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应对奥密克戎病毒变异株流行新阶段,广大新冠疫情防控人员(以下简称“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任务繁重。随着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许多疫情防控人员需在高温天气下开展新冠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及场所消毒、核酸采样、人员管控、病人及密接人员转运、污物处理等工作。同时,疫情防控人员基于病源性病毒个体防护的需要,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各类防护用品,不利于自身的散热和体温调节,易导致中暑事件的发生。为做好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防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顺利进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4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中的疫情防控人员是指从事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预防接种和患者救治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临时抽派穿戴防护服从事人员管控、场所消杀、污物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主要内容
《指南》主要包括高温危害及临床表现、防暑降温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3个部分。
(一)高温危害及临床表现。疫情防控人员从事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时,人体的体温调节、水盐代谢、消化、神经、泌尿和循环等系统产生的适应性反应超过一定限度时,将引起机体病变,严重时可造成中暑,危及生命。根据临床表现,高温危害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中暑先兆和中暑(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
其中,高温作业是指生产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超过规定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二)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是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对于不适合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的疫情防控人员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二是科学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或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加强高温作业场所和高温天气作业疫情防控人员的轮换休息,缩短连续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三是改善工作环境,合理选择户外作业场所,配备防晒遮阳伞、移动式送风风扇等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四是加强高温作业个体防护,根据工作需要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护服内可穿戴的冷风马甲、散热背心等个人防护用品;五是配备防暑饮料及应急物品,如糖盐水、盐茶水、含盐清凉饮料等饮品,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以及冷水、冰袋等降温用品;六是倡导疫情防控人员科学饮食,在从事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时,减少高脂饮食,严禁空腹上岗,注意补充水盐;七是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普及防暑降温知识,提高疫情防控人员防范意识和中暑现场自救互救能力。
(三)科学处置高温中暑。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根据疫情防控人员临床症状,科学开展高温中暑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