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通过团体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综合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T/CITSA 38-2024)、《面向路网汽车尾气排放计算的交通流数据采集技术规范》(T/CITSA 39-2024)、《嵌地式发光诱导警示一体化装置技术规范》(T/CITSA 40-2024)和《智能网联城市电动公共汽车车路协同系统设计技术规范》(T/CITSA 41-2024)。现向行业发布,自2024年2月16日起实施。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