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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674-2026 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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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采样   供水   水质   设置   管理
资源简介

  ICS 13.060.45

  CCS C 51

  DB 31/T 1674—2026

  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he setting and management of water quality sampling

  points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water supply

  2026- 02 - 14 发布 2026 - 06 - 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1/T 1674-2026

  DB 31/T 1674—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水务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水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斌、张立尖、陶骏、朱煜、童俊、何依静、赵鉴、翁晓姚、沈元静、尹轶夙、蔡建斌、尧桂龙、刁春晖、洪青春、方芳、陈菲、王喆人、韩雪、汪建新、张翼飞、黄佳、毛丽娜、都皓辰、李冰、朱文佳、刘矜、王铮、严晓洁、金茵晨、李雪洁、秦钰芬、王秋萍。

  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从水源地到用户水龙头的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的设置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原水、水厂、管网和泵站、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等环节的采样点设置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所有部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J/T 271 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DB31/T 1091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DB31/T 1571 城镇供水厂生产废水回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采样点 sampling points

  用于监测供水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的人工采样和在线监测的点位。

  3.2

  管网末梢水 pipe network terminals water

  水厂供水范围内公共输配管网末端或者距离水厂最远端的管网水。

  [来源:DB31/T 1091—2025,3.3]

  3.3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来源:GB 17051—2025,3.1]

  3.4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前设置的储存、加压、消毒、输送等设备及管道。

  [来源:GB 17051—2025,3.2]

  3.5

  居民用户表前水 water before the meter for residential users居民用户计量表前管道中的生活饮用水。

  3.6

  末梢水 tap water

  出厂水经输配水管网输送至用户水龙头的水。

  [来源:GB 5749—2022,3.6]

  4 采样点设置

  4.1 通用要求

  4.1.1 原水、水厂、管网和泵站、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等环节均应设置采样点。

  4.1.2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所处区域水质状况,便于采样。

  4.1.3 采样点应进行编号并设置标识,具备条件时宜设置数字化标识。

  4.1.4 采样点取样管及配件宜采用不锈钢或塑料材质,采样龙头宜选用不锈钢材质,取样管及配件、采样龙头等涉水材料应符合 GB/T 17219 的规定。

  4.1.5 管网和二次供水人工采样点宜安装采样箱,采样箱应安装锁具。

  4.1.6 水质在线监测点设置应符合 CJJ/T 271 的规定,安装应符合 GB 50093 的规定。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点时宜同步安装人工采样龙头。

  4.1.7 水质在线监测仪表柜内温度应满足仪表工作要求,应具有防雷及防人为破坏等安全防护装置。

  4.1.8 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前应根据水压和流量情况设置压力调节装置。

  4.1.9 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应根据水样浑浊度、藻类等情况安装预处理系统。

  4.1.10 采样点应配备排水措施和防冻保温措施。

  4.2 原水

  4.2.1 原水应在取水口、水库库内、输水口、泵站等处设置采样点。

  4.2.2 原水发生咸潮、水污染时,应结合咸潮变化趋势和污染影响范围增设采样点。

  4.2.3 水库库内应根据水库规模、水动力情况设置采样点。

  4.2.4 原水人工采样点点位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原水人工采样点点位

  表1 原水人工采样点点位(续)

  4.2.5 水源地使用人工采样器采样时,采样深度应基于采样垂线的水深确定。

  4.2.6 水源地在线采样时应根据水体流量、水位差选择采样泵,采样泵应有 2 台,一用一备。水库库内在线采样时宜使用浮动平台,采样深度应根据水库运行水位设置,宜设置在水面下 0.5 m~3 m。

  4.2.7 泵站水质在线监测点应能反映泵站进出水的水质状况,宜设置在进水管或出水管处。

  4.3 水厂

  4.3.1 水厂应在进厂原水、应急取水口、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回用水和排放水等工艺环节设置采样点。

  4.3.2 净化工序出水采样点应设置在预臭氧接触池后、沉淀池后、砂滤池后、后臭氧接触池后、活性炭滤池后、膜过滤后、消毒接触池后、加氯加氨点后等处。

  4.3.3 消毒接触池采样点宜安装在接触池出水管处。臭氧接触池采样点宜安装在接触池最后一段或出水管处,并就近安装余臭氧监测仪表。

  4.3.4 出厂水总管上应设置采样点,每根出厂水管上应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点,应至少满足浑浊度、消毒剂余量等两个指标的监测要求。

  4.3.5 进厂原水、出厂水采样龙头宜集中安装,安装时应考虑管道内流速和滞留时间等因素。

  4.3.6 回用水采样点设置应符合 DB31/T 1571 的要求。

  4.3.7 排放水采样点应设置在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或总排口监测井处。

  4.3.8 安装回用水和排放水水质在线监测点取样管时应有满足顺畅排水的坡度。

  4.4 管网和泵站

  4.4.1 管网采样点设置应符合 CJ/T 206 和 DB31/T 1091 的要求。应覆盖供水系统干管、管网末端、水质波动大、水龄长、不同水厂供水交汇区域、市政重点区域、重点保障用户等节点和位置。

  4.4.2 管网人工采样点应按供水服务人口每 2 万人设置 1 个。供水服务人口低于 20 万人时,可酌量增加;供水服务人口高于 100 万人时,可酌量减少。其中管网末梢水的采样点比例不宜少于人工采样点总数的 10%。

  4.4.3 管网人工采样点应设置在输配管道上,条件受限时可设置在距离输配管道较近的用户水龙头处。

  4.4.4 管网人工采样龙头安装高度宜为 1.2 m~1.4 m,距采样箱底不应小于 200 mm,与墙面间距不应

  小于 70 mm。

  4.4.5 安装采样箱的管网人工采样点应安装在墙面上或固定支架上,采样箱尺寸、龙头安装高度可参见附录 A。

  4.4.6 每 10 万供水服务人口应设置 1 个管网水质在线监测点。

  4.4.7 应在泵站出站主管道处设置人工采样点和水质在线监测点,其中有加氯设施的泵站应在进站主管道处增设水质在线监测点。

  4.4.8 设置泵站采样点时应结合泵站管道布局和运行工况,宜安装在进出水总阀的阀门井内。

  4.5 二次供水

  4.5.1 采样点应设置在小区生活用水泵房出水管或屋顶水箱出水管处。

  4.5.2 人工采样点设置应符合 GB 17051 和 DB31/T 1091 要求,每个小区宜设置 1 个二次供水人工采样点,规模小于 2000 人的小区可合并进行设置。

  4.5.3 人工采样点采样箱和人工采样龙头安装应按照 4.4.4 和 4.4.5 的要求执行。

  4.5.4 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点时,应至少满足浑浊度、消毒剂余量等两个指标的监测要求。

  4.6 末梢水

  4.6.1 所有水厂均应设置末梢水人工采样点。条件受限时,可在居民用户水表前水设置采样点。采样点数量宜根据水厂规模及服务人口确定,每座水厂服务范围内不少于 5 个。

  4.6.2 末梢水人工采样点应覆盖二次供水及市政管网直供水两种方式。

  4.6.3 末梢水人工采样点应选择用户用水量较大的水龙头。

  4.6.4 居民用户表前水宜设置在用户水表箱内,安装可参见附录 B。

  5 采样点管理

  5.1 通用要求

  5.1.1 应定期开展采样点的巡检与维护,并做好记录。

  5.1.2 采样点出现无水、出水小、渗漏、设备损坏等问题时应及时维修。

  5.1.3 应定期对采样点水质进行监测和比对。

  5.1.4 水质在线仪表发生故障或数据异常时,应开展人工检测。

  5.2 水质监测

  5.2.1 人工采样点检测指标与频率应按照 GB 3838、GB 5749、GB 17051、DB31/T 1091、DB31/T 1571等标准执行,可参见附录 C。检测方法应按照 GB/T 5750(所有部分)执行。

  5.2.2 水质在线监测点监测指标分为必测指标和选测指标两类,具体可参见附录 D。

  5.2.3 发生突发水质污染时,应根据污染情况增设监测点位,满足应急监测需求。

  5.3 巡检与维护

  5.3.1 应对采样点开展环境检查、电路检查、管线检查、通讯检查、设备检查等工作,采样点的进水、排水、箱体、标识应完好。

  5.3.2 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应定期校验,校验工作应符合 HJ 355、CJJ/T 271 的要求。

  5.3.3 采样点巡检与维护频次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 2 采样点巡检与维护频次

  5.4 变更

  应根据采样点巡检、维护及水质管理需求,及时变更采样点,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样点名称、采样点编号、地址、定位信息、现场照片。

  5.5 数字化管理

  5.5.1 应将采样点信息纳入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实施数字化管理。

  5.5.2 应将采样点水质数据纳入管理平台,实现数据查询、异常报警和信息共享等功能。

  5.5.3 应每年开展采样点数字化图册更新工作, 图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样点名称、采样点编号、地址、定位信息、现场照片。

  附 录 A

  (资料性)

  采样箱设置示意图

  采样箱设置示意图见图A.1。

  图 A.1 采样箱设置示意图

  附 录 B

  (资料性)

  居民用户表前水采样点安装示意图

  居民用户表前水采样点安装示意图见图B.1。

  标引序号说明:

  1——三通取样阀(防盗功能);

  2——DN15-DN20转接头;

  3——直角卡套;

  4——水表;

  5——水表箱体;

  6— —居民水龙头。

  图 B.1 居民用户表前水采样点安装示意图

  附 录 C

  (资料性)

  人工采样点水质检测指标和频率

  人工采样点检测指标及频率见表C.1。

  表 C.1 人工采样点检测指标及频率

  表C.1 人工采样点检测指标及频率(续)

  附 录 D

  (资料性)

  水质在线监测点监测指标

  水质在线监测点监测指标见表D.1。

  表 D.1 水质在线监测点监测指标

  参 考 文 献

  [1] HJ 91.2—20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2] DB31 SW/Z 026—2022 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加压与调蓄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技术导则

  [3] DB31 SW/Z 029—2022 上海市新建居民住宅饮用水高品质入户工程技术规程

  [4] ISO 5667-1:2023 Water quality-Sampling-Part 1:Guidance on the design of sampling programmes and sampling techniques

  [5]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卫生部)

  [6] 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 80号)

  [7]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沪水务规范〔2023〕6号)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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