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7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602-2013《干粉灭火装置》,该标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代替GA 602-2006。
GA 602-2013《干粉灭火装置》规定了干粉灭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适用于悬挂式、壁挂式和其它方式固定安装的干粉灭火装置,不适用于柜式和移动式干粉灭火装置。
与2006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干粉灭火装置的定义、分类和型号编制方法、工作温度范围、灭火剂充装质量偏差要求、灭火装置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增加了部分定义;
——增加了非贮压式灭火装置其它性能、专用型灭火装置耐湿热性能、抗振性能和耐盐雾腐蚀性能、非贮压式灭火装置反作用力与作用时间要求、联动性能、保护面积灭火性能、专用灭火装置灭火性能、容器阀性能要求、驱动装置要求、控制启动组件性能要求、感温磁发电组件性能要求、涡卷弹簧性能要求、电路短路保护元件性能要求、发动机舱专用灭火装置的其它性能、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的其它性能等;
——增加了容器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控制启动组件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感温磁发电组件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该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起草,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该修订标准的发布对提高干粉灭火装置性能、更好的规范干粉灭火装置的应用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