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浙江测试”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服务规范 第4部分:数据规范》(标准编号:T/ ZJATA 0007-2022)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服务规范 第5部分:数据管理与应用》(标准编号:T/ ZJATA 0008-2022)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服务规范 第6部分:评价与改进》(标准编号:T/ ZJATA 0009-2022)浙江测试团体标准经本协会批准,自2022年3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