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自 2004年10日1日起施行,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996)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由陕西省公路局主编,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公路局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1号,邮政编码:710068,网站:http://www.Sxhighway.gov.cn),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