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信息术语》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现批准《环境信息术语》等4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信息术语(HJ/T 416-2007)
二、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T 417-2007)
三、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HJ/T 418-2007)
四、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HJ/T 419-2007)
上述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