针对防灾和减灾努力加强应急通信。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均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但是较贫穷的国家由于其薄弱的经济能力和资源的匮乏往往受到最沉重的打击。
无论是通过制定用于创建基础设施以便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电信服务的标准,还是通过对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进行公平管理以便将无线业务推广到世界每个角落,亦或是通过向努力制定电信发展战略的国家提供支持,国际电联开展的所有工作均围绕着一个目标,即,让所有人均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方便地获取信息和通信服务,从而为全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国际电联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世界的连通。
成员情况
国际电联既吸收各国政府作为成员国加入,也吸收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融资机构,研发机构和国际及区域电信组织等私营机构作为部门成员加盟。
随着电信在全面推动全球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日俱增,加入国际电联使政府和私营机构能够在这个拥有140多年世界电信网络建设经验的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
国际电信联盟通过加入这一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受尊重和最有影响的全球电信机构,政府和行业都能确保其意见得到表达,并有力和有效地推进发展我们周围的世界再次旧貌换新颜。
私营公司及其它机构可以根据其关注领域,选择加入国际电联三个部门当中的一个或多个。无论通过出席大会,全会及技术会议,还是从事日常工作,成员都可以享受到独特的交流机会和广泛的结交环境,讨论问题并结成业务与合作关系。国际电联部门成员也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用以支持未来的电信系统和造就明天的网络与服务。
最后,部门成员有权接触到或许对其商业计划制定极有价值的非公开的第一手资料
主要工作
管理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是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核心工作。
国际电联《组织法》规定,国际电联有责任对频谱和频率指配,以及卫星轨道位置和其它参数进行分配和登记,“以避免不同国家间的无线电电台出现有害干扰”。因此,频率通知,协调和登记的规则程序是国际频谱管理体系的依据。 ITU-R的主要任务亦包括制定无线电通信系统标准,确保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并开展有关无线电通信
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此外,ITU-R从事有关减灾和救灾工作所需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具体内容由无线电通信研究组的工作计划予以涵盖。与灾害相关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内容包括灾害预测,发现,预警和救灾。在“有线”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或彻底破坏的情况下,无线电通信服务是开展救灾工作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及其“频率划分表”定期得到修订和更新,以满足人们对频谱的巨大需求。这一修订和更新工作对于适应现有系统的迅速发展并满足开发中的先进无线技术对频谱的需求十分重要。每三至四年举行一次的国际电联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是国际频谱管理进程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各国开展实际工作的起点。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审议并修订《无线电规则》–确立国际电联成员国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框架的国际条约,并按照相关议程,审议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任何世界性的问题。
从实施《无线电规则》,到制定有关无线电系统和频谱/轨道资源使用的建议书和导则,ITU-R通过开展种类繁多的活动在全球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数量巨大、增长迅速且有赖于无线电通信来保障陆地,海上和空中人命安全的各类业务,如固定、移动、广播、业余、空间研究、气象、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监测等,对频谱和轨道这些有限的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
无线电通信部门研究无线通信技术和操作,出版建议书,还行使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WARC),CCIR和频率登记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无线电频谱在陆地和空间无线电通信中的应用; 2.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特性和性能; 3.无线电台站的操作; 4.遇险和安全方面的无线电通信。
电信标准
国际电联因标准制定工作而享有盛名。标准制定是其最早开始从事的工作。身处全球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电信标准化部门坚持走不断发展的道路,简化工作方法,采用更为灵活的协作方式,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需求。来自世界各地的行业、公共部门和研发实体的专家定期会面,共同制定错综复杂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各类通信系统可与构成当今繁复的ICT网络与业务的多种网元实现无缝的互操作。
合作使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握手言和,着眼于就新技术达成全球共识,ITU
电信-T的标准(又称建议书)是作为各项经济活动的命脉的当代信息和通信网络的根基。对制造商而言,这些标准是他们打入世界市场的方便之门,有利于在生产与配送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因为他们深知,符合ITU-T标准的系统将通行全球:无论是对电信巨头、跨国公司的采购者还是普通的消费者,这些标准都可确保其采购的设备能够轻而易举地与其它现有系统相互集成。
展望未来,电信标准化部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不同产业类型的融合。随着传统电话业务、移动网络、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开始承载新型业务,一场通信和信息处理方式的变革业已拉开序幕。
标准程序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提出标准建议稿的立项方式和立项定位大体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 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修订的一部分,或几段; 2. 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更正; 3. 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修订的一部分,与其它几个部分共同组成一个重要国际标准; 4. 提案被采纳,作某一重要标准的补充; 5. 提案被采纳,作某一个独立的重要标准,如X.85、X.86。 国际标准的影响非常大,一般一项国际标准从提出文稿到批准为标准至少需要两年,往后的3-5年需要对它进行不断的维护和完善。被批准为国际标准需要得到189个国家和600多个工业组织及众多厂商的认可。所以国际标准制订是涉及到重大创新、知识产权、市场、开发的综合能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