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选址、设计、建造工作,确保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安全贮存,现批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HJ 1258-2022)
该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9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258-2022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 2022-06-09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