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通过《车路协同系统 应用层数据标准》(T/CITSA 09-2021)、《城市交通时空大数据格式标准》(T/CITSA 10-2021)、《道路交通可变信息标志技术规范》(T/CITSA 11-2021)、《交通信息采集 微波车辆感应检测器技术规范》(T/CITSA 12-2021)、《交通事件检测 微波交通事件检测器技术规范》(T/CITSA 13-2021)、《应急疏散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指南》(T/CITSA 14-2021)和《智能交通摄像机安全技术要求》(T/CITSA 15-2021)七项团体标准。现向行业发布,自2021年7月26日起实施。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