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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531-202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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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地方其他
  • 更新日期: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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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of precastconcrete structure

  DBJ50/T-531-2025

  主编单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批准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 25 年 1 2 月 1 日

  2025 重 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标〔2025〕3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

  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 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 建管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 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531-2025, 自 2 0 2 5 年 1 2 月 1 日 起施行。标准文本可在标准备案后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技术发展中心官网免费下载。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前 言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度重庆市工 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3〕305号)文件 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 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 定;4.材料与配件质量检测;5.预制构件检测;6.结构构件连接检 测;7.结构实体检测。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 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 议反馈给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 江二路221号重庆建科大厦,邮编:400016,电话:023-63862582),以 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 编 单 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参 编 单 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聚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大学

  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智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曹淑上 张京街 冉龙彬 王耀伟 关志鹏 练永盛 程振宇 杨顺涛 李 伟 冯德安 王永合 张 超 焦 扬 罗 钧 余汶骏 张银会 王 健 孙 毅 白久林 马爱霞 王腾飞 张 意 高 峰 张 清 彭 红 李志坤 田彬亢 贾传果 叶建雄 张 由 黄春蕾 徐馥琛 邹 勇 袁 江 李 康 张峰瑞 徐月龙 钱 渝 代世清 徐 杰 舒子豪 吴酌汛 李骏毅 姜明旭 姜子航 胡佳勇

  主要审查人员:徐 革 陈 岳 杨经纬 全学友 张兰芳 唐 毅 江世永

  1 总 则

  1.0.1 为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方法,做到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数据可靠、便于操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装配式混凝 土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和结构性能的检测。

  1.0.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assembled building with concrete

  structure

  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混凝土部件(预制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 筑。

  2.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 结 构 。

  2.1.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在金属套筒中插入单根带肋钢筋并注入灌浆料拌合物,通过 拌合物硬化形成整体并实现传力的钢筋对接连接方式。

  2.1.4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 rebar lapping in grout-filled hole

  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道,在孔道中插入需搭接的钢筋,并灌 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2.1.5 水平锚环灌浆连接 horizontal grouted anchor ring con-

  nection

  同一楼层预制墙板拼接处设置后浇段,预制墙板侧边甩出钢 筋锚环并在后浇段内相互交叠而实现的预制墙板竖缝连接方式。

  2.1.6 灌浆饱满性 fullness of grouting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灌浆结束并稳定后,套筒 或孔道内水泥基灌浆料液面到达出浆口的程度。

  2.1.7 预埋钢丝拉拔法 embedded steel wire drawing method 灌浆前在套筒出浆口预埋钢丝,灌浆料凝固一定时间后对预

  埋钢丝进行拉拔,通过拉拔荷载值判断灌浆饱满性的方法。

  2.1.8 预埋传感器法 embedded sensor method

  灌浆前在套筒出浆口预埋传感器,灌浆过程中或灌浆结束一 定时间后,通过阻尼振动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获得的波形判断灌 浆饱满性的方法。

  2.1.9 冲击回波法 impact echo method

  通过冲击方式产生瞬态冲击弹性波并接受冲击弹性波信号, 通过分析冲击弹性波及其回波的波速、波形和主频频率等参数的 变化,来检测缺陷的方法。

  2.1.10 X 射线成像法 X-ray radiography method

  采 用X 射线透照混凝土构件,并直接在图像接收装置上成 像,用于观测灌浆套筒或灌浆孔道内部灌浆缺陷的方法。

  2.1.11 气测法 barometric volumetry

  通过测量压强变化,采用理想气体状态方程计算钢筋套筒内 空腔体积,用于检测套筒内灌浆饱满性的方法。

  2.2 符 号

  2.2.1 几何参数

  μ ——凹凸深度平均值;

  x;—— 各测区所测有效凹凸深度;

  A,—— 截面面积;

  A..—— 第 i 个测量区域内粗糙面的面积;

  A— 第;个测量区域的结合面面积;

  L 。— 设计锚固长度;

  b— 套筒出浆口中心至套筒底部的高度;

  b₁—— 套筒出浆口中心至套筒中部预制端钢筋限位点的高 度;

  h₁—— 灌浆料上表面到侧视测量镜头拍摄端面的垂直距离;

  h₂—— 侧视测量镜头拍摄端面到套筒出浆口中心的垂 直距离;

  d—— 出浆孔内径;

  l—— 出浆孔长度;

  lpi—— 出浆孔内灌浆料立面到构件表面长度;

  Vmin——套筒最小灌浆体积;

  Vr—— 套筒理论空腔容积;

  Vs—— 灌浆套筒实测空腔体积;

  Vp—— 出浆孔空腔体积;

  D—— 芯样直径。

  2.2.2 力学参数

  F—— 预埋连接件锚固抗拔力检验荷载;

  f—— 抗拉强度;

  fe,fe2,fm—— 结合面抗拉强度推定上限值、下限值、平均值;

  f:—— 第 i 个结合面抗拉强度值;

  fyk—— 材料屈服强度标准值;

  P—— 极限拉拔荷载值。

  2.2.3 物理参数

  m₁—— 未注水时密封后测试套筒的质量;

  m2 ——注水达到套筒最小灌浆体积时测试套筒的质量; m₃—— 注满水时测试套筒的质量;

  p—— 测试温度下水的密度。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CV— 凹凸深度变异系数;

  N—— 每个粗糙面各测区所测有效凹凸深度总数;

  φ — 出浆孔内灌浆料形态体积影响系数;

  n ——构件数量,结合面抗拉强度测点数;

  k——0.5 分位值的推定系数;

  δ,——回归方程的强度值平均相对误差;

  e,—— 回归方程的强度值相对标准差; w ——套筒灌浆饱满程度;

  mn—— 套筒灌浆允许最小饱满程度;

  s ——结合面抗拉强度标准差; k₁ 、k₂—— 推定系数。

  3 基本规定

  3.1 检测分类和范围

  3.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的检测分为工程质量检测和结构 性能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应对检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结构性 能检测应为结构性能评定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数据和检测结 论。

  3.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存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工程质 量检测:

  1 涉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材料、构件和连接的检 验数量不足或有关检验资料缺失;

  2 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结构材料、配件及预制构件 质量检测;

  3 材料与部件的驻厂检验或进场检验缺失,或对其检验结 果存在争议;

  4 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或施工验收规范要 求 ;

  5 对工程质量存有怀疑或争议;

  6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 对结构安全或可靠性的影响;

  7 /工程质量保险要求实施的检测;

  8 相关标准规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质量检 测。

  3.1.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存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结构性 能检测:

  1 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

  2 建筑结构遭受灾害或受到环境侵蚀等影响;

  3 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紧急情况或特殊问题;

  4 建筑结构达到设计工作年限需继续使用;

  5 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结构 性能检测、鉴定。

  3.2 检测工作基本要求

  3.2.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调 查,现场调查和资料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收集被检测结构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或设计施 工图、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2 收集被检测结构使用期间的维修、检测、评定、加固和改 造等资料;

  3 调查被检测结构的缺陷、损伤、维修和加固等实际状况;

  4 调查被检测结构环境、用途或荷载等的实际状况;

  5 向有关人员调查委托检测的原因以及资料调查和现场调 查未能显现的问题。

  3.2.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的检测应依据委托方提出的检测 目的和要求、资料调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编制检测方案,检测方案 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或结构概况;

  2 检测目的和依据;

  3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

  4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抽样数量;

  5 检测工作计划;

  6 相关委托方配合工作;

  7 安全环保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

  3.2.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检 测项目的要求,检测时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处于 正常状态。

  3.2.4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补 充检测或重新检测。

  3.2.5 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测造成的构件局部损伤进 行修补。

  3.3 抽样方法与判定

  3.3.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项目、 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和抽样方式,抽样方式 可采用全数检测或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宜采用随机抽样,不具备 随机抽样条件时可按合同双方约定的方法抽样。

  3.3.2 有下列项目或情况的检测时,宜采用全数检测的方式:

  1 结构体系的构件布置核查;

  2 外观缺陷或结构损伤的检测;

  3 受检范围较小、构件或连接数量较少时;

  4 构件或连接的质量状况差异性较大时。

  3.3.3 有下列情况时,检测对象可为单个构件、节点或部分构 件、节点,但检测结论不得扩大到未检测的构件、节点或范围:

  1 委托方指定检测对象或范围;

  2 环境侵蚀或火灾、爆炸、高温以及人为因素等造成部分结 构、构件或节点的损伤;

  3 /局部安全性鉴定时的结构性能检测。

  3.3.4 批量检测可根据检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计数抽样方 法、计量抽样方法或分层计量抽样方法。

  3.3.5 计数抽样时检测批的最小样本容量宜按表3.3. 5规定的 数量进行一次或二次随机抽样,分层计量抽样时检验批中受检构

  件的最少数量可按表3.3.5的规定确定。

  表3.3.5 检测批的最小样本容量

  注:1 检测类别A 适用于一般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测;可用于既有结构的一般项目 检 测 ;

  2 检测类别 B 适用于主控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测;可用于既有结构的重要项目 检 测 ;

  3 检测类别C 适用于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或复检;可用于存在问题较多 既有结构的检测。

  3.3.6 工程质量检测计数抽样检测批的符合性判定应符合下列 规 定 :

  1 主控项目或重要项目计数抽样检测批的符合性判定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3.3.6-1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判 定;

  表3.3.6-1 主控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2) 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3.3.6-2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判 定 。

  表3.3.6-2 主控项目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注:(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两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2 一般项目计数抽样检测批的符合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3.3.6-3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判定;

  表3.3.6-3 一般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2)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3.3.6-4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判定。

  表3.3.6-4 一般项目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续表3.3.6-4

  注:(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两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3.3.7 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的检测结果宜提供推定区间;推 定区间的置信度宜为0.90,错判概率和漏判概率均宜为0.05。推定 区间的置信度也可为0.85,漏判概率宜为0.10,错判概率宜为0.05。

  3.3.8 结构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推定区间的上限值与下限 值之差值,不宜大于材料相邻强度等级的差值和推定区间上限值 与下限值算术平均值的10%两者中的较大值。

  3.3.9 当检测批的检测结果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 .3 . 7条和第 3.3.8条的要求时,可提供单个构件的检测结果。

  3.3.10 检验批标准差未知时,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0.5分

  位值的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μ1=m+ks (3.3.10-1)

  μ2=m—ks (3.3.10-2)

  式中:μ₁——0.5分位值推定区间的上限值;

  μ2 — — 0.5分位值推定区间的下限值; m ——样本平均值;

  s ——样本标准差;

  k—— 推定系数,应符合表3.3. 10的规定。

  表3.3.100.5分位值标准差未知时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系数

  续表3.3.10

  3.3.11 检验批标准差未知时,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具有 95%保证率标准值的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CA.1=m+k₁s (3.3.12-1)

  Tk,2=m—k₂s (3.3.12-2)

  式 中 :xk.1—— 标准值推定区间的上限值;

  Xk,2—— 标准值推定区间的下限值;

  m—— 样本平均值;

  k₁,k₂—— 推定系数,应符合表3.3. 11的规定。

  表3.3.110.05分位值标准差未知时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系数

  续表3.3.11

  3.3.12 计量抽样检测批的判定,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不大于推 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大于 推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低于设计要求。

  3.3.13 为验收实施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的检验批划

  分、检测数量和符合性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和现行重庆市标准《装配式混凝 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DBJ50T-192 的规定。

  3.4 检测报告

  3.4.1 检测报告应结论明确、用词规范、文字简练,对于容易混 淆的术语和概念应以文字解释或图例、图像说明。

  3.4.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应 及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检测目的和依据;

  3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

  4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抽样数量及检测位置;

  5 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论;

  6 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

  7 主检、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名以及检测机构有效印章等。

  3.4.3 检测机构应就委托方对报告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或说明。

  4 材料与配件质量检测

  4.1 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 检测包括混凝土、钢筋、钢绞线、钢材、灌浆料、座浆料、焊接材料 的检测。

  4.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配件的 检测包括灌浆套筒、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金属波纹管、夹芯保温 叠合剪力墙连接件、钢筋锚固板、紧固件以及预应力筋用锚具、夹 具和连接器的检测。

  4.2 材 料

  4.2.1 混凝土的原材料、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以及氯 离子含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中的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的 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 混凝土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

  3 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检测》GB/T 50082的规定;

  4 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JGJ/T 322的规定;硬化 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 测技术标准》GB/T50344 和行业标准《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

  技术规程》JGJ/T 322的规定;

  5 叠合剪力墙空腔内自密实混凝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的规定。

  4.2.2 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和重量偏差等项目的检测方法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和《冷轧带肋钢筋》GB/T 13788的规定。

  4.2.3 钢绞线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 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的规定。

  4.2.4 钢材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 构钢》GB/T 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

  4.2.5 灌浆料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套筒灌浆料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

  2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和水平锚环灌浆连接用水泥基灌浆料 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T 50448的规定。

  4.2.6 座浆料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 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的规定。

  4.2.7 焊接材料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 质量施工验收标准》GB50205 的规定。

  4.3 配 件

  4.3.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灌浆套筒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 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 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

  4.3.2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

  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的规定。

  4.3.3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用金属波纹管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 225的规定。

  4.3.4 夹芯保温叠合剪力墙连接件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芯保温叠合剪力墙纤维增强塑料连接件的检测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预制保温墙体用纤维增强塑料连接件》JG/T 561 的规定;

  2 夹芯保温叠合剪力墙金属连接件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 和《金属材料线材和铆钉剪切试验方法》GB/T 6400的规定。

  4.3.5 钢筋锚固板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 技术规程》JGJ 256的规定。

  4.3.6 紧固件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质 量施工验收标准》GB50205 的规定。

  4.3.7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规定。

  4.3.8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匹配检验、工艺检 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和《钢筋 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执行。

  4.3.9 可调组合钢筋接头、轴向冷挤压钢筋接头等其他连接材 料,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外,其单向拉伸试验、高应力反复 拉压试验、大变形反复拉压试验所检验的项目均应满足《钢筋机 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中规定的“I” 级型式检验性能要求。

  5 预制构件检测

  5.1 一般规定

  5.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预制构件检测包括预制柱、墙、 梁、板和楼梯的检测。

  5.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预制构件的检测项目包括预制构 件标识、外观质量缺陷、内部缺陷、尺寸偏差与变形、混凝土粗糙 面质量、预埋连接件锚固抗拔力、受力钢筋数量、钢筋间距、保护 层厚度、混凝土抗压强度、结构性能检验和饰面砖粘接强度检测 等。

  5.1.3 预制构件标识检测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构件名称、构件规 格与编号、制作日期、合格状态、生产单位等基本信息的完整性, 以及监理单位的确认信息等。预制构件标识应进行全数检测,可 采用手持设备扫描或目视的方法进行检测。

  5.1.4 预制构件预埋连接件锚固抗拔力检测方法应按本标准附 录A 执行。

  5.1.5 预制构件受力钢筋数量、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等的检 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的 规 定 。

  5.1.6 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构件进场时,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 进行复检。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方法和评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 的规定。

  5.2 预制构件缺陷

  5.2.1 预制构件缺陷检测包括外观质量缺陷和内部缺陷检测。 外观质量缺陷检测包括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 部位缺陷、外形缺陷、外表缺陷检测等内容;内部缺陷检测包括内 部不密实区和裂缝深度检测。

  5.2.2 外观质量缺陷宜对受检范围内构件外观缺陷进行全数检 查;当不具备全数检查条件时,应注明未检查的构件或区域。

  5.2.3 外观质量缺陷的检测方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露筋长度可采用直尺或卷尺量测;

  2 孔洞深度可采用直尺或卷尺量测,孔洞直径可采用游标 卡尺量测;

  3 夹渣深度可采用剔凿法或超声法检测;

  4 蜂窝和疏松的位置和范围可采用直尺或卷尺量测,当委 托方有要求时,蜂窝深度量测可采用剔凿、成孔等方法;

  5 表面裂缝的最大宽度可采用裂缝专用测量仪器量测,表 面裂缝长度可采用直尺或卷尺量测;裂缝深度,可采用超声法检 测,必要时可钻取芯样进行验证;

  6 连接部位缺陷可采用观察或剔凿法检测;

  7 外形缺陷和外表缺陷的位置和范围可采用直尺或卷尺 测量。

  5.2.4 预制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应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 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5.2.4确定。

  表5.2.4 预制构件外观质量缺陷

  续表5.2.4

  5.2.5 对怀疑存在内部缺陷的构件或区域,宜进行全数检测,当 不具备全数检测条件时,可根据约定抽样原则选择下列构件或部 位进行检测:

  1 重要的构件或部位;

  2 /外观缺陷严重的构件或部位。

  5.2.6 内部缺陷检测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的规定。

  5.3 尺寸偏差与变形

  5.3.1 尺寸偏差与变形检测包括预制构件尺寸及预留孔洞、预 埋件、预留插筋、键槽位置等内容。

  5.3.2 按批量对预制构件尺寸偏差与变形进行检测时,应将同 一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中设计截面尺寸相同的同类型构件划为 同一检验批,在检验批中随机选取构件,并按本标准第3.3.5条 的有关规定确定受检构件数量。

  5.3.3 尺寸偏差与变形的检验方法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 的规定。预制构件有粗糙面时,与预留构件粗糙面相关的尺寸允 许偏差可放宽1.5倍。

  表5.3.3 预制构件外形尺寸与变形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续表5.3.3

  续表5.3.3

  5.4 混凝土粗糙面质量

  5.4.1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质量检测包括粗糙面凹凸深度、 粗糙面与结合面面积比检测等内容。

  5.4.2 按批量对预制构件粗糙面质量进行检测时,宜按构件类 型、生产批次,粗糙面成型工艺等划分检测批,检测批最小样本容 量的确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的有关规定。

  5.4.3 粗糙面凹凸深度检测的检测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B 执行。

  5.4.4 粗糙面及结合面的长度和宽度可采用直尺或卷尺量测, 精确至1mm, 根据检测结果按下式计算粗糙面与结合面面积比:

  (5.4.4)

  式中:5——混凝土粗糙面与结合面面积比;

  A.,;—— 第 i 个测量区域内粗糙面的面积(mm²);

  A;—— 第i 个测量区域的结合面面积(mm²)。

  5.4.5 粗糙面与结合面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宜小于

  80%。

  5.5 混凝土抗压强度

  5.5.1 预制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应提供混凝土在检测龄期 相当于边长为150mm 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特征值的推定值。

  5.5.2 预制混凝土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 弹综合法、后装拔出法、后锚固法等间接法进行现场检测。当具 备钻芯法检测条件时,宜采用钻芯法对间接法检测结果进行修正 或验证。采用回弹法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 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的规定;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和 后装拔出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 标准》GB/T 50784的规定;采用后锚固法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08的规定; 采用钻芯法进行修正或验证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 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 和行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技术规程》JGJ/T 384的规定。

  5.5.3 采用回弹法检测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时,应对可 能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采取固定措施;当构件浇筑侧面不 具备检测条件时,可按现行重庆市标准《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 术标准》DBJ50/T-195 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检测。

  5.5.4 按批量对预制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时,宜将构 件生产工艺、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养护条件相同且龄期相近的同类

  构件划分为同一检测批,并宜采取分层计量抽样方法。检验批受 检构件数量按相应的检测技术规程的规定或本标准第3.3.5条 的有关规定确定。

  5.6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5.6.1 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 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 计的要求,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规 定 ;

  2)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 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 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 检验;

  3)对大型构件及有可靠应用经验的构件,可只进行裂缝 宽度、抗裂和挠度检验;

  4)对使用数量较少的构件,当能提供可靠依据时,可不 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5)对多个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 验可共同委托,其结果对多个工程共同有效。

  2 对于不可单独使用的叠合板预制底板,可不进行结构性 能检验。对叠合梁构件,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以及结构性能检 验的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3 对本条第1、2款之外的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 求外,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

  5.6.2 对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且无驻厂监造的预制构件, 进场时应每批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对其主要 受力钢筋数量、钢筋规格、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 强度等进行预制构件的实体检验。

  6 结构构件连接检测

  6.1 一般规定

  6.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预制构件连接检测包括套筒灌浆 连接、浆锚搭接连接、水平叠合构件连接、竖向叠合构件连接、构 件接缝连接等的检测。

  6.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构件连接检测各检测项目的检测 方法可按表6. 1.2选择。

  表6.1.2 结构构件连接检测各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选择

  续表6.1.2

  续表6.1.2

  6.1.3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检测应重点对连接方式、连 接构造、连接牢靠性以及连接处的缺陷和病害等进行检测,连接 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2 套筒灌浆连接

  6.2.1 套筒灌浆连接的检测项目包括接头试件抗拉强度、灌浆 饱满性、钢筋插入长度和灌浆料实体强度。

  6.2.2 套筒灌浆施工中,应采用实际应用的灌浆套筒、灌浆料制 作平行加工对中连接接头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并符合下列 规 定 :

  1 不超过四个楼层的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 同一规格的接头试件,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制作3个对中 连接接头试件;

  2 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实测极限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 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且接头破坏应位于套筒外的连接钢筋;

  3 接头试件抗拉强度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 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 规 定 。

  6.2.3 套筒灌浆连接的灌浆饱满性检测可采用预埋传感器法、 预埋钢丝拉拔法、内窥镜法、X 射线成像法、气测法等方法,各检 测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C 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筒灌浆饱满性检测时,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条件选择 适宜的检测方法;

  2 套筒灌浆饱满性各检测方法的检测时间和检测要求应满 足表6.2.3的要求;

  表6.2.3 套筒灌浆饱满性检测方法的检测时间和检测要求

  3 当对预埋钢丝拉拔法、预埋传感器法、X 射线成像法和气 测法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应采用钻孔内窥镜法进行验证。

  6.2.4 套筒灌浆连接的钢筋插入长度可采用内窥镜法、X 射 线 成像法进行检测,检测方法按本标准附录C 执行。

  6.2.5 套筒灌浆连接的灌浆料实体强度可采用回弹法或取样法 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回弹法检测灌浆料实体强度时,可按现行协会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测标准》T/CECS 1189的适用方法执行;

  2 采用取样法检测灌浆料实体强度时,可在注浆口和出浆 口取出圆柱体试样进行劈裂抗拉强度或抗压强度的测试,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的有关规 定;取样法检测灌浆料实体强度可按现行协会标准《取样法检测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抗压强度技术规程》T/CECS 726的适用 方法执行。

  6.2.6 当施工过程中灌浆料抗压强度、灌浆饱满性、灌浆套筒内

  钢筋插入长度不符合要求时的接头试件型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施工完成后的灌浆饱满性实体检验结果不符合要 求,且无法返工、返修时,可按实际灌浆饱满度制作接头试件进行 型式检验;

  2 灌浆套筒内钢筋插入长度不符合要求时,可按钢筋实际 插入长度制作接头试件进行型式检验;

  3 灌浆料抗压强度不合格时,可按灌浆料实际抗压强度制 作接头试件进行型式检验;

  4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 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

  6.3 浆锚搭接连接

  6.3.1 浆锚搭接连接的检测项目包括灌浆饱满性、钢筋插入长 度和灌浆料实体强度。

  6.3.2 浆锚搭接连接的灌浆饱满性可采用冲击回波法、超声法 和X 射线成像法进行检测,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冲击回波法检测时,测点布置前应先确定浆锚孔道 的位置,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 的规定。当对冲击回波法的检测 结果有疑问时,应结合局部破损进行验证;

  2 对于无波纹管的浆锚搭接可采用超声法进行检测并结合 局部破损验证;检测时,测点宜采用对测法和斜侧法,测点范围应 覆盖浆锚孔道,测点间距不应大于30mm,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的规定。超声法检测灌 浆饱满性可按现行协会标准《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T/CECS 2的适用方法执行;

  3 当被测构件受检区域的厚度不大于250mm 且同一射线 路径上只有一个浆锚孔道时,可采用X 射线成像法。采用X 射线 成像法检测时,可参照本标准附录C 的规定执行。

  6.3.3 浆锚搭接连接的钢筋插入长度可采用X 射线成像法进行 检测,检测方法参照本标准附录C 执行。

  6.3.4 当对浆锚搭接连接的灌浆料强度有疑义或有检测要求 时,可采用回弹法或取样法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时,对灌浆口等部位应进行回弹测 试,并应使用同条件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对回弹结果进行修 正;回弹法检测灌浆料实体强度可按现行协会标准《装配式混凝 土结构检测标准》T/CECS 1189的适用方法执行;

  2 采用取样法进行检测时,可在注浆口和出浆口等部位钻 取小直径芯样,进行劈裂抗拉强度或抗压强度测试,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的规定;取样 法检测灌浆料实体强度可按现行协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 测标准》T/CECS 1189的适用方法执行。

  6 .4水平叠合构件连接

  6.4.1 水平叠合构件连接的检测项目包括结合面缺陷和结合面 混凝土粘结强度。

  6.4.2 按批量对结合面缺陷进行检测时,可将同一楼层、同一施 工条件、同类构件或同类部位划分为一个检测批,检测批的最小 样本容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的规定。

  6.4.3 水平叠合构件结合面缺陷检测可采用超声对测法、冲击 回波法或雷达法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时,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清洁、干燥,且不应有蜂窝、 孔洞、疏松、浮浆、凸起等外观质量缺陷;

  2 采用超声对测法检测时,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的规定;

  3 采用冲击回波法检测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及现行行 业标准《冲击回波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JGJ/T 411的规定;

  4 采用雷达法检测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雷达法检测混 凝土结构技术标准》JGJ/T 456的规定;

  5 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验证。

  6.4.4 水平叠合构件结合面混凝土粘结强度可采用下列方法进 行检测:

  1 采用拉脱法检测结合面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2 采用钻芯法检测结合面混凝土的劈裂抗拉强度。

  6.4.5 采用拉脱法检测水平叠合构件结合面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时,检测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E 的规定执行;采用钻芯法检测结 合面混凝土的劈裂抗拉强度时,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384的规定。

  6.5 竖向叠合构件连接

  6.5.1 竖向叠合构件连接的检测项目包括空腔内现浇混凝土缺 陷和空腔内现浇混凝土抗压强度。

  6.5.2 竖向叠合构件空腔内现浇混凝土缺陷检测,应重点选取 重要结构部位或怀疑存在缺陷部位的构件。施工与竣工验收阶 段的竖向叠合构件空腔内现浇混凝土缺陷检测,构件抽样数量宜 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首层,不少于竖向叠合构件总数 的20%,且不少于2个;

  2 其他楼层不少于竖向叠合构件总数的10%,且不少于1个。

  6.5.3 竖向叠合构件空腔内现浇混凝土缺陷可采用超声对测 法、冲击回波法或雷达法检测,必要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法对检测 结果进行验证。

  6.5.4 竖向叠合构件空腔内现浇混凝土抗压强度可采用钻芯法

  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 度技术规程》JGJ/T 384的规定。

  6.6 预制构件接缝连接

  6.6.1 预制构件接缝连接的检测项目包括预制竖向承重构件底 部接缝内部缺陷、预制外墙板接缝密封胶外观质量和接缝防水性 能 。

  6.6.2 当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或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灌浆严重不 饱满时,宜对预制竖向承重构件底部接缝内部缺陷进行检测。

  6.6.3 预制竖向承重构件底部接缝内部缺陷检测可采用超声法 检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底部接缝灌浆龄期不应低于7d;

  2 检测时采用的换能器辐射端直径不应超过20mm, 工作 频率不宜低于250kHz;

  3 宜选用对测法检测,初次测量时测点间距宜选择100mm, 对初次测量后有怀疑的点位可在附近加密测点;

  4 检测时应避开机电管线穿过的区域;

  5 必要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法进行验证。

  6.6.4 预制外墙板接缝密封胶外观质量检测应包括气泡、结块、 析出物、开裂、脱落、表面平整度、注胶宽度、注胶厚度等,可用观 察或尺量的方法进行检测。

  6.6.5 预制外墙板接缝防水性能应采用现场淋水试验进行检 测,每个检验批的抽查位置应为相邻两层4块墙板形成的水平和 竖向十字接缝区域,面积不得少于10m², 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JGJ/T 299的规定。

  6.6.6 预制外墙板接缝防水性能淋水试验发现渗漏现象时,应 记录渗漏具体部位和时间,并判定该测区及检测单元不合格。

  7 结构实体检测

  7.1 一般规定

  7.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实体检测包括实体检验、结构体 系和构造核查、结构变形检测与监测、静载检验和动力测试等项目。

  7.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和构造核查应依据设计要求 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并重点对预制构件的布 置和连接方式以及结构整体性措施进行核对。

  7.1.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变形检测和监测包括结构沉降、 倾斜和位移等,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 范》GB50982 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适用方法 进行检测。采用免棱镜全站仪法进行倾斜检测时,宜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的规定。

  7.2 实体检验

  7.2.1 对涉及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 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 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套筒灌浆饱满性以及工程合同约 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7.2.2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 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 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和回弹-取芯法强度检 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7.2.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

  7.2.4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实体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

  2 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少于3间;

  3 层高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且不应少于3间。

  7.2.5 对选定的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实体检验构件,检验项目 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5的规定,并精确至1mm。

  表7.2.5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7.2.6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 .2 .6的 规定。

  表7.2.6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的允许偏差

  续表7.2.6

  7.2.7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

  2 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抽 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 8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

  7.2.8 套筒灌浆饱满性实体检验,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与预制转换层应抽取预制构件数不少于5件且不少 于15个灌浆套筒,每个灌浆套筒检查1个点;

  2 其他楼层如施工记录、灌浆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影像资料 齐全并可证明施工质量,且100%灌浆套筒已按规定进行监测,可 不进行灌浆饱满性实体抽检,否则应参照转换层要求进行抽检。

  7.2.9 套筒灌浆饱满性实体检验应以所检部位的饱满性没有缺 陷判定为合格。

  7.3 静载检验和动力测试

  7.3.1 下列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宜进行静载检验:

  1 怀疑有质量问题需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2 改建、扩建再设计前,需要通过试验确定设计参数的系统 检验;

  3 资料不全、情况复杂或存在明显缺陷,需进行结构性能评 估 ;

  4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或难以进行理论分析 的复杂结构,需通过试验对计算模型或设计参数进行复核、验证 或研究其结构性能和设计方法。

  7.3.2

  静载检验构件应按约定抽样原则从结构实体中选取,选

  取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 该构件计算受力最不利;

  2 该构件施工或连接质量较差、缺陷较多或病害及损伤较 严重;

  3 便于搭设脚手架、设置测点或实施加载。

  7.3.3 静载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152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静载检验的检验装置、荷载布置和测试方法等应根据设 计要求和构件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 静载检验的荷载应通过计算分析确定,在分析结构构件 的变形和承载力时,宜使用尺寸参数和材料参数的实际数值。对 于特定的构件,应对计算公式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

  3 静载检验的检验方案应预判结构可能出现的变形、损伤、 破坏,重点检查、观测预制构件连结节点处的变形和损伤,并应制 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7.3.4

  对大跨、超高、对振动有特殊要求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

  构或当动力特性对结构的可靠性评估起重要作用时,宜进行结构 动力特性测试。

  7.3.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的动力测试项目宜包括结构动力 特性测试和结构动力响应检测,动力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 和《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 准》GB/T 50344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测试所采用的仪器设备的灵敏度、分辨率、频率范围 和幅值范围等技术指标应满足被测结构动力特性范围的要求;

  2 动力特性测试宜选用脉动试验法,也可选用初位移等其 他激振方法;

  3 动力响应检测宜选用可稳定再现的动荷载作为检验荷 载,测点布置应结合结构形式综合确定,并宜避开振型的节点。

  附录A 拉拔法检测预制构件预埋连接件 锚固抗拔力

  A.0.1 预制构件预埋连接件锚固抗拔力检测设备宜采用专业拉 拔仪,拉拔仪应配有合适的连接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验荷载应大于设备量程的20%且不超过设备量程的 80%;

  2 设备应能连续、平稳、速度可控地运行,测力系统测量允 许偏差为全量程的士 2%;设备的液压加荷系统持荷时间不超过 5min 时,其降荷值不应大于5%;

  3 当加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经维修后,应重新送法定机构 进行检定。

  A.0.2 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检测数量:同一类型构件进场应按不超过1000件为 一批,每批应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构件进行检测,每个构件应检 测3个连接件,数量不足3个时应全数检测;

  2 检查检测设备状态;

  3 确定检验荷载:

  1) 夹心墙板连接件的检验荷载宜由设计单位提供,也可 根据相关材料的力学性能计算得到,计算公式见式 (A.0.2-1);

  F=0.9fykA, (A.0.2-1)

  式中:F—— 检验荷载(kN), 精确至0.1kN;

  f 水——材料屈服强度标准值(MPa);

  A,——截面面积(mm²)。

  2)吊装连接件的检验荷载宜由设计单位提供。

  4 记录工程名称、楼号、楼层、连接件种类、连接件具体位 置、检测人员信息等;

  5 检查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混凝土表 面平整度是否满足检验要求;

  6 描绘测点布置示意图,并在构件上做相应标注,与记录一 一对应。

  A.0.3 检测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 预制构件预埋连接件锚固抗拔力采用拉拔法进行检测, 宜采用非破坏性方法,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可采用破坏性方法;

  2 检测前应根据连接件的形式选用适当的试验加载和支撑 装置,并保证所施加的拉伸荷载与预埋件实际受力状态保持一 致,且不改变可能的破坏形态;

  3 对夹芯墙板连接件锚固抗拔力检测时,应选取有代表性 的预埋连接件进行检测。相邻两个被测连接件的间距不应小于 300mm, 被测连接件距构件边缘不应小于150mm;

  4 预制构件预埋件的抗拔力试验可采用连续加载或分级加 载。试验过程中,若采用连续加载,施加力应连续、均匀,加载速 度应控制在2min~3min 内加荷至规定的检验荷载或样品破坏; 若采用分级加载,以预计检验荷载的10%为一级,逐级加荷,每级 荷载保持2min, 至检验荷载或样品破坏;

  5 加载至检验荷载后,应通过设备稳压或人工补压的方式 维持检验荷载2min;

  6 检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验装置脱落。 A.0.4 检测结果合格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检验荷载作用下2min,以混凝土基材无裂缝、破坏或连 接件滑移等破坏现象出现为合格;

  2 当构件所抽检的连接件锚固抗拔力全部合格时,则该构 件应判定为合格。

  附录 B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凹凸深度 检测方法

  B.0.1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凹凸深度可采用测深尺和透明多 孔基准板进行检测,检测时采用的仪器、辅助工具及材料宜符合 下列规定:

  1 测深尺可用数显深度尺或数显游标卡尺,测深尺量程不 宜小于15mm, 最小分辨率单位不应大于0.01mm;

  2 透明多孔基准板宜为硬质塑料板,厚度应为5.0mm± 0.1mm, 孔径应为3.0mm±0.1mm, 孔距应为10.0mm±0.5mm。

  B.0.2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凹凸深度检测前应检查仪器设备 状态,并应记录工程名称、楼号、楼层、构件编号、检测人员信息等。 B.0.3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检测的测区应为长方形,并避开 有明显突出棱角的区域,每个粗糙面的测区数量及划分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对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和叠合梁,测区数量不应少于8 个,每个测区面积宜为0.020m²~0.050m², 相邻两测区中心间距 对楼板和梁不宜小于粗糙面长边的1/12;

  2 对预制混凝土梁端和柱端,测区数量不应少于2个,每个 测区面积宜为0.005m²~0.030m², 相邻两测区中心间距不宜小 于粗糙面长边的1/3;

  3 /当透明多孔基准板位于测区中心时,测区边缘到透明多 孔基准板相应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倍透明多孔基准板孔距。

  B.0.4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凹凸深度检测(图B.0.4) 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透明多孔基准板应紧贴测区内粗糙面,测深尺的测量面

  应紧贴透明多孔基准板表面,测深尺与透明多孔基准板应保持 垂直 ;

  2 测深尺的探针应穿过透明多孔基准板的孔洞测量凹面最 低点深度,凹凸深度应为测深尺的读数与透明多孔基准板厚度的 差 值 ;

  3 在对每个测区进行测量时,透明多孔基准板应设置于凹 面较为集中区域;

  4 每个测区内测得的不同位置的凹凸深度数据不应少于16 个,剔除3个最大值和3个最小值后的数据可视为有效凹凸深度 数据 。

  图 B.0.4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检测示意图

  1—测深尺(局部);2一透明多孔基准板;3一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

  B.0.5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凹凸深度评价指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μ——凹凸深度平均值(mm), 精确至0.1mm;

  CV— 凹凸深度变异系数,精确至0.01;

  (B.0.5-1)

  (B.0.5-2)

  x;— 各 测区所测有效凹凸深度(mm);

  N ——每个粗糙面各测区所测有效凹凸深度总数。

  B.0.6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应按单个构件评定,当凹凸深度 平均值μ和凹凸深度变异系数 CV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评定 预制构件混凝土粗糙面凹凸深度合格:

  1 对预制混凝土叠合板和叠合梁: μ≥4.0

  CV≤0.4

  2 对预制混凝土梁端和柱端:

  μ≥6.0 CV≤0.4

  (B.0.6-1)

  (B.0.6-2)

  (B.0.6-3)

  (B.0.6-4)

  附录C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检测方法

  C.1 预埋传感器法

  C.1.1 检测仪器、辅助工具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饱满性检测仪幅值线性度应每10.0dB 不超过±1.0dB, 频带宽度应在10kHz~100kHz 之间;

  2 传感器宜采用阻尼振动传感器(图C.1.1), 其端头核心元 件直径不应大于10.0mm, 与端头核心元件相连的钢丝直径应为 2.0mm~3.0m;

  3 传感器和橡胶塞应集成设计,橡胶塞上钢丝孔的孔径应 与钢丝直径相同,排气孔的孔径不应小于3.0mm。

  图 C.1.1 传感器示意图

  1—端头核心元件;2—钢丝(一端与端头核心元件相连,另一端与灌浆饱满性检测仪相连); 3一橡胶塞;4一排气孔

  C.1.2 灌浆饱满性检测前应检查检测仪器状态,并应记录工程 名称、楼号、楼层、套筒所在构件编号、套筒具体位置、检测人员信 息 等 。

  C.1.3 采用预埋传感器法检测套筒灌浆饱满性时应符合下列 规 定 :

  1 传感器应设置于套筒的出浆口,钢丝应与钢筋连接方向

  保持垂直;对于全灌浆套筒连接,端头核心元件应伸至套筒内靠 近出浆口一侧的钢筋表面位置;对于半灌浆套筒连接,端头核心 元件应伸至套筒内靠近远端套筒内壁位置;

  2 传感器就位时,自带橡胶塞的排气孔应位于正上方;橡胶 塞应在出浆口紧固到位,出浆时不应被冲出;橡胶塞上的排气孔 应保持畅通;

  3 灌浆过程中,可将灌浆饱满性检测仪与传感器相连,实时 监测传感器的波形和振动能量值;灌浆结束5min 后,再次通过灌 浆饱满性检测仪检测传感器的波形和振动能量值,并做好记录。

  C.1.4 预埋传感器法可用于套筒单独灌浆和连通腔灌浆等方式 的灌浆饱满性检测;当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中间套筒的灌浆口作为连通腔灌浆口,距离灌浆 口最远的套筒宜预埋传感器;其他套筒的灌浆口和没有预埋传感 器的套筒的出浆口出浆时应及时进行封堵;

  2 对于预埋传感器的套筒,当传感器自带橡胶塞的排气孔 有灌浆料流出时应采用细木棒封堵排气孔;

  3 连通腔灌浆口应在灌浆完成后迅速封堵。

  C.1.5 套筒灌浆饱满性应根据灌浆饱满性检测仪输出的波形和 振动能量值(图C.1.5) 判断,灌浆饱满判断的阈值宜根据平行试 件模拟漏浆后测得的能量值确定,且不宜大于150。

  (a) 饱满情况 (b) 不饱满情况

  图C.1.5 灌浆饱满性检测仪输出的波形和振动能量值

  C.1.6 对判断灌浆不饱满的套筒应立即进行补灌处理,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对于连通腔灌浆方式,宜优先从原连通腔灌浆口进行补 灌;从原连通腔灌浆口补灌效果不佳时,可从不饱满套筒的灌浆 口进行补灌;

  2 对于单独灌浆方式,可从不饱满套筒的灌浆口进行补灌;

  3 补灌后应对原灌浆不饱满套筒的灌浆饱满性进行复测, 直至灌浆饱满。

  C.2 预埋钢丝拉拔法

  C.2.1 检测仪器、辅助工具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拔仪量程不宜小于5kN,且不宜大于15kN, 最小分辨 率单位不应大于0.01kN;

  2 钢丝(图C.2.1) 应采用光圆高强不锈钢钢丝,抗拉强度不 应低于600MPa, 直径应为5.0mm±0.1mm, 端头锚固长度应为 30.0mm±0.5mm;

  3 钢丝和橡胶塞应集成设计,橡胶塞上钢丝孔的孔径应与 钢丝直径相同;

  4 钢丝在锚固段与橡胶塞之间的部分应与灌浆料浆体有效 隔 离 。

  图 C.2.1 钢丝示意图

  1一钢丝锚固段;2一钢丝隔离段;3—橡胶塞;4一钢丝拉拔段

  C.2.2 灌浆饱满性检测前应检查检测仪器状态,并应记录工程 名称、楼号、楼层、套筒所在构件编号、套筒具体位置、检测人员信 息 等 。

  C.2.3 采用预埋钢丝拉拔法检测套筒灌浆饱满性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钢丝应设置于套筒的出浆孔,并与钢筋连接方向保持垂 直,其端部应到达套筒内靠近出浆孔一侧的钢筋表面位置;钢丝 有效隔离长度和橡胶塞在钢丝上的位置,应根据套筒出浆口与套 筒内靠近出浆孔一侧的钢筋表面的垂直净距确定;

  2 橡胶塞与出浆口之间应留有一定空隙,当出浆口出浆时, 应及时用橡胶塞封堵出浆口;

  3 套筒灌浆后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预埋钢丝不应被损坏;

  4 预埋钢丝实施拉拔时的灌浆料自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3d;

  5 拉拔时,拉拔仪应与预埋钢丝对中连接,拉拔荷载应连续 均匀施加,速度应控制在0.15kN/s~0.50kN/s; 钢丝被完全拔出 后,应记录极限拉拔荷载值,数值应精确至0.IkN。

  C.2.4 预埋钢丝拉拔法可用于套筒单独灌浆和连通腔灌浆等方 式的灌浆饱满性检测;当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中间套筒的灌浆口作为连通腔灌浆口,距离灌浆 口最远的套筒宜预埋钢丝;其他套筒的灌浆口和没有预埋钢丝 的套筒的出浆口出浆时应及时进行封堵;

  2 对于预埋钢丝的套筒,当出浆口出浆时用钢丝自带橡胶 塞封堵出浆口;

  3 连通腔灌浆口应在灌浆完成后迅速封堵。

  C.2.5 测点实测极限拉拔荷载值P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判 断测点对应套筒灌浆饱满:

  (C.2.5-1)

  P≥1.5 (C.2.5-2)

  测点实测极限拉拔荷载值P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判断测 点对应套筒灌浆不饱满:

  (C.2.5-3)

  P<1.0 (C.2.5-4)

  式中:P₁ 、P₂ 、P₃—— 分别为同一批测点极限拉拔荷载中3个最 大值(kN);

  P—— 对应测点极限拉拔荷载值(kN)。

  C.3 内窥镜法检测套筒内灌浆饱满性和钢筋插入长度

  C.3.1 检测仪器及辅助工具包括内窥镜、钻孔设备、气吹等,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窥镜宜带有尺寸测量功能,测量允许误差不应大于量 程的士2%;

  2 内窥镜探头的直径不宜大于6mm, 前视探头在平直状态 下导向弯曲度不宜小于120°;

  3 内窥镜宜采用非接触式测量技术,侧视测量可采用侧视 探头配合落球式测量尺的方式,侧视探头与落球式测量尺的整体 外径不宜大于9mm;

  4 内窥镜的有效量程不宜小于80mm;

  5 钻孔设备宜配备石工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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