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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GXAS 845—2024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linical training of nurses of blood purification
specialist
2024 - 10 - 14 发布 2024 - 10 - 20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卓媚、王娟、薛丽、王誉华、陈美燕、刘君、杨兴刚、霍冬梅、李科慧、黄爱芳、史应龙、周静文、谭春兰、覃廖缓、李家莲、邓佳、贝丽媛、李仕华、蒋洪燕、张静、任烨、张慧惠、曾婧、雷杏嫦、李小玲、李思沅、庞淑珍、卢婷、陈群雄、庞舒婷、黄美英、卢桂莹、邓瑞霞、姜春花、路江燕、刘伟宸、覃沛儒、刘燕兰、黄福宝、戈思佳、莫毅毅、杨名财、梁咏琪。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的基本要求、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培训流程与要求、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描述了临床培训过程信息的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培训机构
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且通过省级和(或)以上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评审的综合医院。
4.2 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
4.2.1 培训场所
4.2.1.1 应具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教学培训区通风、采光,面积 ≥300 m2 。
4.2.1.2 应具备满足培训教学所需临床实践场所,具备相应规模的肾内科或血液净化中心,科室应具备足够的床位、透析机位及相关的医疗护理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学术氛围和严谨的教学管理。
4.2.1.3 培训基地应为成立 10 年以上的血液净化中心,透析总床位≥30 张,年血液透析量≥15000例次,年行连续性血液净化(CRRT)≥6 000 h,年腹膜透析≥5000 例次。
4.2.2 设施设备
4.2.2.1 具备电教设备、示教室和模拟教学设备。
4.2.2.2 配备专业网站和图书馆 (可为医院共有)。
4.3 培训教师
4.3.1 学科带头人应有高年资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且在本专科工作 5 年以上或取得相应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及学术水准。
4.3.2 专科指导老师至少 3 名以上,师资由专科工作 5 年以上和 3 年以上带教经验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梯队合理,护师应有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进修 3个月以上经历或取得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4.4 培训教材
宜选择《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4.5 其它要求
应制定配套的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培训方案、培训计划等。
5 培训对象
具备3年以上专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对象要求。
6 培训内容
包括血液净化专科理论、血液净化专科技术、血液净化专科护理管理、血液净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血液净化护理新技术、护理科研能力培养等内容。
7 培训形式
在固定的培训场所(血液净化中心)组织学员进行现场临床理论及操作培训,参与专科护理查房、科室讲课、疑难病例讨论及护理管理等。
8 培训课时
培训时间宜为8周,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
9 培训流程与要求
9.1 培训流程
见图1。
图1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流程图
9.2 培训要求
9.2.1 培训需求调查
9.2.1.1 培训前对学员调查临床实践意向,根据学员个人意愿结合临床实践基地情况,分配学员至相应的临床实践基地,完成临床实践。
9.2.1.2 临床实践基地培训时,对学员调查临床实践培训内容意向,调查培训需求,见附录 A。
9.2.2 培训前准备
9.2.2.1 根据培训项目标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人员、课程设置、教师资质和数量、设施设备、考核要求等内容。
9.2.2.2 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筹备工作,筹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确定培训场所:具备教学相关设备并能满足临床实践的培训需求;
b) 选定培训师资:合理配置师资,根据培训性质、教学形式和内容的特点确定合理的专兼职教师数量;
c) 设置培训课程:课程目标明确,体现知识、技能技巧的传授和能力及职业道德的培养;课程内容实用,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的课程比例科学;
d) 选择适合的血液净化专科培训教材:教材完整、准确,与培训内容相匹配,体现专科课程特点。
9.2.3 培训实施
9.2.3.1 按照培训计划的安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9.2.3.2 向学员发放培训课程表和培训资料。
9.2.3.3 建立考勤制度,统计学员的出勤情况。
9.2.3.4 按协议约定的要求组织培训教学。
9.2.3.5 跟进教学服务,建立反馈机制,解决培训过程中的技术支持问题,按照课时进度授课。
9.2.3.6 基地在带教每一期培训班的学员时,应至少配备 1 名总带教教师,专人跟班管理教学进度。
9.2.4 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每个学员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至少完成PowerPoint(PPT)课件制作及汇报、综述各1份,通过理论及实践能力考核,由相关部门发放培训证书,证书为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
10 评价与改进
10.1 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反馈结果,实时、主动处理学员的意见或建议。
10.2 培训机构应建立评价机制,采用学员评价、第三方评价或多方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对培训进行评价。
10.3 培训机构应根据学员反馈和培训评价结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11 档案管理
11.1 应对学员的基础信息、报名报到、考核发证等全过程记录存档。
11.2 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进行汇总、分类、组卷、储存,形成统一的档案资料。
11.3 培训机构宜对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并做好备份管理,不应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
11.4 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需求调查问卷见表A.1。
表A.1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表 A.1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续)
参 考 文 献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公布广西急诊急救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的通知(2013年 4 月 22 日)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 版本)》的通知(2021 年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