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二、《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HJ 695-2014)。
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