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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GXAS 995—202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
核考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pletion assessment of clinical competence in
standardized training for resident doctors
2025 - 05 - 15 发布 2025 - 05 - 21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联英、张倩、叶琨、梁胜林、蔡泽荧、吴妮、廖秦基、陈海燕、蒿艳蓉、黎裕雪云、吕晨、常建祯、张瑞达、黄张华、叶开华、赵红丽、刘贻宁、陈美娟、温丹红、潘黎、罗海燕、覃露瑶、李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考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考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和缩略语,规定了考务机构、考务人员、考场布局与设置、考务操作、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的考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床实践能力 clinical competence
在临床实践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解决实际临床问题并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
3.2
考站 assessment station
考核的基本单元,代表一个独立的考核场景或任务。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定临床技能操作或理论问答。
3. 3
考组 assessment group
考站内的并行考核单元,是考站的具体执行分支。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OSCE: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5 考务机构
通过省(自治区)级卫生主管部门核验,并获得承考资质认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考核基地应成立考务工作小组,按照工作岗位要求开展考核考务工作。
6 考务人员
6. 1 考官
6.1.1 每个考核基地设总考官 1 名;每个考组应配置至少 2 名考官,宜包括 1 名主考官和 1 名考官。
6.1.2 总考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官培训并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相关工作;考官满足本专业考核考官要求,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官培训并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
6.1.3 考官应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思路清晰、概念准确、表达能力强、专业操作规范,掌握现代化培训考核手段。对考生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认真履行考官职责,执行考核标准、考核纪律,遵守保密协议。
6.1.4 应贯彻回避原则,执考的同组考官应由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所有考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考核。
6.2 其他考务人员
6.2.1 应经过考核基地组织的考务培训,遵守保密协议,执行考核纪律。
6.2.2 佩戴清晰醒目标识。
7 考场布局与设置
7.1 考场布局
7.1.1 应满足开展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SCE)的需求。
7.1.2 总建筑面积≥600m2,应设有考场候考区、考务工作区、考核区和资料设备储存区。各功能区布局应相对集中、合理,分区明确:
——考场候考区内设置考生检录区、物品储存区、考生抽签区以及考生休息区,且候考区与考核区应独立,各出入口设安保警戒线管理人员出入;
——考务工作区内设置考务办公室、考官/考务培训区、中央控制室、考核物资准备区和后勤保障区、阅卷室、成绩核对录入室等;
——考核区内建设双通道,使各考站之间应能够形成一条单向不交叉的考核线路,设置考站候考区、医疗保障点;
——设置资料设备储存区,包括独立的考核用模型与器械等用物耗材储存室、保存考核试卷的保密室。保密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并经同级保密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7.2 考场设置
7.2.1 候考区
7.2.1.1 应配备考生检录设备(宜包括智能身份识别终端、身份证识别终端)、临床技能考核自动抽签系统、全覆盖 360 º高清录像系统以及高清声音识别录制系统、编号明确的物品储存柜、手机信号屏蔽设备、金属探测仪、体温监测设备、饮用水设备、急救药箱、考务对讲机和多媒体设备等。
7.2.1.2 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考核规则》《考核流程》《考站分布图》《考核区平面路线图》《医师资格考核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内容。
7.2.1.3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候考区工作。
7.2.2 工作区
7.2.2.1 考务办公室应配备桌椅、办公用品。
7.2.2.2 配备全覆盖 360 °高清录像系统、高清声音识别录制系统以及广播控制系统。
7.2.2.3 阅卷室应配备桌椅和阅卷用品。
7.2.2.4 成绩核对录入室应配备桌椅、专用电脑。
7.2.3 考核区
7.2.3.1 医疗保障点宜配备医疗保障人员 2 名及以上,医生与护士比例为 1:1,医疗保健箱。
7.2.3.2 配备饮用水设备、后勤保障设备、消防设备。
7.2.3.3 配备全覆盖 360 °高清录像系统、高清声音识别录制系统以及广播控制系统。
7.2.3.4 配备能满足考核需求模型与设备的种类与数量,配置见附录 A。
7.2.3.5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考核区工作。
7.2.3.6 考生入场通道和离场通道不交叉。出入口设置警戒线,并设安保人员值守。
7.2.4 资料设备储存区
7.2.4.1 模型设备储存应设有专用考核用模型及设备储存室,用以存放所有考核用模型及用物,配备降温设备、监控设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7.2.4.2 保密室应符合《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并通过相关保密部门的核验。应配备甲级防盗门、值班室、专用涉密电
脑、通讯干扰器、带锁试卷收纳柜和 24 h 监控设备等。保密室内张贴《保密室管理规定》《保密室值班要求》。
7. 3 标识
7.3.1 考核区域内应在各个功能区贴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7.3.2 候考区标明出入口、物品储存区、检录区、抽签区和候考区,准备考生编号标识。
7.3.3 考核区清晰醒目标明出入口、转站导向箭头、各考站标识、考站候考区、医疗保障点、临时观察室、临时隔离室、备用隔离考室等,站内一切考核用器械设备、用品应醒目标出名称及型号规格。
7.3.4 考务工作区清晰标明考务办公室、考官培训区、考务培训区、中央控制室、考核物资准备区、阅卷室、成绩核对录入室等。
7.3.5 资料设备储存区清晰标明用物耗材储存室和保密室等。
8 考务操作
8.1 考前考务
8.1.1 考前准备
8.1.1.1 根据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要求,结合考核基地需承接考核专业人数及基地考站、考组设置情况,制定本基地承接考核方案。
8.1.1.2 根据已制定基地承接考核安排,匹配模型、设备、耗材、各类人员需求量、后勤保障等,合理制定考核预算。
8.1.1.3 考核基地根据承考专业人数及基地考站、考组设置情况,统计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材料用量,报结业考核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8.1.1.4 按省(自治区)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前安排专人专车方式领取运送考核资料,资料存放保密室,安排专人 24 h 值班。
8.1.1.5 各类考务人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书,根据考核大纲范围要求及考站考组设置情况,提前对其进行各类岗位工作内容培训,熟练考核考务流程。
8.1.1.6 考场多媒体设备应提前调试,测试考核区域录音录像正常运行。
8.1.1.7 考前至少进行 1 次考核流程的模拟演练。
8.1.1.8 按省(自治区)级卫生主管部门对考官进行考前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书,讲解考核流程、考场要求及考站设置。
8.1.2 信息检录
8.1.2.1 考务人员应在考生报到前对考场进行录音录像,并及时提醒各岗位考务人员做好准备。
8.1.2.2 考务人员在考生签到检录处时,应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准考证、考核专业等信息,并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物品,对收取物品进行编号后应对应放置考场出口物品领取处。
8.1.2.3 考务人员应监督考生抽取考生编号。
8.1.2.4 考官报到时,考务人员应核对考官姓名、单位等信息,并收取考官随身携带物品。
8.2 考中考务
8.2.1 准备考核
8.2.1.1 考务人员提前到保密室领取该时段考核材料。
8.2.1.2 考务人员根据承考规模、考核专业、考核方案设置,分发考核资料,总考官解析评分要点,考官合议评分细项。
8.2.1.3 考官根据题干和评分表要求,核对考站准备情况。
8.2.2 考核
8.2.2.1 考务人员应根据本专业考站要求按时下达开始考核指令、考核结束前的提醒指令以及考核结束指令。
8.2.2.2 考核前考务人员应及时引导考生进入指定考站考核。
8.2.2.3 考官应根据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独立评分,两位考官评分相差不超过 10 分;如超过 10 分,须重新复核;仍存疑的,由总考官复核。
8.2.2.4 考务人员回收考核材料时应与考官核对考核资料并签字确认。
8.2.2.5 考务人员应认真校验评分表分数统计正确与否,应全程双人校对,校对确认后将分数录入《考生成绩汇总表》。
8.3 考后考务
8.3.1 考务人员应整理考站模型等站内和站外考核相关物品,恢复考场。
8.3.2 应在 24h 内上报考核成绩,并安排专车专人将考核资料按规定送回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考核基地负责保管的考核资料应妥善保管。
8.3.3 应及时撰写总结报告,将分析的问题和建议上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9 安全管理
9.1 应开展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考核基地应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人机对话考核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9.2 考核资料押运、交接、领取、保管过程符合《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规定。针对可能发生的考核材料在考前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应按《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人机对话考核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9.3 应建立考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9.4 在考场进出口设置安保人员,在候考区入口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
附 录 A
(资料性)
考核区参考配置
考核区参考配置见表A.1。
表A.1 考核区参考配置
表 A.1 考核区参考配置(续)
表 A.1 考核区参考配置(续)
参 考 文 献
[1] 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卫办发﹝2006﹞405号)
[2] 国家医学统一考核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工作指南(2023年版)
[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和护士执业资格考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卫人才发〔2020〕 95号)
[5] 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参考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