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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ICS 65.020.20 CCS B 05
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11/T 319—2025
稻油轮作秸秆还田技术规范
2025 - 05 - 06 发布 2025 - 06 - 06 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11/T 31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炜奕粮食专业合作社、丽水市莲都区土肥能源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寅、王会来、李赛慧、杨国平、饶聪、张晓华、张素娥、缪叶旻子、刘璐、刘忱。
稻油轮作秸秆还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油菜轮作下秸秆还田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种植模式、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油菜秸秆还田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油菜轮作模式的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499 旋耕机 作业质量
NY 609 有机物料腐熟剂
NY/T 995 谷物联合收割机 作业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种植模式
4.1 田块要求
宜选择地势平坦、适宜机械化操作的地块。
4.2 茬口安排
水稻应5月中旬至5月下旬播种,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完成收割;油菜应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播种,4月下旬至5月中旬完成收割。
4.3 品种选择
水稻和油菜应选择通过审定、生育期适中的品种。水稻品种如‘ 中浙优8号 ’‘ 甬优1540 ’等;油菜品种如‘浙油50 ’‘浙油杂1510 ’等。
5 水稻秸秆还田技术
5.1 稻田排水
宜在水稻黄熟期进行稻田排水,脚踩不陷, 自然晾干。
5.2 粉碎还田
水稻收获与秸秆粉碎同时进行,选用带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全喂入或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995的规定,秸秆粉碎长度应≤5 cm,留茬高度应≤15 cm。
5.3 施用腐熟剂
腐熟剂应符合NY 609的规定,使用方法见附录A。
5.4 调节碳氮比
每亩(667 m2)宜撒施尿素3 kg~5 kg或碳铵8 kg-13 kg,碳氮比调节至25:1~35:1。
5.5 旋耕灭茬
撒施秸秆腐熟剂和氮肥后用旋耕机深耕作业,耕作深度应≥20 cm,将秸秆全部翻入土中。旋耕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499的规定。
6 油菜秸秆还田技术
6.1 粉碎还田
油菜收获与秸秆粉碎同时进行,宜选用带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995的规定,秸秆粉碎长度应≤5 cm,留茬高度应≤30 cm。
6.2 施用腐熟剂
腐熟剂应符合NY 609的规定,使用方法见附录A。
6.3 调节碳氮比
每亩(667 m2)宜撒施尿素2 kg~3 kg或碳铵6 kg~8 kg,碳氮比调节至25:1~35:1。
6.4 旋耕灭茬
撒施秸秆腐熟剂和氮肥后用旋耕机深耕作业,耕作深度应≥20 cm,将秸秆全部翻入土中。旋耕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499的规定。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秸秆腐熟菌剂的使用方法
A.1 粉状腐熟剂按每亩(667 m2)施用 1.5 kg~2 kg。腐熟剂与 15 kg~2 kg 的土混均匀,撒施在田间。
A.2 液体腐熟剂按每亩(667 m2)施用 1.5 L~2 L。液体菌剂与 20 L~40 L 清水混均匀后,喷施在田间;或者与 10 L~20 L 清水混匀,无人机喷施。
A.3 腐熟菌剂宜选用含解淀粉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等的混合菌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