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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微纤化纤维素纸浆等1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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