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根据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经验,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司机严格进行闭环管理;急救中心、定点救治医院和新冠病毒感染者隔离管理机构应当指定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停放转运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护车;各地应当根据城市规模、地理区位、人口分布等,统筹建立一定数量的标准化救护车洗消中心,在辖区内进行网格化布局;急救中心、洗消中心应设置规范的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穿脱场所;各地要统筹做好辖区内新冠病毒感染者和日常急救转运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转运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好日常急救转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